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斯裝作随口一問:“這些裝備為什麼要賣掉?”
程信說:“因為有前車之鑒,要避免錯誤。”
霍林斯愣了:“什麼前車之鑒?”
“很多的。”程信說得很認真:“小說裡的主角都會犯同樣的錯誤,前期積攢的東西到後期用不上,卻忘得一幹二淨,白白占地方,還不如一開始就換成錢。”
霍林斯:“……”
“你說得有理。”霍林斯極力忍住嘴角的抽搐。
程信很得意:“幸好我看了不少小說。”
“……嗯。”霍林斯發現自己竟然無言以對。短短的幾次接觸下來,他已經明白程信這個人從不說謊,但是正因為他說的是真的,才更讓他無語。程信這樣的傻子,怎麼配擁有那樣的好東西,還是趁早給他吧。
不過,依他的觀察,程信現在還沒有那些東西,上輩子程信露出有那些東西是在三年以後。
想想還要應付程信三年……
霍林斯不着痕迹地做了個深呼吸。
程信告别了霍林斯,心情不錯,對跟着的玄武和程東程豹說:“等明華他們5個的醫師技能練到滿,咱們就去會會一階異獸,害怕嗎?”
程東頭一仰:“我才不怕。”他一臉自信,就是眉毛淡得看不清,有些怪異。
“不怕個毛。”程信拍了一下程東的肩膀:“不知道害怕的人是傻子,你是傻子嗎?”
“當然不是。”程東急忙否認,卻說:“程信哥哥,我看其他幫裡的人個個都不怕死,咱們卻處處小心,是不是顯得咱們比不上他們?”
“比這個幹什麼?”程信不以為然,見程東還是想不通,氣得踢了他一腳:“程東,你小子能耐了是吧?”
程東跳着躲開,讨饒:“程信哥哥别氣,我就是覺得咱們不比他們差。”
“不比他們差就能不把自己的命當命?”程信還是很生氣:“你也不想想,你是一階,一階異獸也是一階,都是一階,你們對上,能保證毫發無傷?受傷了疼的不是你?流的不是你的血?要是斷胳膊斷腿,以後你怎麼辦?什麼準備都不做就往上沖,那不叫拼命,那叫玩命!玩你自己的命!”
程東點頭如搗蒜:“程信哥哥,我知道了。”
“這還差不多。”程信很滿意,讓程東靠近,攬着他的肩膀說:“我跟你說,你知道小說裡的主角最爽的地方在哪裡嗎?”
“哪裡?”程東好奇地問。
“主角不死啊!主角無論怎麼作死,怎麼玩命,都不會死。”程信彈了一下他的腦門:“要是死了,還叫主角嗎?但是你想想自己,有沒有主角的命格,會不會無論怎麼作死、怎麼玩命都不會死?”
程東捂住腦門搖頭:“不敢了,不敢了。”
“這就對了。”程信贊揚地揉揉他的腦門,說:“主角還有一個很爽的地方,你猜是什麼?”
“是什麼?”程東好奇地問。
“是擁有對手永遠看不透的底牌。”程信一說起最愛的小說就滔滔不絕:“比如說,主角是一階,對手也是一階,本來主角要赢了,對手忽然拿出一件強大的法寶,以為必能赢了主角。就在他沾沾自喜的時候,主角冷笑一聲,拿出一件更加強大的法寶,讓對手一敗塗地。”
程信啧啧兩聲,問:“是不是很爽?”
“爽,爽。”程東連連點頭。
“所以,咱們要多多準備底牌。”程信一臉語重心長:“底牌越多越好,對手越看不透我們越好,法寶、武器、裝備、丹藥,越多越好,越高級越好。”
“對,對。”程東幾乎把崇拜兩個字寫在了臉上。
程信露出得意:“有一點我們比小說裡的主角還強。”
“哪一點?”程東連忙問。
“主角隻有一個,而我們有一大群!”程信得意十足地說:“主角隻能一個人上去打,咱們三個人上去打,五個人上去打,輪流上去打,就算一人隻出一招,也能讓把一階異獸打得生活不能自理。”
程東一臉佩服,又問:“程信哥哥,那你怎麼還讓明華姐姐他們幾個使勁練醫師技能?”
“當然是為了以防萬一。”程信拍拍程東的腦袋,“這就是我比你多吃幾年飯的原因,不怕一萬,隻怕萬一。有了明華他們的醫師技能,咱們誰受傷了馬上就能得到治療,才是真正的安全無虞。記住,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程東一臉受教。
程信又說:“本來準備丹藥也行,可是丹藥實在太貴。可惡,一顆最低級的丹藥,竟然敢賣1000金币,比搶劫都狠。”
程東安慰他:“沒事的,程信哥哥,咱們以後會有錢的。”
程信點點頭,有些遺憾地說:“二十裡以内的兔子快被咱們薅光了,一階白闆裝備又賣不上價,難怪好多幫派都不去獵兔子。”價值太低,最近一段時間他們進賬很少。
“而且還要留一些兔子給明華他們練技能,還要分給普通人一些,唉,咱們要想發展,必須得去一階異獸的地盤了。”說到這裡,程信拍拍程東的肩膀,感慨地說:“你才10歲,在我那裡,誰要是敢讓10歲的孩子去危險的地方,所有人能把他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