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傻人有傻福,但那得遇上對的人才行,若遇上的都是壞蛋,隻會人見人欺。
所以人還是聰明點比較好,無論怎樣,至少能夠自我保護,不被他人所傷害。
最可靠的人,還得是自己。
見小笨蛋沒有表态,方見墨不由得又問一句:“要哪個?原本的?聰聰?還是說,笨笨?”
說笨笨的時候,方見墨帶着點調笑意味,這裡面,大概小笨蛋最不想要的就是這個了。
“嗯。”誰知小笨蛋竟然點了點頭。
嗯?
什麼意思?
是他理解的那個意思嗎?
“笨笨?”他試探性地問。
“嗯,我喜歡笨笨。”小笨蛋這次明确表示了是哪個。
小笨蛋的選擇讓方見墨感到非常意外,他沒想到他竟然會選擇笨笨。
他很好奇,為什麼會選這個?
“來來來,告訴哥哥你為什麼喜歡?”他來了興趣。
為什麼?
不知道想到什麼,小笨蛋突然呵呵傻笑起來,“因為好好聽。”
剛開始不喜歡,他才不是小笨蛋呢。
後來覺得好好聽,他喜歡宿主叫他笨笨,就跟爸爸媽媽叫弟弟“崽崽”那樣。
至于具體怎麼個好聽法,怎麼個一樣法,孩子還小,還不懂怎麼去表達。
但誰對他好誰對他不好,他是能夠感受得到的。
小孩子本身對名字其實沒有太多概念,不會因為名字本身而喜歡或厭惡,不會因為某個名字太土氣、太大衆、太難聽而拒絕,隻會因為叫名字的人本身所傳達的情緒而有所喜惡偏好。
小笨蛋原本想要占有“崽崽”這個名字,是因為他感受到了父母對自己的不好,和對弟弟的好,感受到了父母在叫他們名字時的不同情感,他也希望自己能夠被如此親昵地對待。
現在接受“笨笨”這個名字,也是因為他能夠感受到方見墨叫他“笨笨”時的柔軟,他感受到了他的善意、他的親近。
他感受到自己正在被善待着,他很受用,他覺得很開心。
于是當方見墨問他為什麼選擇這個名字時,他無法用言語去形容自己的感覺,隻能表達自己最直觀的感受——好好聽啊。
方見墨不知道他心裡的彎彎繞繞,聽到他的回答,再配上他的傻笑,不由得也樂了。
看來“笨笨”這個名字沒有取錯,簡直是再适合不過了。
……
雖然得到的信息不多,但該問的都問完了,該起來了。
方見墨打了個哈欠,然後終于從床上爬了起來。
起床第一件事,先長長地伸個懶腰,趴得有點久,骨頭都快僵硬了,舒展舒展。
餘光中發現小笨蛋也爬了起來,他輕笑了一下,沒有搭理,而是自顧自地下床,打算去洗漱。
走出幾步,他回頭看了下,發現小笨蛋坐在床上,可憐巴巴地看着他的身影,有點不知所措、不知道要幹嘛的樣子。
于是他朝他招了招手,示意他過來。
這下小笨蛋開心了,眉開眼笑地床邊挪。
坐在床邊,發現小短腿夠不到地面,他神情緊張、小心翼翼地将屁股一點點往下挪,直到腳趾夠到地面,才放心地沉下身來。
腳剛踩實地面沒幾秒,他就小碎步往方見墨那邊跑。
看着向自己跑來的小笨蛋,方見墨心想,孤寡慣的生活中多出一個小孩來,好像也不是那麼難以接受的事。
可能是因為這個小笨蛋……挺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