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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你不能在這裡找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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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鎮似乎有一種魔力,來的人都會自然而然地早起。

一大清早,一向賴床的沈思筝居然早早醒了,她上了趟洗手間後再無睡意,覺得神清氣爽,整個人從身體到靈魂都像是被洗滌過了一樣。

步梨還在睡,沈思筝沒叫她,自顧自打開窗戶呼吸了兩口新鮮空氣,看見門口有人騎着電動車過來,在步梨家的大門口停下來,開始按門鈴。

她擰了擰眉頭,這個村子裡的人都這麼早就來串門嗎?

沈思筝本不想理他,但見到他從電動車上搬下來兩個紙箱,猜到是送快遞的,她披了件外套,下樓去開門。

快遞員個子不高,微胖,國字臉,單眼皮,頭發微卷,走近後還能聞到發膠的味道。

還挺精緻。

沈思筝在心裡暗暗地想。

“你好,是送快遞嗎?”她有禮貌地問了聲。

崔胖見出來的人不是步梨,微微愣了一下,問道:“這裡換住戶了?”

“你找步梨吧,我是她朋友,來她家暫住幾天。”

沈思筝說道,她有些猜到這是誰了,她和步梨聊天的時候,步梨提起過鎮上的快遞員,據說很能幹,看着還挺年輕,但這模樣,就是一般模樣吧,行為舉止還有些稚嫩,像剛畢業的學生。

“你是那個望潮快遞站的?叫什麼來着?”

崔胖拼命點頭,神情欣喜,“對!你知道我?是望潮木工坊,隻是把快遞站設在了旁邊,小姐姐有空可以去那裡轉轉哦。”

沈思筝沉思片刻。

做了二十多年的好閨蜜的兩個人,有時候從平時的隻言片語裡,就能察覺出對方的意思。

自從來到花溪鎮,兩人聊天次數不算多,但每次步梨都會提到一名“木工坊老闆”,也是送快遞的。

沈思筝一直覺得步梨對那個快遞員有點喜歡的意思,但現在一看,抛開外表不談,這也太小了吧,看着就是高中生啊,步梨從前可是說她對弟弟一點也不感冒的。

真是她多心了?

“有所耳聞。”沈思筝道。

“那個,我叫崔......”崔胖深感榮幸,說到一半又改了口,“叫我阿路就行,姐姐你叫什麼?”

他現在深信綠柳街12号是個神奇的地方,居然又見到一個漂亮姐姐,崔胖慶幸前段時間他為了讓自己配得上步梨姐姐,拼了命減肥,現在小有成效。

他打算從今日起改頭換面給自己營造一個帥哥人設,帥哥當然要有一個好聽的名字,等他真正減肥成功,自然也不能叫崔胖了。

他大名叫崔寶路,阿路還挺好聽的吧。

見到漂亮姐姐的早晨,崔胖賦予了自己新名字。

“哦,我叫沈思筝。”

“思筝姐姐,這是步梨姐姐的快遞,麻煩你轉交給她。”崔胖很恭敬地把紙箱遞過去。

“多謝啦。”沈思筝禮貌地眯眼笑了笑。

崔胖臉色一紅,聲音有些局促,“那我就不進屋了,先走了。”

他晃了晃手,上車的時候還差點被絆到。

沈思筝抱着紙箱回到房間。

箱子挺重,她也沒興趣拆,隻把東西往茶幾上一放,自己陷在沙發裡喘着氣。她眼皮挑了挑,瞥到茶幾下面的縫隙裡落了張紙,便随手撿了起來,要扔進垃圾桶。

手指正要松開,沈思筝忽然頓住。

紙上的字體,好像有點熟悉......

不可能的。

沈思筝感覺自己眼睛花了,或者是出現了幻覺。

沈思筝将那張紙拿回來,放在眼前仔細的端詳,一瞬間,她不自主地顫了一下,像是觸電一般,從指尖瞬間傳至全身。

太像了。

太像溫故的字了。

盯得久了,她竟然有些不認識字,一時又覺得不确定。

樓梯處傳來擦擦的腳步聲,沈思筝像是被罩在一個鐘裡,外界的聲音屏蔽了七八分,一直到人走到她跟前,聲音才破鐘而入,成功敲擊了她的耳膜。

“你怎麼起這麼早啊?”

