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深秋。
連續下了兩場雨,天氣越發冷起來。
林霜蜷在發硬的棉絮裡,耳邊隐隐約約傳來柴房那一頭大伯和大伯娘商量婚事的聲音。
說是婚事,實是續弦,也是沖喜。
不出意外的話,她将于後日被送上花轎,嫁入秦家,給秦家少爺沖喜。
按照上一世走向,那位早已病入膏肓的秦少爺會在她入門一個多月後咽氣,秦老夫人也在那個時候發現了林家篡改林霜生辰八字的事,上門找大伯算賬。
大伯和大伯娘并沒有歸還聘銀,兩家交惡,她在秦家寸步難行,最後将希望放在秦少爺的和亡妻的一雙兒女身上,辛辛苦苦将他們撫養大。
豈料命運弄人,十年後兩個孩子長大,非但沒有感恩之心,反而在老夫人的唆使下将她轉賣給他人締結冥婚。為防止她逃脫,秦慶生殘忍地打斷了她的雙腿,強行将她塞入婚轎中。
當與另外一具屍體一同埋入棺材的那一刻,她隻覺得雙腿劇痛難忍,恐懼無邊。
她恨大伯一家,将她陷入如此境地。恨一手撫養大的繼子,親手将她推入了另一個不見天日的深淵。怨上天不公,怨爹娘怎麼就這麼将她撇下,留給那對惡毒的夫婦。
直到棺内空氣耗盡,她閉眼絕望等死,卻聽到棺材上邊傳來“哐哐”的挖掘聲。
棺蓋打開,朦胧中是一張熟悉而又遙遠的面孔。
迷迷糊糊之中想起,十年前去給秦家沖喜的頭兩天晚上,外邊下着淅瀝瀝的雨,竹窗被染着血腥氣的刀鞘頂開,江懷貞渾身濕漉漉地站在窗前。
“要跟我走嗎?”她問。
嫁入秦家沖喜的事早就傳遍整個村子,對方知道并不奇怪,林霜詫異的是,她怎麼會來。
此人是昌平縣有名的劊子手江貴之女江懷貞,和林霜是同個村子的人。因江貴劊子手的這個行當,村裡無人願同他們家往來,他死了以後,江家居住的那個山谷,就更沒人敢去。
那日下晌更是聽街上回來的人說,江懷貞女承父業,上刑場行刑去了。
以至于當聽到對方說要帶她走,她猶豫了。
江懷貞尚且無法保全自身,又如何能救她脫離苦海?
況且就算逃得了這次的沖喜,攤上這樣的大伯,還能逃過下一次?
世道紛亂,她一個無父無母的孤女,無一技之長,就算離開了林家,又能去哪裡?
于是上一世的林霜拒絕了。
但她沒想到,瀕死之際,彼時已經惡名遠揚的女劊子手會出現在跟前,掘墳挖人,将她背回家中,悉心照料。
林霜卻不想活了。
不是怕變成廢人沒有尊嚴活着,她一個小小的農女,在秦家被磋磨十來年,又被送去締結冥婚,她還有什麼尊嚴可言。
隻是殘破的雙腿,一身病痛,一天不知道要花多少藥錢。更無法行動,不能做飯,就連如廁都需要江懷貞幫忙。
人生無望,她也實在不願意拖累自己的救命恩人。
于是在一次江懷貞外出的下午,她結束了自己二十七歲的生命。
她再次辜負了江懷貞,死之前心裡全是痛苦和無邊的内疚。
卻不想,又回到了十六歲時沖喜的前夕。
如果事情循着上一世的軌迹,那麼今天晚上,江懷貞将會推開那扇窗,問她,是否要跟她走。
林霜靠在床頭,眼睛死死盯着竹窗的方向。
大約戌時三刻,黑夜像一塊巨大的幕布籠罩住整個村子,周邊漸漸安靜下來,淅淅瀝瀝的雨聲中,偶爾夾雜着幾聲犬吠,給這深秋的夜裡,增添了幾分寒意。
她将身上的被子裹了裹。
蓋了十多年的被子,拆了拆,洗了洗,如今隻剩薄薄一層硬布層,林霜隻覺得周身發寒。
叩叩叩——
窗棱上傳來敲擊聲。
她猛地坐起來,掀開被子,甚至來不及穿上鞋子,就這麼踉踉跄跄朝窗子奔去。
與此同時,一截黑褐色的刀鞘伸進窗子的縫隙,竹窗被頂開,一股潮濕的水汽撲面而來。
身穿藍色粗布短打,領口露出半截月白色中衣的江懷貞站在窗口,她未穿蓑衣,也沒有戴鬥笠,就這麼一身濕淋淋地站在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