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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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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知許車技不錯,火力全開的情況下,不出二十分鐘就開到了頤春養老院。

他下車時,正好接到個電話,跟電話中那位把地址簡單一說,就直接朝着養老院中心大樓而去。

裴知許上到二樓就聽見了激烈的争吵聲,男男女女混在一起,好不熱鬧。

快步上到四樓,裴知許不費什麼勁就找到了風暴垓心。

這會一大幫人圍聚在一起,人多又雜,吵什麼的都有,亂哄哄的,裴知許也無力去分辨了,他目光一直在找一個身影。

還好,桑廷個高,雖然現場混亂,但好歹讓裴知許尋到了。

正要喊他,桑廷這時也正好偏過頭來,看見裴知許時,明顯愣了一下。

見他身後那人動作,裴知許立馬喊了聲,

“小心!”

桑廷偏頭躲過,裴知許立馬跑到近前,一把鉗住了那人手臂。

“你幹什麼!”裴知許厲聲道。

說着的同時,把那人手臂狠狠掼了回去。

他這一下力道不輕,那人後退幾步,抓着吃痛的小臂,眼神死死盯着裴知許。

看起來不過十三四歲的少年,眼神中透露出的怨毒卻讓裴知許不免心驚。

“打人了打人了,好啊,還有沒有王法了,還有沒有天理了,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打我兒子!”

女人邊吼邊過來死命推了裴知許一把。

裴知許不好跟個女人動手,被她這麼一推,腳底踉跄了下,還好他身後站着桑廷,桑廷扶了下他的肩,到底幫他緩住了身形。

這女人仗着自己年紀大,這些人不敢動她,還要二次沖鋒時,身後有道渾厚的男聲蓦地響起:

“您要是還講王法講天理的話,不妨聽聽這王法和天理是如何規定的。”

來人西裝革履,穩步走到裴知許身側,問他,

“沒事吧?”

裴知許搖搖頭,道:

“辛苦了林律師。”

“律師?”對面幾人狐疑。

林律師取了張名片出來,遞向女人。

女人沒接。

但抻長脖子看了眼上面的内容,她身後幾人也都紛紛看了眼。

有人立馬嘀咕道:

“這人竟然是中信律所的。”

“怎麼,你知道?”

那人瞧着林律師悄聲道:

“本市挺有名的一家律所,你還記不記得上回咱看見的那廣告?”見女人蹙眉,這人急道:

“就上回咱在地鐵車廂和公交站牌那反複看到的廣告啊,本來想着過去咨詢來着。”

女人哽了下,但還是道:

“打廣告怎麼了,有錢了不起啊?”嘴上雖這麼說,但到底氣勢降了幾分:

“再說了,律師怎麼了,律師就可以不講理嗎,我告訴你們,就算你們叫了律師我也不怕,理在我這邊,誰來都不好使!”

林律師颔首,直接走到女人身前,打趣道:

“這位女士,律師恐怕是這個社會上最講理的一幫人了,畢竟我們這些人都是靠着法理吃飯的。”

不等女人嗤鼻,林律師繼續道:

“在我國《民法典》合同編中第六百五十七條至第六百六十六條中,就專門規定了贈與合同。”

女人一臉驚疑,立馬把目光投向身後衆位親屬,林律師也掃了眼這些人,慢聲說道:

“其中,第六百五十七條之規定,定義贈與合同為‘贈與人将自己的财産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他說完,見這些人不言語,心中便了然了幾分,

“我相信這些條款,你們在鬧之前應該都是清楚的。”

剛還嚣張跋扈的女人聽他這麼說,梗着脖子道:

“我們清楚什麼,我們什麼都不清楚!再說了,你們這些條款本身制定的就有問題!”

圍着的人中,有人小聲說了句,‘我去,法律法規在她嘴裡都有問題,這人莫不是想錢想瘋了吧。’

女人剜了她一眼,立馬哭訴道:

“我就想請大家評評理,你們說,我們家二哥留下的東西,不歸我們這些至親的人繼承,難道還有白白送給外人的道理嗎?天底下怎麼會有這麼不講理的事?這麼不近人情的規定!”

“這是翟先生自己的意願。”林律師平靜道。

“放屁!”聽他這麼說,女人立馬爆了粗口,她身邊其他親屬也都紛紛應和着。

“這絕對不是我二哥的意願!”

“對,我二哥平時待我們這幫兄弟姐妹很好的,不可能放任我們不管而去幫個外人!”

“就是,哪有人幫疏不幫親的,這符合常理嗎?”

“我看多半就是這小妖精搞的鬼!”

“對,對,”見桑廷眼神掃來,附和這人雖然畏懼,但到底仗着人多,幹脆指着他道:

“還有你這個小兔崽子,瞧你那兇神惡煞的眼神,你讓大家夥看看,看看,是不是這倆小崽子提前串通好了,目的就是為了要謀取我二哥的錢!”

“诶你不是律師嗎,我就問問,像這種殺人犯怎麼能到養老院來工作的,這成什麼了,國家還管不管我們這些無辜民衆的人身安全了!”

“他剛才還差點動手了!”

躲在母親身後的少年忽然冒出這麼一句。

經他這麼一提醒,其他人的氣焰頓時高漲起來。

“就是就是,诶那什麼大律所的律師,我就問你,像他這樣的,是不是得繼續抓回去,免得危害社會!”

裴知許看了眼林律師,故意問道:

“林律,你說诽謗他人,情節較為嚴重的話,該如何定刑?”

中信律所跟裴氏締結了長期合作關系。

裴知許有時會代裴峻臣出面解決一些紛争,因此跟這位金牌律師也算相熟。

知道他這麼問是什麼意思,林律配合着回道: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存在故意诽謗他人情節的,基本邢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那要是情節特别嚴重呢?”裴知許故意把目光落在女人臉上。

女人下意識後退一步但依然不甘示弱地回怼道:

“他是你們找來的律師,當然幫着你們說話!”

林律師義正言辭道:

“這位女士,找律師是每位訴訟者應有的權利,如果你們覺得翟先生的這項自主決定傷害到了你們這些親屬的權益,你們當然也可以去咨詢相關領域的律師。”

“但我作為一名專業律師想要告訴你們的是,這事是在翟先生有自主行為和意識的前提下,由翟先生親自委托公證機構做過公證的贈與行為,這是符合法律法規的,也是受到法律所保護的。”

“如果你們再以這一事由侵犯我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方會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但是如果你們仍然不知悔改,我方将不排除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你們敢!”女人急了,“真是沒天理了,就你們這幫強搶别人東西的,竟然還敢告我們!”

“女士,”林律十分威嚴道:“我想請您先搞清楚,現在到底是誰在強搶這些東西?”

“你們如果還要繼續在這無理取鬧的話,我會讓這裡的安保人員把你們全都請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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