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們對兔肉沒有那麼熱情的一天,程信帶着玄武,程明華,程東,程豹,去任務大廳賣兔肉,見那裡依然熙熙攘攘,正準備進去,忽然被人攔住。
“你要幹什麼?”程信警惕地後退了一步,玄武四人馬上把背着的武器拿在手裡。
那人一怔,很快露出爽朗的笑:“這位兄弟,我有件事想請你幫忙。”
找我幫忙?程信打量那人,莫名覺得違和,挺年輕的一個人,二十多歲,左手拿着一把帶鞘的長劍,劍鞘上鑲着寶石,長得不錯,頭發梳得一絲不苟,衣服也精緻,像電視上演的貴公子,應該矜持着說話,偏偏笑得一臉爽朗,似乎平常不這樣笑,有點不自然。
見程信打量他,霍林斯保持臉上爽朗的笑容沒變,他知道程信最喜歡這樣的人。他已經在這裡等了十來天,上輩子的程信是在十天前出現的,這輩子竟然晚了十天。
晚多少天無所謂,重要的是他見到了程信。
程信問:“找我幫什麼忙?”這個人可不像需要人幫忙的人。
“我想做一件白色兔毛披風,要用白色兔子身上最軟的那塊皮毛,我想問問兄弟你有沒有。”霍林斯說得很真誠,完全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樣。他知道程信最開始在任務大廳裡賣了不少兔子,拿這個當借口再合适不過,有一就有二,以後再聯系就順理成章了。
程信哦了一聲,說:“沒有。”他帶了不少兔肉,至于皮毛,早就被會庖丁的孩子們剝下來準備做成毯子被子之類的。
霍林斯一僵,怎麼和上輩子不一樣?
程信問他:“還有事嗎?”
“呃,兄弟以後有了能賣給我嗎?”霍林斯連忙說。
程信看看他,有些奇怪:“賣兔子的不是很多嗎?為什麼找我?”他的兔肉全在随身攜帶的幫會倉庫裡,根本看不見。倒是其他人,捧在手裡,一望可知。
霍林斯笑着說:“我愛幹淨,兄弟一看就是幹淨人,兔毛想必也不錯。至于那些人的,怎麼能用?”
那些人的怎麼不能用?都是我們獵的。
程信掃了一眼旁邊的幾個普通人,他們把捧兔子的人圍在中間,興奮又小心翼翼,快步往任務大廳裡走。他有些得意,比起以前的哭喪臉,現在看着好多了,這都是他們的功勞。
他對霍林斯說:“我沒有皮毛給你,還有事嗎?”兔子的皮毛早就被孩子們瓜分了。
霍林斯張了張嘴:“沒了。”說完讓開了道路。
程信帶着四人走過。
霍林斯看着他們,默默地一個一個數:玄武,程明華,程豹,程東。相比上輩子見過的模樣,他們現在稚嫩太多。
霍林斯有一種沖動,把這四人攏入麾下,然而他深知,這些人對程信忠心耿耿,誰也挖不走。
除非,程信死了。
霍林斯露出貴族式的微笑。
一進任務大廳,程信先往對面看,卻見大桌子後面坐着一個穿着不俗的中年男人,不是上次的大叔。他有些失望,多虧了大叔指點,他們才有現在的收獲,他還專門帶了禮物要送給大叔。
正想着,中年男人看了他們一眼。
程信看了個正着,有些不舒服,這個人看他們的眼神仿佛他們是垃圾,确切地說,他看大廳裡的所有人,都像在看垃圾。
這人難道是垃圾成精?
程信忍不住吐槽,素質真差,白瞎了那一身好衣服。還不如讓大叔在這裡,大叔雖然氣場強大,卻沒有高人一等的傲氣,比這個人強了不是一點半點。
大叔今天不在,是有事,還是今天不是他的班?
他一邊想着,一邊帶着四人去交兔肉任務。
工作人員見程信竟然憑空拿出庖丁好的兔肉,有些吃驚,稱量之後,給了他一千五百金币。
程信說:“給多了,我的兔肉隻有一百斤。”
工作人員說:“庖丁好的兔肉不一樣,一斤15金币。”
程信不解:“哪裡不一樣?”
工作人員奇怪地看了程信一眼,還是說:“庖丁技能可以留住兔肉的精華,價格自然不能與整隻兔子相比。”
明白了,這就是二次加工與原材料的區别。
程信很高興:“謝謝。”
比預料中的多了500金币,程信高興地大手一揮:“走,咱們去買東西!”技術就是金錢,他們都要練起來。
然而,到了賣技能用品的店,程信傻眼了。
醫術技能的丹爐,10000金币一個。
鑄造技能用的設備,40000金币一套。
工匠用的操作台,20000金币一套。
縫紉專用的針,5000金币一根。
采藥專用工具,8000金币一套。
采礦專用工具,15000金币一套。
庖丁專用刀具,10000金币一套。
這還是品質最低的,那些品質高的,後面的零長得吓死人。
程信沉默了一會兒,幹笑一聲:“價格太美麗,咱們回去吧。”他們這點錢,連根針都買不起。
來到外面,程信忍不住說:“果然,技術才是第一生産力。”
程東問:“程信哥哥,你說什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