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翳依舊溫和地笑,眉眼彎彎,仿佛絲毫不被路晨曦的譏諷影響,也沒覺得冒犯。他語氣帶着些遺憾,又溫柔問道:“……所以,路警官,您怎麼想,是打算聽我父親的,就此對我敬而遠之了嗎?”
路晨曦凝視着沈翳,突然冷靜了下來,就算是要真的殺了沈翳,也不必急在這一時。哪怕是為了沈淮恩,至少,他也應該在找出所有真相和證據之後,再将眼前的這個惡魔就地正法,于是,路晨曦扯了扯唇角,亦是一笑。
“恰恰相反。我突然想玩兒點更刺激,更有意思的了。”
“……玩兒?”
“嗯哼。”路晨曦的手從後腰放置手槍的地方放下來,漆黑的眸子盯着沈翳,不着調地笑:“小兄弟!實在不好意思,之前因為案子的事兒,忙得頭昏眼花,認錯了人,對你的态度過激了。你要早跟我說,你是沈局的兒子,咱不就沒之前的那誤會了麼!”
路晨曦笑得浪蕩,左面頰凹下去一個深酒窩。
“原來,路隊待人的态度,完全取決于對方是誰的兒子……難怪年紀輕輕就能當上市局的支隊長。佩服,受教。”沈翳語調溫柔地贊賞。
路晨曦臉上瞬間斂去了所有的笑意,覺得這種小學雞式鬥嘴,有點沒意思了,道:“跟我走吧。”
“去哪?”
“你找我,不是為着收集案件素材,寫懸疑小說的?”
沈翳揚揚眉,默認。
“剛接到報案,翠怡森林公園裡發現了一具女屍。送上門的素材啊,不一起去瞧瞧?”
聽到這兒,沈翳在原地頗為意外地愣了一會兒。
手機震動,顧喻之的消息再次進來。
【顧喻之】:不會吧。真出事了?
【顧喻之】:需要人去替你收屍嗎?
【顧喻之】:就上次給你看的那隻骨灰盒怎麼樣?
沈翳掃了一眼手機,快速回了消息:很不錯,非常适合你。
緊跟着,又是一條:忙。勿擾。
顧喻之發來了一個瘋帽子坐地哇哇大哭的動圖表情。
“看來小兄弟還挺忙?”
“沒啊。我閑得很!”
沈翳收起手機,重新擡起頭時,臉上綻放出了一個堪稱甜美乖巧的微笑:“我國内沒車,那就麻煩路警官了。”
說罷,沈翳提步先出了警局。
路晨曦審視着沈翳的背影,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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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殺人兇手在作案後,都有再次回到作案現場的習慣。一方面,是為了了解警方偵查案件的進展,檢查自己是否有所疏漏;另一方面,看警方苦惱和群衆驚懼的反應,能帶給兇手如殺人般的二次快感。對于像THE KING這樣驕傲自負的變态,路晨曦确信,他絕不會錯過這樣順理成章,二次回到案發現場的機會。
人在高度興奮或者緊張的狀态下,情緒反應往往難以受理智控制。尤其是像THE KING這樣的變态,若想不被人察覺出自己的異常,他必須每時每刻都隐藏自己的本性,完成給自己所設定的人物表演。在這樣的情況下,理智一旦出走,哪怕隻有幾秒鐘的時間,他也有可能會露出馬腳,釀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路晨曦從警這麼多年,大大小小也遇到過不少難纏的高智商犯罪分子,其中十足的變态也有過那麼幾個。有時,他觀察那些罪犯的行為,聆聽他們那匪夷所思的想法,也覺得有意思——就跟突然發現宇宙之浩渺,天地之廣袤,生物多樣性之繁雜似的。忍不住要感慨——這林子大了還真是什麼鳥都有哇,算是開了不少的眼。
其間,不得不說,THE KING是他最好奇,最感興趣的那一個。
路晨曦突然很想看看,THE KING在面對自己的“傑作”時,會是什麼樣的表情。
在他的預想中,無非有兩種情況:第一種,警方現場偵查并不算順利,落入THE KING故意設計的圈套中。那樣,他大概會洋洋得意,自得自滿,在情緒激動時,或許還會忍不住“介紹”、“誇耀”殺人手法的精妙;第二種,警方在現場偵查時,發現有效線索。或許,他會緊張,會不知所措,但以他完美主義者,強迫症的性格來說,路晨曦猜想,他更多的,可能會表現出對自己作案不夠完美的懊惱和憤怒。
但沈翳無論是以上哪種情緒反應,都将會是路晨曦這次實驗的勝利。
怎麼看都不像是會賠本兒的買賣。
路晨曦想到這兒暗自一笑,帶着這樣的小心思,載着沈翳,一腳油門直接奔去了翠怡森林公園的案發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