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吃的喝的?
李春梅焉了,她滿心想的就是賣吃食來着。
“那賣什麼?”
程歌翻一頁,語氣沒有波瀾,“自己想。”
李春梅想不出來,看向李淑芬,後者唉聲歎氣,“我哪兒知道?”
刨開吃喝,無非就是穿的用的玩的。
前兩者需要去批發城進貨,成本大大增加,至于玩的...程歌不可能讓外面的人進來...
吳建英倒是有個主意,“我看外面的人多數沒穿鞋,我們賣鞋如何?”
李春梅反對,“你有本錢嗎?”
“不要本錢,咱們不是在其他宿舍清理了許多鞋子出來嗎?把我們能穿的尺碼留下,其餘的全賣掉。”
李春梅眼前一亮,“對啊,咱們穿不了,放那兒也是撲灰...”
有了賣品,接下來就看程歌同不同意了。
“園長...”李春梅湊上前,聲音低低的,生怕驚擾了她,“賣鞋怎麼樣?”
她們丢了一批脫膠以及磨損嚴重的鞋,但養老院還有很多,單是冬夏兩季的拖鞋就有幾十雙,雖是二手鞋,但在鞋子匮乏的桐城,應該賣得起價。
程歌緩緩坐起,“工資怎麼算?”
三人互相遞了個眼神,“賣來的錢分我們百十分之四十怎麼樣?”
不用程歌幹活,甚至不用她露面,隻要她給她們開個門就行。
程歌的眼神仍落在雜志上,表情雲淡風輕,“每人每天十塊錢,不管有沒有生意,我都給錢!”
李春梅腦子快速合計着。
賺錢這種好事肯定都想參加,即便刨開張大爺,百分之四十的工資落到每個人手裡也就百分之七不到,也就說賣出去一百塊錢,一個人六塊幾毛錢。
而那些拖鞋是養老院批發的,價格在3.9至5.9之間,縱使價格翻倍,一雙十來塊錢估計頂破天了。
那要想每天掙十塊錢,至少得賣十幾雙鞋。
大冬天的,冬鞋好賣,春夏秋的鞋子估計有點難。
這樣比較的話,十塊錢工資更劃算。
李春梅說,“每個人十塊嗎?”
“對。”程歌一隻手捏着書頁,似乎極為專注,“賣出去一雙,給五毛提成。”
李春梅大喜,“好。”
程歌揚眉,“那就說定了,你去問問其他人的意見。”
張大爺去了洗衣房,傳話這事就得李春梅親自跑一趟,她先去樓上宿舍找吳建華。
吳建華沒有意見,但怕程歌反悔,要程歌寫個字據。
李春梅為難,“園長的脾氣你也知道,要她寫字據,她肯定覺得咱不信任她,她一賭氣,不讓咱擺攤怎麼辦?”
“那咱就一直受她的窩囊氣?”
李春梅不喜歡這種形容,“不窩囊吧,她雖然愛發火,但沒虐待過咱們。”
“這還不算虐待?”吳建華被氣笑了,“拿走我們的錢,克扣肉菜,使喚咱們幹活...”
李春梅擺手,“嗐,這算啥啊,你是沒看到網上那些毆打老人,把老人推進河裡的。”
“......”
所以,非得身上見傷或面臨死亡才算?
吳建華再次驚奇程歌到底給她們灌了什麼迷魂湯,竟讓她們如此死心塌地。
看她不吭聲,李春梅說,“那我就當你答應了啊。”
不答應還能怎麼着?碰到程歌那種人,隻能認栽。
李春梅又去小平房,回活動室時,她脫了雨衣,現在又得回去穿上,順便拿了把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