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亨利.查爾斯,我來自一個鄉下小鎮,父親是修理工,母親是家庭主婦。
我還小的時候,母親對我說,我是個不幸的孩子,她希望我能得到更多幸運。一開始我不懂,什麼叫不幸的孩子,後來我懂了,因為我長了一張對男生來說過分漂亮的臉。
小時候很多人會把我認成女孩,哪怕我穿着褲子,留着很短很短的頭發,他們還是會用對待女孩的态度對待我。
我很怕上學,因為男生們會用“打鬧”作為掩蓋然後肆無忌憚地捏我的身體,會說一些我不懂但聽起來很惡心的話。
我跟父親母親說他們欺負我,但父親是個固執死闆大男子主義的人,他認為是我太軟弱,長得像女人做事也像女人,太“娘”,太沒用,為此他打了我一頓。
我的家人還信教。我曾經學着母親的樣子祈禱過,但上帝天使從來沒有救助過我,而神的侍奉者,所謂的神父,在年幼的我面前暴露恐怖醜陋的□□,從此我不再相信任何宗教,成了全家的異類。
在神父的指責下,我成了公認的帶有罪的可以随便欺負的不男不女的家夥。
我變得沉默寡言,我越來越膽小懦弱。我成了透明人,同時又是人人嘴裡讨論的笑話。
随着我的長大,我的臉沒有如我所願地變得難看,用一個男生的話講,是“帶着憂郁氣質的美麗”。
那個誇我的男生是外來者,他試圖幫助我,說喜歡我,缺愛的我随随便便就交付了信任,後來才明白他的友善從一開始就不純粹,是别有目的的。
在我生活的小鎮,同性戀是可恥的,因為他,我的罪名又多一條:誘惑男人的該死的同性戀怪物。
哪怕我什麼都沒做,我隻是收下了他送給我的生日禮物——後來想想真是後悔。但人們從來不聽我說的話,父親認同他們的想法,常對我拳打腳踢,那個說喜歡我想追求我的男生,在我被衆人指責的情況下飛快地離我而去。
我恨男人。
在我接近成年的時候,父親給别人修繕屋頂,摔下來死了。我一點都不難過,我的哥哥們也不難過,他們忙着計算自己能分到多少财産,好拿去花天酒地。他們争論的樣子讓我差點以為家裡十分有錢。
同樣變得沉默的母親偷偷把我叫出去,她給了我一筆不少的錢,叫我離開,讓我一定要走遠一點,不管發生什麼都不要回到這個小鎮。
原來母親一直都懂我的痛苦,我看着她的臉,卻感受不到一絲怨恨。說到底,她從來都沒有對我做什麼,她隻是把我生下來,把我生得太好看卻沒有足夠的能力保護我。這不是她的錯,我不怪她。
其實我在小鎮裡感受過善意,來自一個同齡的女孩。她會在我被欺負後偷偷給我清理傷口塗抹藥膏,會在我被父親責罰不許吃飯時偷偷給我帶面包,會在我生日時送我紙杯蛋糕為我唱生日祝歌……
她溫柔的笑臉,像書上展示的聖母畫像。
我拿着母親的錢離開了,走的時候隻帶了兩件衣服。我聽了母親的話,買了最遠的車票。
我來到了大城市,到處找工作卻屢屢碰壁,因為我學曆不高,唯一的長處大概就是臉了。
有人找到我說可以提供一個很好的工作機會,待遇好得不真實,了解了才知道是讓我去賣肉。
我當時真想往那個皮條客臉上狠狠揍一拳,但我太懦弱了,最後隻是一言不發地離開。
又過了幾天,我終于找到了一個工作,成了一個公路餐館的點菜員。我還是會被男人開黃腔,但比起在小鎮得到的對待,這樣的情況我還能忍。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改變我境況的女人——莉迪亞。
她比我大十幾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她像其它人一樣誇我好看,問我想不想當模特,一開始我拒絕了,大概是我讨厭自己的臉,也可能是我不敢再随便相信别人。
不過她沒有放棄,像個姐姐又像個母親那般常來與我聊天。那時她是到附近旅遊的,在她離開前,我答應了,于是她回程路上多了一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