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回裡裡外外裹得嚴嚴實實,圍上圍巾,用手将頭發梳了兩下,頭發馬上就服帖平整了,他又随手紮了個髻,忽然發覺有些長了,已經是頗厚實的一把了。
下意識看了下老實站着等他的李暮雲,清爽蓬松的短發,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感覺他每根頭發絲都是貴重的,仔細一看,他人也是很白皙幹淨的,隻不過渾身上下透着健康的色澤,同自己這種毫無血色的病氣與蒼白還是有所不同。
有個這麼健康年輕的大學生比着,孟回發覺自己越發像個鬼了,他把原因歸結于自己設計師這一身份,想了想又覺得不妥,什麼設計師,流水線電腦工而已。
就在他琢磨李暮雲的時候,李暮雲也在看他,他發現孟回這人實在是神奇,不聲不響的時候,安靜冷淡地像個人偶,喪眉耷眼毫不掩飾,一身的頹然;他有心裝個體面人,那麼也能做得很好,那天在大學教室裡演講時就是;可一旦跟他稍微熟悉了,他似乎又總在破罐子破摔,嘴巴一張盡是自暴自棄的髒論。他似乎很是痛恨自己,很不把自己當回事,他大概也一視同仁地痛恨其他人,與他見了這幾面,李暮雲沒有從他身上找出一絲活人氣。
怎麼回事呢,明明是那麼美妙的一張臉,那麼惹人憐惜的體态。
小區門口風特别大,吹得人都有些站立不住,天色已然黑透,地上積了一層不薄不厚的雪,迅速被人車壓實。孟回走得小心翼翼,後來索性抓住李暮雲的胳膊,将他充當穩固的拐杖,這小子生了一副這麼好的體格,需不得浪費。
李暮雲享受這種與他親近的時刻,看着薄薄的孟回,他總要産生一種親親抱抱的沖動。二人在大門口的門廊下站定,等的車遲遲不來,這個城市的司機們大都比較松弛,逢雨雪天氣則紛紛罷工,每到這時候總是很難叫車。孟回忘了這一茬,大概隻有他這種閑雜人等會喜歡雪天等一切極端天氣。
等得不耐煩了,他忽然跟李暮雲搭話:“你那跑車呢?”
李暮雲一愣,随即想起來:“停我哥家裡了。”
孟回:“行吧,還以為難得有幸能再坐一回好車呢。”
說者無意聽者有心,李暮雲說:“那我下次——以後你去哪我都接送你。”
孟回噗嗤笑了:“你想給我當司機?你很閑嘛?”
李暮雲:“我确實沒什麼事可做。”
聽他這麼一說,孟回有些不明所以,他想象不出有錢人的日常生活是什麼樣的,大概就是吃喝玩樂花錢吧,或許還有閑心談情說愛玩弄感情,就像現在這樣,隻不過對方腦子一熱想要扮演體貼,把自己當個樂子哄,自己是萬萬不能當真的。要真當成一回事,将來某一天自己一定會再當一次小醜。
一邊想着,車還是沒叫到,因為有李暮雲給他擋風,這會他還覺不出大冷,趁着這個空檔,他又掏出一根煙,悠然地叼在了嘴裡。
一口一口地往外吐着煙,大片的雪花在路燈下現出飛揚潑灑的形态,簌簌落地,拉扯成長長的光點。
孟回的心态格外甯靜,他不必提醒自己,他的人生信條從某一刻變成了随心所欲,不再執念于情感道德,也不再困于無人陪伴的孤獨,他有能力過還不錯的生活,他決定放縱自己,再不準虛度青春。李暮雲當他是玩樂,他同樣也把李暮雲當做玩樂就好了啊,李暮雲年輕有朝氣,一張臉帥得慘絕人寰,自己怎麼都不吃虧。
最後終于叫到了車,倆人到了地方,孟回答應他的這頓飯在時隔一兩個月之後總算是兌了現。
正是飯點,店裡人不少,老闆娘也前前後後地忙活,抽空看到孟回,馬上笑着打了個招呼,又一眼看到孟回旁邊的李暮雲,臉上閃過一絲些微的迷惑。
孟回大大方方地:“還是老樣子,兩斤羊肉,十個串,再要個菌菇拼盤和羊雜拼盤,嗯,主食要燴餅。”
老闆娘熱情且八卦,此時還摸不清情況,隻笑眯眯地:“好,送你們半斤羊排加裡了啊~”
孟回甜甜地:“謝謝老闆娘。”
老闆娘轉身交代去了,心中卻是越發迷惑,她認得孟回跟何許,這倆小年輕從上學時候就常來,工作後也是,每次就他倆人,如膠似漆甜甜蜜蜜的,怎麼這次換人了?
孟回能感受到老闆娘的困惑,他心裡産生了一種惡趣味的愉悅,這件事本身是沒意義的,他可以帶李暮雲去任何地方吃,但他一定要來這裡,就像是在與何許的争奪戰中拿下了這個地盤一樣,這裡對他們而言有多重要,此刻孟回的勝利就有多壯觀。
李暮雲自是理解不來對方這些幼稚的好勝心,他對吃向來也沒什麼講究,他對很多事情都沒興趣,他現在隻對孟回這個人感興趣,他看到孟回臉上偶爾會浮現出一種得意而偷摸的微笑,于是他也随之心情愉悅——無論如何,這都是他們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次約會。
孟回的食欲隻能持續一小會,大都集中在最開始,湯很鮮,他上來先喝了一小碗,随後就不怎麼吃肉了,有一搭沒一搭地嚼兩口停一停。李暮雲默不作聲地吃自己的,吃相也是認真而優雅,兩相比較,李暮雲比孟回要好養活多了。
室内氣溫比室外高很多,加之熱氣蒸騰,孟回的臉不知不覺間被熏得紅撲撲的,難得有了點血色,李暮雲見他這臉色十分生動,不禁又在心裡生出一股莫名的憐愛,又見他吃飯不專心,就問了句:“不好吃嗎?”
孟回:“好吃啊,不好吃還帶你來幹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