堯新雪走過這條街時,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他沒有紮頭發,隻是穿着普通的無袖背心和修飾腿型的牛仔褲,幹淨、漂亮,看起來和這裡的髒亂差格格不入。
他的目光毫不忌諱地打量過倚靠着牆面抽煙的人,不緊不慢地走在凹凸不平的、鋪滿啤酒瓶碎渣、煙頭和小廣告的地面上。
堯新橙跟在他的身後,神情格外緊張,警惕地和每一個打量過堯新雪的人對視。因為他看起來年紀很小,身形瘦削,對方對他陰戾的眼神總是嗤之以鼻,隻是輕蔑地一笑。
這裡是有名的地下搖滾區,也是臭名昭著的“垃圾場”,有一大片廢置工廠,門闆被塗滿美式街頭風的塗鴉,因為租金極其便宜,聚集着大批無業青年、乞丐和精神病人。他們打着“玩音樂”的旗号終日聚集在這裡,每一個隔間都可以稱作BAND。
這裡的治安也極差,哪怕你擡頭無意間多看了不該看的一眼,也會有人大聲罵着髒話揮着酒瓶子砸上你的腦袋。
有人誇張地聲稱,如果警察來到這裡,他就能抓到一打毒販、通緝犯或妓女。
堯新雪走進這裡,好奇的目光掃過寫滿髒話或貼着尋人啟事、音樂節海報的牆,然後在注意到某一張被紅筆塗得亂七八糟的告示後“啊”了一聲,彎起眼睛道:“找到了。”
堯新橙順着他的目光看去,然後毫不猶豫地撕下那張紙,上面用加粗的馬克筆寫着:搖滾樂隊大賽。
比賽的規則簡單粗暴到不可思議,不限名額,實行投票制,網絡投票占30%,單曲銷售占30%,現場投票占40%。每一支隊伍都要帶着自己的原創歌曲進行表演,直到淘汰或成為第一名。
成王敗寇,除了第一名的樂隊能獲得和指針音樂簽約的機會,其他隊伍都将在失敗的那一刻徹底失去競争的資格,殘酷而無情。
指針音樂是有名的大公司,得到簽約的機會,無異于得到百萬支票,确實值得起為了這個第一名争得頭破血流。
很難想象這張告示貼在這裡的原因,這裡更多的是看不慣的人,他們在這張告示裡寫滿髒話,甚至啐了好幾口唾沫,也就隻有堯
新橙會認真地拿在手裡試圖辨别上面的每一行字。
堯新雪沒有看這張告示,隻是散步似的走在散發着腐臭味的小道,神情悠閑,直到他停在一個明顯的地下室入口處。
此刻那個入口緊緊封閉着,貼着禁止進入的警告,這裡也是告示中寫的比賽地址。
堯新雪站在通往這個地下入口的階梯邊緣,居高臨下地歪了歪頭。他的鉚釘靴踩在地面上,隐約能聽見玻璃渣被碾碎的聲音。
他望着那個警告,仿佛隻是喃喃自語:“我們的樂隊從這裡開始吧。”
堯新橙定定地望着堯新雪的背影,隻是說:“好。”
堯新雪來這裡僅僅是為了踩一次點,踩完點之後他就準備離開。
要組樂隊不是堯新雪的空話或是異想天開,除了确認比賽信息的真僞和比賽地點,他還需要找到鼓手和貝斯手。
堯新橙沉默地跟在他的身後,如同一隻背後靈。
堯新雪選擇去了各種酒吧尋找他想要的樂手,他看人向來很準,在看到對方演奏了幾分鐘之後就基本能夠判斷出那個人是什麼水準,因此一連去了好幾家酒吧之後都沒有找到心儀的人選。
這些人水平欠佳,在堯新雪的眼裡,技巧可以說是相當拙劣。
他輕聲歎了口氣,有些苦惱似的,轉過頭去征求堯新橙的意見:“新橙,你覺得剛才那些人怎麼樣?”
堯新橙習慣了跟在堯新雪的身後,因為他心血來潮地忽然回頭,有些手足無措,臉一下子就漲紅了,結巴地想要說話,卻又被堯新雪先開口打斷:“隻要哥哥覺得好,就是好?對不對,你想要這樣說。”
堯新橙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這個笑容讓他看起來極為腼腆。
他們走到了酒吧街的盡頭,堯新雪沒有猶豫,直接推開了門走進最後一家酒吧。
此時已經接近淩晨十二點,夜空黑得深不見底,隻有一盞圓月挂在上面,散發着微弱的光暈。
堯新雪坐在卡座裡,拎着一罐啤酒,微微俯下身,觀察着即将上台的樂隊。
他的目光依次掃過貝斯手、吉他手,最後落到了作為鼓手的那個女孩上。
她紮着随意的馬尾,穿着白T恤和牛仔褲,就這樣坐在所有人的身後。她沒有化妝,面容清秀,正叼着根棒棒糖,手裡握着鼓棒。
爆裂的音樂由她的鼓棒砸向鼓面開始,鼓音的開場在一瞬間引起了在場所有人浪潮般的尖叫,堯新雪皺着眉微微側過頭,終于聽清了人們喊着的名字:“薛仰春!!!”
堯新雪的目光始終沒有離開過她的雙手和雙腳。
她的基本功無疑是優秀的,重音的邊擊銜接行雲流水,大量的雙跳、複合跳和鬼音讓整首歌的節奏達到抓耳的程度。
一百七十八,一百七十九,一百八十。
漂亮而高速的雙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