當然是假的。白存遠将任戈頭上不知哪兒挂的線頭扯掉,收回手。
這個時候的發燒,不是變成異能者,就是變成喪屍,家是最安全的地方,但不是活命的地方。
“真的。”白存遠說。
白存遠隻想帶走任戈,不想管什麼霍姨任叔。
他結完賬走出店門,任戈背着巨大的背包跟在後面,陽光溫柔地灑在白存遠的身上。
白存遠想到喪屍圍城的倒數第二天,穆瀾峪跪坐在床上,他将頭枕在穆瀾峪的腿上,陽光從安全區的房屋灑下落在他的臉上。
異能透支帶來的刺痛在白存遠的顱骨裡翻攪。穆瀾峪帶着厚繭的拇指壓在他的太陽穴上,把他眉心所有令人暴躁的疼痛揉成令人喟歎的平和松散。
異能過度提升後,白存遠一直有頭疼的毛病,穆瀾峪總是不厭其煩地為他揉頭,總要揉到他眉心松開才停手。
“喪屍的動向我已經感受到了,明天喪屍圍城,沒必要再掙紮了,頭疼與否都沒有意義。”他枕在穆瀾峪的腿上,表情無喜無悲,沒有起伏。
穆瀾峪低頭看他,神色有種淺淡的溫柔:“讓人民享受今天的陽光吧。”
穆瀾峪的聲音總是裹着某種不合時宜的溫和,仿佛城牆外湧動的是麥浪而非腐屍。白存遠在他的按摩下慢慢閉上眼睛,又享受了一日陽光。
就像穆瀾峪死前說的那樣:“人類還可以再活一秒,我還可以讓你再活一秒。”
白存遠不理解穆瀾峪上輩子經曆了十幾年的末世,為什麼還一直執着于這樣無意義的東西,但此刻陽光照在他的臉上,讓他想起在勞務市場辛苦找工的人。
人民活着的意義,就是享受一天的陽光。
管一管那些隻想見一天陽光的普通人也未嘗不可。
免得任戈這小傻狗跪地嚎啕大哭。
“任戈,帶我去你家。”
“啊?”
“我今晚還沒找到住的地方,或者你帶我找個賓館。”
任戈一雙眼滴溜溜的轉。白存遠一下就能給他買兩千五的衣服,招待他,他能出的錢肯定不少。
“我們租的地方能住!我們住的出租屋三室一廳隔壁剛搬走,收拾的幹幹淨淨的,房東還沒租出去,你直接睡,房東來了給他二三十塊錢就能打發,肯定比賓館便宜。霍姨很會做我們的當地菜,等她發燒好了,我讓她給你做。”
白存遠在任戈的描述中聽到了久違的生活的氣息,他點點頭:
“我給你一千五,一周,你們管我食宿。”
任戈的眼睛前所未有的明亮起來。像亮晶晶搖尾巴的小狗。
末世十幾年,白存遠早已忘了活着的感覺,聽見任戈的描述,他突然就想起了一點生活氣,看着任戈亮晶晶的眼睛,他很難想象任戈這樣的屠皇會有這樣的小狗眼睛。
雖然是隻有些惡習的小狗。
末世的任戈,第一次出現在大衆視野面前,是以一場驚天地泣鬼神的屠殺謝幕的。
彼時A到Z共12個區剛剛建立,喪屍潮初見端倪,N區覆滅的消息就傳遍幸存者人群。
所有人都以為N區遭受了無法抵抗的屍潮,後來人們才知道,并沒有屍潮,一切都是一個異能者幹的——屠皇,任戈。
他以肅殺之勢覆滅整個安全區,将城防據為己有。
白存遠對任戈一直存有防範之心,所以才能在任戈搶東西時第一時間抓住他。
現在的任戈并沒有屠皇的影子,他有偷東西的賊心惡習,卻不狠辣,沒有報複心。還很興奮,喋喋不休像剛找到主人拼命汪汪的小狗:“霍姨做的蘆菜炒肉可好吃了,我們當地的特色,還有鹵青蓮子,料汁調的好,青蓮子能鹵成金燦燦的。哥,你是來旅遊的吧?”
白存遠點頭。
任戈看見白存遠點頭,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旅遊來找陪玩的,這錢多好掙啊,他還搶錢,白吃兩個後腦勺大包。
他一邊氣自己,一邊思考這邊有什麼旅遊景點,雖然他都沒去過。
人活着的快樂竟然這麼簡單,隻需要給陌生人介紹自己家鄉的美食和旅遊景點,就能擁有這麼與有榮焉的快樂。
似乎山河依舊,海晏河清。
的确,山河依舊,但末世已然臨近。
離末世還有不到20h,末世開始時,他必須帶上任戈出發去尋找穆瀾峪和朱健。
末世後期的高級異能者,大部分來自于C城,最出名的就是N區屠皇任戈,和C區的豬剛鬣朱健。
這是白存遠重生後第一時間到達C城的原因。
隻有盡可能搜羅末世後期的高級異能者,他才能在末世穩住自己的勢力抵抗屍潮。
救下任戈的親人修整一日後,他們就得立刻出發尋找C城的幸存者大部隊,能從城市中活着出去的人,大概率會進入幸存者部隊。
在那裡,他有很大概率找到朱健和穆瀾峪。
白存遠在計劃末世,任戈在計劃C城大旅遊。
他一路上叽叽喳喳的推薦好吃的和熱門景點。
直到白存遠在樓道中聽見洞咚咚咚的沒有節奏的敲門聲。
“咚,咚,咚”
暴躁的,無節奏的,緩慢的,伴随着嘶呀的指甲磨蹭門闆的聲音。
這種聲音,白存遠聽的太多了。
是喪屍的聲音。
才末世前15h,竟然就已經出現了喪屍。
……
任戈耳力不敏感沒有注意到,跳躍着上樓用鑰匙開門。
白存遠看着那扇門,是門内的聲音,喪屍在敲卧室或者是其他房間的門,應該是被困住了。
“這是你家?”
“是,這就是我們租住的房子,”
任戈指了指門,很驕傲“還比較新,這邊地方偏,不貴,不會比旅館差的。”
“開門吧。”白存遠點頭,任戈轉身開門。
白存遠左右倒了下腦袋,擴胸舒展了一下上身的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