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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條件
“你說什麼?他們去了警察局?”
“是的時總,那……”
“你先出去工作,我好好想想。”時南将筆蓋拔起又插回,拔起又插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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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說隻有加害人自首不予立案,要先重新調查當年的交通事故,我們會繼續配合調查,找到當年雇傭的那個人,查明當年的真相。”
“林茂生已經回家了吧?”時南嗤笑。
“是。”林父配合調查了48小時,警局讓他先回來。
“你們輕飄飄地配合調查,我爸媽就白死了?自首還能減刑,定罪了也會輕判,他三年牢都不用坐!”時南怒吼着。
林湘見又害怕又難過,但還是堅定地說:“對不起,但是我爸他真的不是故意的,他沒想害時先生時太太出事,他真的不知道當年出了什麼事,他知道錯了,當年他沒有主動交代,延誤了調查,害你孤苦無依,他真的知道錯了!”
“知道錯他就應該償命!”
林湘見搖頭。
“你讓我爸簽字,認經濟罪坐牢,你也沒想要他的命的。”
時南扯嘴笑:“我還需要他認人,而且死了太便宜他了!我要讓他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