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林有福家。該來的都到位後,分家正式開始。
林有福會木工,自然也識些字,自從老大結婚開始,他把這些年花錢多的地方都記了下來。
“早些年戰亂,日子都不好過,咱家也沒攢下多少家底。這些年你們一個個結婚,蓋房,娶媳婦,生養孩子,哪樣不花錢,還都是花大錢。我說這些,是讓你們心裡有數。還有,咱家是有老二和老三每月上交工資,可咱家上工的人少,年底分的糧不夠吃,都得另外花錢買高價糧。這部分花銷也不小。”
“這五、六年裡,兆南和兆西一共上交家裡兩千多,加上我跟兆東幹木工掙的錢,也就兩千八左右。結婚彩禮每人算一百,一共400,每年買糧,幾年加起來約莫花了700,蓋房算200。日常開銷和人情往來,再減去200,剩下1300多。”
林有福繼續:“零頭不算,1300分給兆芳100,算是給她的嫁妝。拿出1000塊分成五份,你們四兄弟每人分200,我們老兩口再留200養老錢。剩下的200再給兆南和兆西每人多分100。房子歸老大,你們三個可以在家裡多住半年,跟村裡要了宅基地趕緊蓋房搬出去。以後我們老兩口跟着老大過,這個家就算徹底分了。”
“兆芳跟着我們老兩口過,反正她過不了兩年就會嫁人。”
别人還沒意見,林兆北先跳出來不樂意了,“爹,這不公平,憑啥二哥和三哥多分一百?”
吳大妮趕緊給小兒子使眼色。傻兒子,要不是娘幫你争取,按照給家裡交的錢分錢,小兒子一毛都分不着。
林有福:“憑啥你心裡沒點數嗎?要我說,分你那200都是多餘的。你說你這些年給家裡做啥貢獻了,結婚前吃花用都是家裡養着,結了婚讓你上工,賺的那點工分都不夠自己吃的。咋地,你覺得你配多分嗎?”
林有福最看不慣小兒子,總覺得他被媳婦慣壞了。
林兆北被親爹說的臉色漲紅,但是臉上明顯還帶着不服氣的樣子。
林有福:“你要是不樂意,要不這200你也别分了,以後憑你自己的本事過日子……”
林兆北立馬閉嘴低頭。他真怕親爹一狠心啥都不分他。
随後,林有福對兆東、兆南和兆西媳婦說:“分給兆北的這兩百,算是三個哥哥對弟弟的幫襯。兆北結婚最晚,總不能啥也不分他。”
林兆南看着混賬弟弟低下的頭頂,當然不願意分給他,更不願意這兩百讓餘寶珠花用。但如果此時他提出意見,估計今天這家不一定能平靜地分了。
沒事兒,錢先放林兆北那裡,早晚得找補回來。
雲桃自然知道自家吃虧,尤其是老四家分的那兩百,有部分還是自己男人貢獻的。可她跟林兆南一樣的想法,先分家再說。
如果沒覺醒前世記憶,雲桃少不得要計較一番;可覺醒前世記憶後,又有空間在手,分家後的好日子近在眼前,雲桃暫時不會計較太多。
張帶弟聽到二弟和三弟多分一百,心裡很是不平,後來聽到公爹把老房子給自家,才沒鬧起來。這老房子要是蓋起來,一百塊可打不住,兩百都不一定蓋起來。再說老兩口還分了兩百,以後還不都是自家的。這麼算,自家分得最多。
林兆東一算,他是老大其實最沾光,算上爹娘的,分的最多,他要是再計較分老四那200,太掉份兒,于是沒言語。
老三媳婦隻想快速分家,隻要不太離譜太偏心,她都能接受。目前這個分家結果她能接受,也就沒吱聲。
餘寶珠倒是想多分,可她才嫁到這個家,沒做出貢獻,也沒話語權。沒聽公爹說嗎,那兩百都算是多分他們這房的。
希望林兆北别隻是臉長得好看,最好有賺錢養家的能力。
對餘寶珠來說,剛結婚分家是好事,因為分了家她就能大展身手,多去山上弄點好東西去賣,比上班賺錢還來錢快。等攢夠了錢,再買個工作幹,以後的日子不要太好過。
至于最小的林兆芳,她是家裡吃白飯的,當然不敢有意見。如果她提意見,哥哥嫂子不給那一百塊嫁妝咋辦。
林爺爺和林奶奶覺得老二這家分得勉強湊合,便沒吱聲。
林有福又說:“至于糧食,剛分家還是一起吃飯,等村裡分糧,都各自去領糧。沒有糧就拿錢買。”
林有榮看過賬本,跟二弟報的數目大差不差。過日子瑣碎事兒多,花錢零碎,也不是一分一厘都記着,隻要分家時賬目不差太多,就沒必要細究。
二弟這次分得還算合理,要是論公平的的話,自然是老二老三吃虧。可在爹娘眼裡,孩子都是自己的,如果哪個孩子過得不好,自然希望過得好的幫襯過得不好的,人之常情。
林有榮提出:“那養老怎麼說?”
林有福想了想:“如果給錢,每年年底每家給十塊;兆南自小養着他奶奶那邊,我們費心少,他給五塊就行。不願意給錢的,給120斤粗糧也行。至于過年過節送的節禮,全看各自的心意和能力。”
林有榮覺得二弟這麼分可行,梁會計隻是來做個見證,更沒意見。
林有榮最後下定論:“既然沒人再有意見,那就這麼分。”
林有福把錢分給幾個兒子,掩飾内心的失落,感性地囑咐一句:“分家後你們還是親兄弟,以後有事也要互相幫襯。”
隻有林兆東點了點頭,林兆南和林兆北都裝沒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