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7
“朝朝,怎麼不關門呢?”
“這孩子,毛手毛腳的。”朝大禹嘟囔着,放下手中的菜闆,走出來查看情況。
三秒鐘後,五個人面面相觑。
“叔叔好!”陸來遲嬉笑一聲,看來今天有好戲看了。
周暮沈也禮貌地問了個好。
“你們這是去哪啊?”
陸來遲搶先回答,“出去買點吃的。”
朝大禹看了一眼周暮沈,“大過年的哪有賣吃的,你爸媽沒在家嗎?”
周暮沈嗯了一聲,“他們回奶奶家了。”
“那你這兩天自己在家?”
周暮沈又嗯了一聲。
“那怎麼行,你一個孩子怎麼吃飯,一會兒來叔叔家吃火鍋。”
陸來遲厚着臉皮貼上來,“叔,我也想吃……”
朝大禹:“……來吧。”
拗不過朝大禹,陸來遲又沒有走的意思,周暮沈隻好和他留下來打下手,朝朝和祝衫則去接祝衫奶奶。
路上,祝衫問起周暮沈。
她一直都對學習以外的事沒太大興趣,朝朝是她最好的朋友,又無意間知道周暮沈喜歡朝朝,原本她打算高考完再和朝朝說這件事。
且不說朝朝對周暮沈有沒有喜歡,現在談這個很影響學習。
作為朋友,她希望朝朝能考一所好的大學。
隻是讓陸來遲弄得她心猿意馬的,在樓下時,陸來遲和她說讓她去側面問問,他感覺朝朝對周暮沈是有點喜歡的。
陸來遲和朝朝相識十多年,幾乎從小一起長大。朝朝有什麼心思,他一眼就能看穿,毫不誇張地說,他甚至比祝衫還了解朝朝。
“朝朝,你覺得周暮沈怎麼樣?”
朝朝出門前順手拿了個冰激淩,她很喜歡在冬天吃,尤其是奶味的,比在夏天吃冰棍還要舒服。
吃掉最後一口,朝朝含糊不清道,“什麼?挺好的啊。”
“那你對他?”
“衫衫,你今天很奇怪,到底想說什麼啊?”
祝衫心一橫,幹脆直接問好了,于是閉眼一跺腳,“你喜不喜歡周暮沈?”
空氣靜止了半刻,朝朝心裡湧起千層疊浪,祝衫的每個字都重重打在她心尖的浪口上。而後,又悄無聲息地退回到原點,宛如從來沒來過一樣。
她喜歡,很喜歡。
但像周暮沈那樣的男生,她怎麼也不會把他們聯系到一起。
就好像,年級名次榜單上,朝朝和周暮沈五個字,大概率是不會排在一起的。
“你說什麼呢,他那麼悶,我才不喜歡呢。”
“你是不也想問早戀的事,都說了是路小染瞎說的……”
“我喜歡陽光帥氣,看起來酷酷的……”
朝朝拍了一下祝衫肩膀,彎起來的眼睛裡沒有半分遲疑,此刻她完全相信了朝朝的話。回過神來,朝朝已經跑遠,她追上她的腳步,兩人嬉笑打鬧着跑向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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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暮沈在朝朝家吃飯,一吃就是三天。
沈依和周牧清喜歡朝朝,同樣,朝大禹和方琴也喜歡周暮沈。方琴從娘家回來後,想起沈依,立馬聯系朋友,新買了兩張周傑倫的專輯。
初八晚上吃完飯,方琴讓朝朝給沈依送過去。
“一共兩張,一張是給沈阿姨的,還有一張,你不是說送給祝衫嗎。”
朝朝心虛,連連應答。一分鐘不敢耽誤,撒歡似的給對門送了過去。
沈依驚訝于随口說的一句話方琴居然當真了,她對周傑倫一點都不了解,當時隻是為了朝朝找了一個聽起來很真的借口而已。
“朝朝,替我謝謝你媽媽。不過阿姨不喜歡周傑倫,專輯我會好好收藏的。”
“應該道謝的人是我,要不是您,我早被我媽打死了。”
說着朝朝燃起八卦的心,“不過阿姨,您有喜歡的明星嗎?”
“我?”沈依歪頭笑了一下,眼睛裡亮晶晶的,“有啊,我們也是你們這個年紀過來的。我們喜歡的應該你們現在的小孩都不知道。”
“誰啊?”
“劉德華。”
“那你和我媽是情敵。”
沈依啊了一聲,朝朝解釋方琴也喜歡劉德華。
“那還真是巧了。”
“對啊,以後看演唱會你們可以搭伴去。”朝朝小聲嘀咕了一句。
“你說什麼朝朝?”
“沒什麼,那個,周暮沈在嗎?”
沈依了然地看她一眼,仰頭示意周暮沈卧室的方向,“他應該在做題。”
“那我去找他一下。”
門外有響動,周牧清下班回來,沈依沒再管朝朝,走到廚房做飯去了。
朝朝輕輕推開門,映入眼簾的是周暮沈清瘦直挺的背影。不敢打擾他,悄無聲息走到他身後,距離桌子還差半步的時候,周暮沈忽然開口。
“這點聲音我還是能聽見的。”
朝朝囧然,卡在原地不知進退。
“那個,送你個禮物。”
周暮沈看着放在桌上的周傑倫專輯,朝朝見他沒有反應,以為他不喜歡,剛要伸手拿回來,周暮沈手快搶了過去,放在手裡端詳。
“謝謝。”
“為什麼送我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