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清晨,南海市的空氣都是溫柔的,甯靜的陽光透過房間窗簾投進一束狹窄的光束。
“郁子啊,你也老大不小的了。這次這個男孩真的很優秀的,又高又帥,年紀輕輕就接管了家族企業。我仔仔細細打聽過了,和你還是高中同級的呢!”
“哎呀,媽,我真的沒興趣。”郁霧因為被人打擾了清夢,用藕臂捂着眼睛,微微不耐。
電話那頭傳來一聲雷霆之怒:“死丫頭,這個男孩這麼優秀你見都不見就拒絕!我不管,今天你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否則你看我回來怎麼收拾你!”
葉紅棉還是一如既往的強勢,郁霧歎氣:“那我就隻去見一面,不合适就算了,行不?我的好母親?”
葉紅棉滿意了:“好了,你可以起來收拾收拾了,記得啊,打扮漂亮一點兒。”
郁霧挂斷電話,頂着一頭雞窩頭,坐了起來,捧着頭發發出一陣尖銳的鳴叫。
相親什麼的,最讨厭了。
她瞥了一眼手機上的短信,是葉紅棉女士發來的,她說她會核查她今日到底去沒去相親,叫她不準臨陣脫逃。
郁霧磨牙,看來葉紅棉女士這次很看重這次相親。
既然逃不過去,郁霧隻能認命起床了。
郁霧今年二十六歲,畢業後一直在東甯市工作,今年回到南海市,準備接手家族企業。像天底下所有父母一樣,郁霧的母親葉紅棉,非常熱衷于給女兒相親,生害怕女兒嫁不出去。
郁霧起床洗了個澡,頭發和身體裹着白色浴巾,裸露的皮膚雪白如牛奶。因為沒睡醒,她無精打采坐在梳妝桌前怔怔半晌。
想了想,她先去衣帽間換了衣服。視線從一件件品牌當季新品略過,最後選了一件某意大利品牌當季西裝分體露腰套裙。
套上裙子,露出一截纖細的小蠻腰,郁霧滿意笑笑,走去梳妝台,開始化妝。
她梳妝完畢,腳踩高跟鞋,拿上車鑰匙,潇灑出門。
*
來到指定的咖啡店,停好車,郁霧走進布置優雅,窗明幾淨的店内。
視線略微一掃,看到靠着明淨窗戶邊坐着一個高大的男人,陽光灑在他半邊立體的側顔。男人雙肩挺闊,骨節分明的手指握在杯柄。他視線落在窗外,像是在思考着什麼。
那一瞬間,肩頭像是有千鈞重,壓得人喘不過氣來。
或許,你有沒有在年少時愛過一個人?青澀懵懂的年紀,年少輕狂的少年,那樣深刻的愛.....與恨。
郁霧隔着咖啡店的雕花镂空屏風,身體被灌鉛,靜靜凝視着對面挺拔的男人。
喜歡他,真的很喜歡他。
喜歡到時隔多年見到他,胸腔還是會湧起一股酸楚,在心頭橫沖直撞,撞得人眼睛鼻頭發酸。
這一切荒謬離奇的像一枕煙花夢,絢麗多彩,五光迷目,卻又害怕它轉瞬即逝。
郁霧全身血液凝固,久久不能移動半分。
不知道過了多久,她深呼吸一口氣,反複騙自己不會是那個人,不會這麼巧的。但是視線始終像被磁鐵吸住,一刻也不能從他身上移開。
這是一種磁場的緻命吸引,郁霧自己也控制不了自己。
郁霧像影子一樣徐徐飄過去,坐下,桌子對面的男人轉過頭來。
視線相撞的一瞬間——
世界都靜止了。
空氣懸滞,郁霧心髒漏了幾個節拍。
心就像是從高空落了地,砰的一聲摔成一灘肉泥。
咖啡館音樂靜靜流淌,頭頂中央空調發出細微嗡嗡聲響。冷空氣垂直灌入頭頂,郁霧感覺後背出了一層細密的冷汗。
男人伸出骨肉勻稱的手,英挺痞氣的五官露出一個淺笑:“你好,柯延臣。”
男人的聲線低沉醇厚,比年少時更有質感。
郁霧的心就像是被燙了一下,她猛地失态轉頭,緊緊抿唇,雙手抱肩,看向窗外。
時值五月,正午的陽光溫暖明媚普照大地,窗前樹影浮動。
郁霧卻覺得全身發冷。
柯延臣并不在乎郁霧的失禮,他微擡眉骨,薄薄眼皮内斂,像是什麼都沒有發生,收回手。脊背向後靠在椅背上,繼續說道:“你就是郁霧吧,王阿姨把你的情況都給我說過了。我對你挺滿意的,郁小姐,是否有想了解的?”
對面的女人仍然看向窗外,一張精緻的小臉,脖頸修長,氣質上佳,怔怔半天沒有反應。
“郁小姐?”柯延臣輕喚。
郁霧猛地轉過頭來,輕蹙柳眉。喉嚨堵了好多東西,想逼問的對峙的,詞句紛飛錯亂,全都洶湧堵在喉嚨口。她眼眶紅了,怔怔地問:“你,真的不記得我了嗎?”
柯延臣有點摸不着頭腦,輕輕皺了皺眉,“郁小姐,我們之前認識嗎?”
郁霧眼角發酸,唇角露出一個嘲諷的笑,低低搖頭,喃了句:“是我認錯人了。”
心裡有一股說不清道不明的酸酸脹脹。
她複又擡頭,仔細打量他。柯延臣身形更加高挑挺拔,肩寬體闊。五官俊美凜冽,氣質矜貴。慵懶的邪魅與英氣在他身上融合的恰如其分。看得出來,今天他在刻意收斂他漫不經心的冷漠與鋒芒。
他們,明明是彼此的初戀。
豆蔻年華,他對她許下那樣鄭重虔誠的承諾,拿出與全世界為敵的勇氣保護她。
他怎麼能,完全忘記她了呢?
真是有夠諷刺的。
都說辜負真心的人應該吞一萬根針,可郁霧覺得,先是往往是被辜負的那個人,實實在在有了吞一萬根針的痛苦感受。
利己者從來利落抽身,輕松開啟新生活。
隻有被困在回憶裡的人,苦苦掙紮,自我檢讨,反複咀嚼那少得可憐的“甜蜜”。很長一段時間,郁霧都不明白,他為什麼能那麼輕易就放下,而她明明遍體鱗傷,血肉模糊,卻仍然放不下。
她對于柯延臣,是生理性喜歡,荷爾蒙吸引。
沒遇見柯延臣之前,郁霧以為人隻會愛上一個品格高尚的人。後來才發現,愛就是明知道他涼薄又利己,在心底恨了他千百遍,可再次遇見他,仍然控制不住地,想看他。
她知道呀,知道他是一痞壞混球。但是他就是有那樣的魅力,讓你明知飛蛾撲火,也清醒地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