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人從來沒有正眼看過原主,他們隻當原主是個工具人,所有對她的好都是在作秀。
表面上給她如女兒一般的寵愛,但這些寵愛隻活在采訪視頻裡,新聞通稿裡。
實際上,原主住的是潮濕的地下室,吃的是殘羹剩飯,穿的是陳家大小姐陳明珠不要的衣服,僅有的幾身好衣服,也隻是陳家為了讓她參加所謂的慈善晚會而準備的演出服。
原主那被人羨慕的幸運人生背後,其實沾滿了血淚。
面對這樣不公平的待遇,小小的原主不敢有絲毫反抗。
從小她就聽到太多陳家人類似的說辭,說她沒人要,要不是陳家給她機會,陳家收養她,她早就死了。
她不應該有任何要求,而是應該充滿感激。
明夏被PUA慣了,漸漸的也這麼認為,面對陳家人越來越卑微。
最重要的是,原主渴望親情,所以隻要有一點點的溫情,她都想拼命抓住。
但是,盡管原主已經十分聽話,陳家卻依舊沒有對她好,哪怕一點點。
原主用血淚成就了陳家人大善人的好名聲,但卻沒有人知道原主實際上究竟過着什麼樣暗無天日的日子。
原主一開始總以為,是自己不聽話,所以才不配擁有愛。
所以原主更加努力的學習,但是她的成績越好,陳明珠就越看不慣她。
在一次次的打罵中,原主明白了,無論她怎麼做,在陳家她隻是一個外人,總會遭人嫌棄,她下決心,要靠自己,改變命運。
原主十分努力,她終于考上了一個好大學,原主滿懷希望,她終于可以靠自己好好生活。
可就在入學前夕,原主的親生母親找上了她,給了她緻命的一擊。
原主的親生母親劉芬,當年把她扔了之後,就快速換了一個有錢的男朋友,她仗着自己頗有姿色,一直靠男人吃飯。
後來她歲數越來越大,被甩了一次又一次,越來越窮困潦倒。
一次意外,她在電視上看到了原主,也聽說了原主的身世,她查了幾個月,才确定原主是她當年扔掉的孩子。
劉芬高興極了,心想着這個小賤種竟然運氣這麼好,遇上了這麼一戶好人家,這家人一看就很有錢,也是幸虧老娘當年扔了她,她才有這樣的福分。
既然她現在過的這麼好,就應該回報她的恩情。
于是,劉芬打聽到劉家的住所,迫不及待地找上門。
也是她運氣好,陳家有幾棟豪宅,很多時候陳家都住在豪宅裡,這段時間因為又要作秀,陳家才勉強在筒子樓住幾天。
陳芬不無嫉妒的想,她把這麼一個好女兒送給陳家養了這麼多年,可不得讨點利息回來。
可她幻想的陳家人對她感激涕零的場面沒有出現,反而是陳明珠讓保姆攔着不讓她進門,用輕蔑的語氣,笑着說:
“怪不得那個沒用的東西看着那麼礙眼,原來她有個這樣上不得台面的親媽。”
劉芬不是沒有經曆的人,相反她有些小聰明,一想就知道是怎麼回事,轉了幾個念頭大叫道:
“好啊,原來你們在虐待我女兒!當年你們帶走我女兒的時候,說的好好的,要好好對待她,可現在,我的女兒,你命苦啊,陳家哪是什麼大善人啊,簡直是一群騙子!一群不要臉的東西,我的女兒啊,嗚嗚嗚。”
劉芬聲音很大,她也豁得出去,在陳家大門口撒潑打滾,哭的涕泗橫流,很快就吸引了一群人圍觀。
眼看着人越來越多,陳德山坐不住了,他讓保姆把劉芬帶進來,李秀娥母女坐在陳德山旁邊,像看垃圾一樣看着劉芬。
陳德山揮了揮手,對旁邊的保姆說:“去把那個丫頭帶過來。”
明夏被保姆帶進屋,她平常是沒有資格進入客廳的,她看到陳家一家人坐在沙發上,她看到陳德山一臉的不耐煩,她看到陳明珠一臉的幸災樂禍。
還來不及做什麼反應,她就被人拉住了,一個陌生的女人對着她哭開了:
“我可憐的女兒啊,我是你媽媽啊,你怎麼這麼瘦啊,陳家真是喪盡天良啊!”
原主整個人是木的,她曾經無數次渴望有個家,陳明珠總是說她是沒人要的孩子,她不相信,而現在這個人,因為她瘦了,就這麼難過,這,就是媽媽嗎?
原主覺得有點點高興,可下一刻,她就如墜冰窖。
李秀娥說話了:“行了,别演了,你是什麼人我們已經調查的很清楚了,當年的事情究竟是怎麼回事,你自己心裡知道,現在你想要多少錢?”
劉芬聽到最後一句話,哭聲戛然而止,她快速的甩開了原主,咽了咽口水,比出了五個手指頭。
原主在被放開的一瞬間,自嘲的笑了一下,她就像看到一出鬧劇,看到劉芬和陳家人讨價還價,看到陳明珠笑得越來越高興。
陳明珠早就看原主不順眼,雖然她總是灰撲撲的,也花不了家裡幾個錢,但是明夏就算穿着一身舊衣服,也照樣好看,不像她就算精心打扮,盡管她不想承認,也還是差了一截。
在學校就更不用說了,明夏的成績一直很好,就算沒有老師額外輔導,她也能次次考第一名。
陳明珠想到這裡,笑得咬牙切齒:“明夏,你不是經常說要回家嗎,現在你親媽來找你了,你應該很開心吧。”
這話一出,幾個大人都變了臉色,陳德山和李秀娥交換了一下眼神,劉芬退後了幾步,她隻是想要錢,才不想要領回這個拖油瓶。
原主看着這些人的神色,她終于清晰的意識到,沒人想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