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人後,白晝和馮陳趕緊搖人,通知局裡派車把人押回去。
同行的還有被栓在樓梯的二哈,見到二哈,它的主人李越像是從一場很長的噩夢中醒來,終于看得見身邊的東西一樣,驚訝道:“兩室一廳,你怎麼變那麼瘦了?”
那股傻勁跟他的狗有得一拼,果然是什麼人養什麼狗。
回到局裡,李越由其他同事接手,白晝和馮陳則是對自己的工作進行掃尾——暫時結束擺攤生涯,将擺攤工具還給它們的主人,至于後續是否還會重拾舊業,敬請期待。
不過在處理攤子之前,白晝得先兌現自己的承諾,給“兩室一廳”找吃的先。
馮陳也不急着去,興緻盎然地跟着一起喂狗。
因為沒養過狗,白晝也不知道要給它吃什麼才是正确的,好像有些東西狗吃了身體不好,保守起見,就到附近的寵物店買,叫他們給推薦。
看着二哈狼吞虎咽地吃着狗糧,尾巴搖得十分歡快,白晝心想,孩子笨是笨了點,還是挺可愛的。
先把它暫時先放在警局裡養幾天,等征得李越的意見後,再另外找人收養。
至于留在局裡培養成警犬什麼的,别想了,以這孩子的智商,都怕它關鍵時刻倒戈。
等事情都處理得差不多後,已經快十一點,白晝趕緊招呼馮陳一起去收拾自己的破攤子。
結果,等他們回到夜市後,卻發現已經人去地空。
沒道理啊,平時都會擺到淩晨兩三點來着。
而且,連他們的攤子也不見了,不會被順走了吧?
一打聽,原來城管來了,大家都跑了,至于他們的攤子……被拖走了。
兩人凄涼地站在原地,枯葉打着旋兒飄落,二臉淩亂,他們的龍王廟被大水沖走了……
最後兩人灰溜溜地回了警局,這個點城管同事們估計已經下班,隻能等明天再去處理了。
李越案的後續審案并沒有由白晝和馮陳負責,但白晝因為好奇,所以特别關注了下。
從負責審案的同事嘴裡的得知,李越認罪積極,對于自己殺害李傑一事供認不諱,對犯罪過程有問必答。
也因此,白晝得以了解到李越的故事。
李越與李傑是同一個村子出來的,整個村子的人除了嫁進來的女人外都姓李。
兩家并無親戚關系,或者說關系已經遠到忽略不計。往上溯源,兩家是一個共同祖先,供在祠堂裡,逢年過節都要祭拜。
李越父親早逝,寡母是個啞巴。而李傑的父親年輕時是個混混,混成老光棍後,經人介紹,娶了個精神有問題的女人,這個女人就是李傑的母親,生下他沒多久就跑了。
所以兩人同為單親家庭,可能是因為同病相憐的緣故,小時候常常玩在一起。
隻不過李傑有個混混父親在前,有樣學樣,初中沒讀完就辍學出去當了小混混。
而李傑的母親雖然不會說話,也沒什麼文化,但堅韌明理,在她的教導下,李越早早就懂事,深知讀書才能改變命運,專注在學習上。
兩人在人生的岔路口上做出了不同選擇,從此走上了不同的路,此後聯系變少,關系也變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