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以後,許一和江憶安每天會遇到兩次,早上在棉花地相遇,傍晚在瓦罐小學碰到。
即使再陌生的人,見的次數多了,江憶安這個人也會在她心中多多少少留下一些印象。
沉默、老實、有禮貌,有時會逗人笑,似乎還有點……呃……被壓抑的情緒在。
這是許一對她如今表面上僅有的認知。
時間一天天過去,九月即将走到末尾,空氣中的燥熱逐漸被驅散,許一早上跑步時也換上了長褲長袖。
往常下午放學後,她和楊夢回依舊站在學校門口,這麼多天下來,那幾個孩子已經不見了,一開始可能還會冒個頭,試探一下,但是見她們一直都在,後來可能覺得沒有意思,所以,兩人堅持到現在基本上看不到他們的影子。
小孩子一向沒什麼耐性,就像這個年紀欺負人一樣,隻憑借自己淺薄的認知,腦海中還沒有形成對這個世界成年以後的思維。
在此期間,陳俊傑也漸漸地和她們熟悉起來,本來一開始還想裝一裝,但是楊夢回喜歡逗他,還愛問他課上學了什麼,陳俊傑答不上來就會哭喪着臉,低着頭,臉頰微微發紅。
不過有了第一次答不上來的經曆,後面幾次丢臉好像顯得更容易接受了,他慢慢開始接受這種狀态,即使答不上來,許老師依舊每天會領着他站在校門口等江憶安來接。
于是,他幹脆擺爛了。
看着蹲在地上玩泥巴的陳俊傑,楊夢回第一次無語笑道:“這孩子……”
喜歡玩泥巴,打球,到處瘋跑,狐假虎威,就是不喜歡學習。
楊夢回始終搞不懂許一為什麼每天站在這裡,而且她還不懂自己怎麼也每天陪她看着這個小鬼。
更何況瓦罐村就這麼大,一個六七歲的孩子還能丢了不成。
……
兩人站在原地等了一會,江憶安來了。
看着她風塵仆仆的樣子,就知道她這是剛從地裡幹活回來,身上還沾着滿身塵土,在看到兩個人的時候,腳下步伐逐漸加快。
楊夢回看見人已經站在她們面前,主動和江憶安打招呼:“來接你弟弟啊。”
江憶安禮貌地“嗯”了一聲,不作多言。
一旁陳俊傑不情不願地從地上站起來,拍了拍手上的土,往前走了一步,随後又有些戀戀不舍地回頭看許一,但見到許一淡然的表情時,也沒敢再多說什麼,隻是禮貌地揮手:“老師,我走了。”
許一的表情這才有了一絲變化,笑了笑說:“嗯。”
江憶安接過陳俊傑的書包,像往常一樣沒有多說什麼,隻是這次臨走時,她又特意回頭看了許一和楊夢回一眼:“老師,我們走了。”
許一眼底微滞,随即點了一下頭,沒什麼反應,倒是楊夢回笑着跟她擺手:“走吧。”
或許這幾個月已經習慣了老師這個角色,她盡職盡責地囑咐道:“路上注意安全,盡早回家。”
“嗯。”
……
兩人走後,許一見楊夢回還在張望,主動說:“你好像很喜歡那個女孩。”
“憶安嗎?”楊夢回的目光還沒從路盡頭收回,随口道,“依依不也喜歡嗎?”