步梨的聲音将沈思筝拉回現實。

沈思筝渾身一機靈,擡頭見是步梨,她正一邊揉着眼一邊慢吞吞地下樓來,見沈思筝發愣,又重複了一遍剛才的話。

“你幾點起的啊?”

“哦,大概七點鐘吧,我也沒看時間,醒了就起來了。”

沈思筝恍恍惚惚地答了一句。

步梨走下來,見她手裡拿了張紙,她伸着脖子看了眼,“哦,你在看這個,解答的過程是不是都對了?”

“嗯。”沈思筝漸漸回過神來,平靜地道,“這是你上次說的那個天才兒童寫的嗎?”

步梨看了眼沈思筝的表情,因為心虛,此刻沈思筝臉上的神情被她解讀成了質疑。

“好吧。”步梨不好意思地承認,“其實是那個木工坊老闆寫的啦,字還挺漂亮的是不是?”

她和沈思筝聊天的時候,一向稱呼陸時生為木工坊老闆。

“诶?他來送過快遞了?”步梨說完,目光掃到了茶幾上的快遞箱。

“是有人來送過快遞,他說叫阿路。”

步梨噗嗤笑出了聲,自己構思出了一種陸時生說這話時候的表情語氣,覺得怪惡心的,“還阿陸,什麼名字啊,他本名叫陸時生。”

“原來叫陸時生啊,名字還蠻好聽的,就是人有點.......”沈思筝在努力找一個形容詞。

尋找失敗,她轉而問道,“真是他寫的嗎?”

她還是有些不确定。

“當然,騙你幹嘛。”步梨聳了聳肩。

“那你之前還跟我說是天才兒童!”沈思筝表情憤怒,其實是為了掩飾心裡的隐隐失落。

果然是她想錯了。

或許是因為溫故的字有些大衆化,他那個人從小就追求極緻,練字帖的時候一定要練習到和字帖一模一樣,方方正正,好看但是沒了自己的特點。

虛驚一場。

但沈思筝也說不好,這裡的“驚”到底是驚喜還是驚吓,亦或都不是。

或者,應該說是。

南柯一夢。

她心裡泛起陣陣酸澀。

“怎麼了?”步梨察覺出她的異樣。

沈思筝擺了擺手,“不知道,我最近總是想到溫故。”

步梨愣住,她還是沒走出來。

“你是不是太累了?正好在我這兒休息休息,拍完外景,你在這兒多住幾天吧。”

“我總覺得他沒死。”

沈思筝自顧自地說,說完又自我否定地歎了口氣,“但想想也不可能,七年了,他要是活着,肯定早回家了。大概是我始終不能接受,他永遠留在了雪山裡,那是雪崩啊,幾乎不可能生還的。”

步梨低了頭,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隻跟着她一塊悲傷起來。

“思筝,溫故哥他是為了保家衛國,他是非常偉大的人。”步梨這是真心話。

她從小就知道,溫故是有大志向的人。旁人眼裡他可能是一個隻愛車酒玩世不恭的富二代,可其實他樣樣都好,讀書的時候便是學霸,考上江北大學。後來棄筆從戎,到了部隊也因為優秀被選為了特種兵。

他想做的事從來都是毫不猶豫地去做,還能做得很好。

“我倒是希望他做一個好吃懶做的少爺。”沈思筝斂回目光的同時把其中的情緒收的極其不易察覺,隻像在淡淡陳述一件事實,“一開始我總覺得他傻,放着優渥的生活不過,非要跑去吃苦,但是後來,我理解了他。”

“就是我跟尚甯洲被洪水困在鹿甯村的那次,救了一個落水的小孩,那時候,我腦子裡什麼都沒想,隻想着拉他上來,什麼被洪水一塊沖走的風險,根本來不及考慮。所以現在,我想通了。”

沈思筝笑笑。

“你能這樣想就好。”步梨拍拍她的肩膀,“别想了,我們去拍外景吧,一邊拍,一邊散散心。”

沈思筝點點頭,“也好。”

.....

今天是個大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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