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後回頭望了那艘大雍曆史上的剛剛誕生的蒸汽船,它在水面上緩緩地熄滅,正一點點地沉入河水之中。
大雍的生産力遠沒有到能喚醒名為蒸汽機的惡魔的地步,即使這台粗制濫造的蒸汽機沒有爆炸,盛聞也會想法子把它毀掉的。
可能再過一百年,兩百年,盛聞希望,能再次在這片土地上看到它的身影。
也許這樣會向他到來的那個年代走近一點,再近一點。
幾人分别上了岸,擰幹頭發上的水,打探到此處确實沒有離開陳州境内,但離肇州不遠了。
入秋後的陽光還很灼熱,烤在身上不一會兒衣服就幹了,隻是帶着一股魚腥味,穿在身上很難受。
“好了家人們。”盛聞道,“大家各顯身手,想法子回京吧。”
衆人面面相觑,姚諒歎了口氣,和鳳歌不約而同地撸起袖子,從手腕上摘下一個,兩個…
“卧槽,镯子?!”盛聞大驚失色,“你們怎麼戴那麼多镯子?”
“不是說好一起乞讨回去的嗎?”
“誰跟你說好了?”姚諒掰開其中一支镯子,從其中的夾層裡取出幾張卷成卷的銀票點了點,依次分給落水的衆人。
“好姐姐,我拿兩個和你換好不好?”鳳歌沒見過這樣還能打開的镯子,十分眼饞。
姚諒收了她兩個細細的銀镯子,把另一支鑲着紅寶石的金镯子遞給鳳歌。
“好姐姐,我也想要。”盛聞攤開手道。
“這個不能給你。”姚諒道。
盛聞:“為啥?你偏心。”
“因為…”姚諒按了一下金镯子上鳳凰的寶石眼睛,鳳凰張嘴,噗地射出了一支紫黑色的細針。
“因為很危險,所以不能給你。”姚諒撚着針尾撿起了暗器,将其重新裝回手镯之中。
盛聞頓時啞然,鳳歌遞給他一支素銀镯子,聊作安慰。
鳳歌教盛聞把過于寬大的镯子撸到快胳膊肘的位置,再用布條将小臂一圈圈纏起來。
大雍的上層流行戴圈口更大的镯子,小姐夫人們戴上更顯得玉腕纖纖,走起路來環佩叮咚,十分風雅。
男子也并非沒有戴手镯的,不僅戴,而且戴得越多越顯得地位高貴。
盛聞隻覺得這群人是不用幹活,插半個月秧就老實了。
一擡胳膊镯子能甩二裡地出去。
“镯子可以用來救急。”鳳歌道,“布條不管用來捆東西,還是受傷了用來包紮止血,都很有用。”
“纏厚一些,這樣看起來比較壯,就沒有人敢随意欺負你。”鳳歌比劃道。
“打架的時候可以把刀纏在手上,不怕刀被人奪走。”
盛聞學着她的動作,将镯子牢牢地固定在胳膊上,他不免多看了鳳歌兩眼。
“我從前就是乞丐。”鳳歌笑道,“公子要是想學要飯,我可以教你。”
“她就是那個三天把‘太子爺登壇祈雨,炮打龍王逐天狗’傳遍整個陳州城的人。”姚諒在旁邊補充道。
盛聞表情空白。
難怪甯直給她起了這樣一個名字。
楚狂人笑孔丘的“往日不可谏,來日尤可追”,于鳳歌來說正相宜啊。
“小鳳,好好幹。”盛聞隻好道,“以後你大有前途。”
姚諒和鳳歌将拆出來的銀票在小縣城換成碎銀子和銅闆,各自揣在懷裡。
想進大些的城池需要路引和身份文書,不過蛇有蛇路,鼠有鼠道,鳳歌仍舊扮做小乞丐模樣,溜進城裡轉了兩圈,便帶着姚諒和盛聞從小門成功進了這座名為瑞合城的小城。
他們本就穿着一身腥臭味十足的破衣爛衫,瞧着就像逃難來的,守城士兵沒多話,幹脆地把幾人放了進去。
得益于盛聞所制定的政策,能接受難民的城池都會将難民留下來。
給這些人一口飯是小,要是定期修不完太子要求的運河,還不知道那位主子能想出什麼法子來折騰人呢。
進城後自然要換身衣服稍作打扮,以免引人注意。他們租了間小小的客棧,稍作梳洗,準備出門買件新衣。
“勞駕。”盛聞等人剛出了房間,便見一人正與客棧掌櫃搭話,“可見過一個年少的小公子路過?”
“小公子?多了去了。”掌櫃道,“我這一下午見了十來個。”
盛聞腳下一轉,重新躲回了房間裡,等掌櫃和那人攀談過後,才悄悄地冒出頭來。
無怪盛聞謹慎,他們如今住的這間客棧是家黑店,不然也不可能不要身份證明就能随意入住,掌櫃的反手把他們賣了,也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