許一眉頭微皺,沒有回答,視線不覺看向兩人早已消失的路口,淡淡道:“她很特别。”
楊夢回終于收回目光:“是啊,不知道為什麼,總感覺憶安會無時無刻吸引着我的視線,隻要有她在,我就不會忽視她。”
她咬着唇,若有所思道:“這種感覺好像……”
說到一半,但是又不知道該怎麼形容,楊夢回扁了扁嘴。
許一在一旁緩緩道:“好像天生就是故事的主角,天生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對!”楊夢回激動地說,“就是這種感覺,即使她生活在農村,即使她不會刻意打扮,但我一定會第一眼就會注意到她。”
她僅僅是站在那裡,憂郁沉默的氣質就是獨一份的存在。
接着,楊夢回繼續說:“也可以這麼形容,就像那天所有老師坐了一上午的車,大家都灰頭土臉,但是我上廁所回來時,還是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你。”
“你穿着一身黑,低着頭看手機,皮膚被襯得格外亮,在陽光下好像會發光一樣……”
許一怔怔地轉頭看她,看着楊夢回在認真地回憶那天大家第一次相見的場景,眉眼都被夕陽照得格外溫柔。
……
自那天之後,許一不再送陳俊傑出校門,事情解決了,自然就不需要浪費時間多此一舉。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間來到十月中旬。
高坡上那片地裡的棉花已經被摘完,隻剩下光秃秃的枯枝。
已入深秋,天亮得越來越晚,枯黃的樹葉被風一吹,沙沙作響,随後便紛紛往地上落。
早上溫度低,幹活的人也越來越少,現在這個季節,這片地已經來不及種其它的農作物。
今年棉花收成很好,老天作美,家家大豐收。
而正是因為如此,來收棉花的商戶已經把棉花降到幾毛錢一斤,左挑右撿,把淋過雨的棉瓣退回去,他們深知,你不賣有的是人賣,所以也罕見高傲起來。
江憶安在旁邊看着一磅磅稱好,最後算了一個總賬,沒想到辛苦大半年,每天起早貪黑,最終賣了還不到一千塊錢。
當面把錢數清後,陳明看着手裡不到十張紅票子數了又數,最後拿了一張放起來,其它的交給褚貴芝鎖好。
陳明的心情并不是很好,見江憶安盯着他手裡的錢,就想起上次她偷錢的事情,心中氣憤更甚:“看什麼看!老子供你吃供你穿,還觊觎我的錢……”
本來他還想過來教訓江憶安一頓,在他長年累月拳打腳踢中,不爽踹江憶安一腳已經像喝水吃飯一樣簡單。
江憶安攥緊拳頭,已經預備好了被打的準備。
然而,褚貴芝半路把電動車鑰匙遞給陳明:“家裡的飯做好了,買了酒之後早點回來。”
陳明低頭看了一眼手裡沉甸甸的鑰匙,一聽到“酒”,這才罷休。
他這人沒什麼大志向,唯愛喝酒與吃肉,單獨有酒或者肉都不行,就得兩樣都有那才叫爽。
一旁陳俊傑見他騎上電動車,就知道他要去幹嘛,立刻走過去叫道:“爸爸,我想吃雞腿!”
陳明笑着罵了陳俊傑一聲:“小兔崽子,回來給你買。”
陳俊傑這段時間在校很少接觸髒話,本來已經被許一和楊夢回糾正回來了,又差點被陳明給帶壞。
他不敢當面說,隻敢在陳明走後跟褚貴芝說:“老師告訴我說髒話不好。”
褚貴芝摸了摸他的頭,慈愛地說:“老師說得對,說髒話不好,俊傑不要學爸爸。”
陳俊傑用力地點點頭:“嗯,我想跟老師說話,老師很溫柔,我喜歡聽她們說話。”
*
陳明回來時買了幾瓶啤酒和一瓶度數很高的白酒,除此之外,還買了雞架和給陳俊傑帶的一隻雞腿。
他哼着歌提着東西走進來,肉香味立刻溢滿整個房間。
“拿着,”陳明得意洋洋地把雞腿給陳俊傑,還跟他開玩笑,“爸爸好不好?”
陳俊傑得了雞腿後,瞬間喜笑顔開,吃了一口之後誇道:“好!”
或許是心情好,今天他沒有再生氣,把東西擺好之後,看着褚貴芝冷淡的表情都多了一份耐心:“貴枝,忘記給你買了,下次吧,下次給你買雞叉骨。”
隔壁村裡賣肉貨熟食的店做雞叉骨做得特别好吃,金燦燦的叉骨表面一出油,放在闆上再撒上孜然粉,趁熱咬一口,酥脆的表面粘連着鮮嫩多汁的肉,在嘴裡冒熱氣,簡直就是人間美味。
褚貴芝沒有看陳明,而是拿起紙巾去給陳俊傑擦嘴角的油,然而,看着陳俊傑把雞腿遞到自己眼前的瞬間,她手上的動作一頓,釋懷地說:“沒事。”
“媽媽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