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工程老闆堅稱他們是在自己的出租屋去世的,當時家裡隻有同樣沒文化的阿公和年幼的池郁。
阿公什麼都不懂,悲痛欲絕下慌慌忙忙辦葬禮,就認了下來,認為這是自己的命。
但池郁不那麼認命,随着年齡的增加,從街坊鄰居的口舌,他大概知道了事情原委。
14歲,池郁獨自一人前往外省,依着記憶裡地點找到了那個工地,所幸的是那個項目還未完工。
他到處詢問那個工程老闆的名字,最後在附近的飯店找到了那個大腹便便的老闆。
一身油膩的橫肉,坐在飯桌上酒氣熏天,真是相由心生,池郁忍着惡心自然的接近他。
周圍清醒的看是個小屁孩,沒有理會,以為是誰的親屬。
但下一秒,池郁掏出袖中藏着的刀,狠狠地别在工程老闆的頸脖上,沁出一些血珠。
場内頓時亂作一團,卻也不敢亂動,老闆被這一吓,徹底酒醒了。
顫顫巍巍地說:“你、你要做什麼?,這是犯法的,有什麼話好好說。”
池郁手中的刀更緊了幾分,血珠滲的更多了,他警惕地看着周圍想上前的人:“你們最好别過來,不然下一秒他的命就沒有了。”
他看着周圍後退的人,冷漠地盯着刀下的人:“犯法,你犯的法又數的清嗎?”
“我的家人死在你的工地上,你張口不認,一分賠償不想給,我的目的很簡單,給我10萬。”
老闆尿都快吓出來了,他确實幹了不少這種缺心事,哪管那麼多,連忙說:“給給給!我給!”
他趕緊叫來助理,打包了十萬現金給池郁,池郁抓緊包,又單獨威脅老闆到門外。
池郁見安全了,松開老闆,趁着夜色,帶着錢瘋狂地跑了。
最後,池郁将那筆錢放在了床下的鐵皮盒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