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晚本是府城裡大戶人家的哥兒,當年與周明虎一見鐘情,還頗經曆了一番周折才修成正果。
誰料天有不測風雲,剛嫁過來的第二年,周家就出了事。鐘家來了人把鐘晚帶回了家中,鐘晚卻不願意丢下陳菱和春哥兒又找了過來。
“阿爹,嫂嫂呢?”周逢春左右看了一圈,沒見着鐘晚,不由問道。
“去了縣城,說是昨晚就能回,估計被瑣事耽誤了罷。”陳菱道。
“縣城?有什麼事不能在鎮上辦啊,縣城那麼遠,嫂嫂可是獨自一人去的?”周逢春急忙道。
陳菱搖搖頭,“晚哥兒是和裡正一起去的,同去的還有裡正家的念哥兒。”
聽到是和裡正一起,周逢春略略放心了些。周家村裡正為人是出了名的正直公允。
這邊正聊着呢,外面突然有腳步聲。
周逢春奔過去打開門一看,外面站着的正是裡正還有周念和鐘晚。
鐘晚看到周逢春,心中很是高興,“阿笃回來了。”
周念一向和周逢春交好,滿臉興奮的走過來,“春哥兒,你不是嫁去了小林村嗎?!聽說夫君還是個讀書人哩!讀書人好啊,比嫁莊稼漢可好太多了!”
林錦出門就聽到這句話。
周逢春看林錦出來,立刻上前牽住了自家小相公,“這就是我相公,林錦。”
林錦看到裡正,長身行了一禮。
古代的裡正也不是随便選的,至少也是個秀才。
林錦才是童生,還未考取秀才,見到秀才公是必須行禮的。
裡正并沒有在這兒多待,幾句話的功夫,就走了。
倒是念哥兒,許久未見周甯春,留了下來。
“哎春哥兒,俺給你說啊,這次去縣城可真是了不得啊!”念哥兒興高采烈的道。
他還是第一次走這麼遠,念哥兒年紀不大對外面的世界憧憬的厲害。
周逢春就是從縣城裡過來的,還是離這兒很遠的北地縣城,過去更是跟着周父去過京都,什麼繁華所在沒見過。
但他不忍心打斷念哥兒,這年頭,普通百姓能出去見世面的哥兒太少了。
“那城牆好高啊,還有城門……還有還有縣城裡的酒樓都好繁華……”
“唔,俺們還遇到了位公子。”說起半路遇上的公子,念哥兒眼睛都亮了起來,“他穿着绫羅綢緞,身後還跟着好幾個仆人,好生威風!”
周逢春沉吟,應該是位富家公子。
“隻是……唐公子隻盯着晚哥哥看,都沒瞅過俺一眼。”念哥兒歎氣道。
隻盯着晚哥哥看?
“念哥兒,你是說那位唐公子在和你們相遇後,一直糾纏我嫂子?!”周逢春眸色晦暗不明。
周念點頭,微簇着眉心,隐隐透出幾分煩擾,“唐公子是對晚哥哥有好感,還當街攔住晚哥哥來着,但晚哥哥沒搭理他。”
快晌午的時候,陳菱想留周念吃飯,沒等開口就發現這小哥兒已經跑的沒影了。
晌午飯是陳菱下廚,這還是林錦第一次吃到他的手藝。
“阿爹以前就愛鑽研各種吃食,怎麼樣,不錯吧?”周逢春吃的滿嘴流油。
桌上的菜在農家來說,可以算得上美味了。
一道筍幹炒肉,肉片放的很多。一道腌菜,林錦嘗了嘗,比周芸珠做的鹽味重了許多,真正有了腌菜的味道。
“阿爹手藝自然是極好的。”
陳菱笑呵呵的道,“那就多吃點,阿笃,這罐子崧菜你們帶回去吃吧,前陣子做時候整的多了點。”
說着,他從桌下拿出滿滿兩瓦罐腌菜。
“崧菜”是農家家家戶戶都願意種的一種蔬菜,随便灑把種子就能活。
林錦來到這裡半年多,早就品嘗過了,它外形和口感都和21世紀的白菜差不多。
桌上的腌菜也是這種,陳菱的手藝很好吃。
周逢春點點頭,将罐子收了起來。
“這另外一罐你拿去送給念哥兒吧,昨個他嘗了一筷子喜歡的不行。”
“嗯,我一會兒過去。”周逢春說罷,将桌子上面幾人吃剩下的飯菜倒在了一起,又掰了一張黍麥餅子攪和勻了。
然後拿着盆走到了屋後,林錦見狀也跟了出來。
隻見角落處正栓着一條大狼狗,棕黑色的毛發富有光澤,一看就被養的很好。
“這就是大黑。”周逢春将飯食到入了地上的盆裡,趁着狗吃飯的功夫用力地撫摸其背。
大黑乖順地趴卧在地上,一邊吃着飯食一邊讓周甯春撫摸,快吃完時還舒服地打了個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