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野櫻拿着一把雨傘站在鐵欄杆外,裡面關着四個神色萎靡的白人。
他們是典型的哥譚黑、幫小混混的樣子,裡面三個身材相對高大,一個瘦小的跟班。領頭的老大肌肉噴張,手上帶着拳繭,小櫻順着繭子看向他身後,哥譚警局的牆壁變成了一條延伸的巷子,年輕的混混老大揪住人的領子,一拳将他錘倒在地,又補上兩腳,從倒地不起的人兜裡翻出錢包,打開瞅了瞅。
他的神色變得不屑,朝人啐了一口。
“呸!就這麼點錢,窮鬼!”
說完,他不解氣地再踹一腳,施施然地走了。
地上的人捂着肚子痙攣抽搐,但不是單純因為疼痛。
他顫抖地太久,臉上肌肉緊繃,眼神發直,春野櫻發現,他應該有精神類的疾病。
被人搶劫毆打刺激了他的神經,讓他當場發作。
如果不是疾病讓他表情扭曲身體失控,他看起來會是個算得上清秀的少年,長着一個鷹鈎鼻,不算太突兀,看着挺有特點。
但是他現在隻能在爛泥裡一直僵硬地發抖,直到夜幕降臨,黑夜重新變成警局的牆壁。
“我警告過你們,不要來我的餐廳鬧事,否則你們絕不會有好下場,對不對?”
春野櫻扯過一把椅子坐在鐵欄杆外面,她的聲音聽起來居然非常斯文。
混混們緊張地咽了咽口水。
面前這個年輕女人穿着杏色的毛衣,嫩綠色的褲子,外罩白大褂,配上粉色的頭發和穩重的言行,看起來既有年輕人的鮮妍又有文化人的氣質。
這種文化人的世界離他們太遠,他們最常用的交流方式是髒話和拳頭,面對這樣的斯文人,小混混不由得拘謹起來。
可拘謹了一下,混混頭子想起來,她當時晚上可不是這樣的。
“···你是···是你?”
小櫻微笑點頭,“你想起來了,很好。現在能告訴我,在我和塞奇幫友好交流達成互不侵犯的共識以後,為什麼會發生今天的事嗎?”
混混的承諾不可信,但她當初聽到坎迪的電話後,是真提着刀去講過一回刀理的。
她确信那回已經對塞奇幫達成以理服人的成就,他們又為什麼會上趕着作死。
老大看起來已經完整地回想起和她友好協商的夜晚,也清醒地意識到現在身處哥譚警局,于是他縮肩弓背,神情委頓,看起來像一隻身高近兩米,弱小可憐又無助的病貓。
“我們也不想,可是菲什提高了這個月要上繳的份子。我們是一個小幫派,隻管亞瑟街一條路上的店鋪。如果不能多收保護費,下個月的錢就不夠交了。”
“而你比起惹怒我,更怕惹怒菲什。”
混混頭子扯了扯嘴角,想擺出一副友好笑臉,但看起來像嘲諷。
可不是嘛,面前這個人,不光這個時候看起來像斯文人,拎着刀找他們表演“你們幫派已經被我一個人包圍了”的時候也不像正經混混。
她講話不帶一個髒字,語氣平緩有節奏,句子和句子之間很有條理,一點也沒有咋咋呼呼的街頭氣息。
刀用得确實漂亮,打在身上也很疼,但沒人在她刀下缺胳膊少腿。
老大在哥譚街頭混這麼多年,他說不出來,但是能感覺到,這種人跟他們不是一種人,打人對她們來說隻是一種達成目的的手段。
黑、幫茬架一般是為了确認一個從屬地位,整明白從今以後誰是大哥,誰是小弟。可她看起來對塞奇幫沒有興趣,對亞瑟街也沒有興趣。
她有這麼厲害的身手,來找他們乒呤乓啷一通,隻是不想他們打擾自己的餐廳。
這種态度在頭子眼中明晃晃地代表着保守和緊縮型策略,她看起來又是那種···文明人,那得罪她和得罪一言不合就把人敲斷腿的菲什相比,塞奇幫難道還要猶豫嗎?
更何況,如果他們不想永遠面臨被菲什打斷腿的威脅,就需要更多人,更多錢。
“嗯,我知道了,下一個問題,你們怎麼知道我不在店裡。”
盯梢?不太可能,她早就告訴過坎迪,一旦店裡來了不懷好意的幫派人員,或者門口附近有鬼鬼祟祟的人就電話通知她。
即使再忙,她都會不定時抽個空去店裡露露臉,順便吃個飯。
他們能掐着時間去,顯然有内鬼。
“我在你的店裡看到一個人,鷹鈎鼻的科波特,這個小鬼以前到處打零工,給餐廳刷盤子洗碗,聽說後來去給人當了傘童。”
“我們是老相識,我找他叙了叙舊,他就很痛快地告訴我‘坎迪店長說,老闆今天不會過來了,但是她明晚會過來吃晚餐~’”
混混頭子拿腔拿調,模仿科波特當時可憐的神情。
“但是那個賤人!”頭子有點激動,“我沒想到他居然買通了人手在那裡等着我!”
頭子激動起來,他剛欲撲上前去抓住鐵欄,卻在看到小櫻身後走過來的戈登時,一屁股坐了回去。
他陰沉地盯着小櫻,“你還有什麼Fucking!問題想問的嗎?”
從他暴起到老實,春野櫻穩穩地坐在椅子上,眼睛都沒眨一下。
老大莫名其妙地覺得戈登很瘆人,她也很瘆人,他想趕緊結束這場盤問。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春野櫻終于開口了,“我可以明白告訴你們···”
她轉頭看向戈登,“為店裡解圍的那群黑、幫份子不是我找的,也不是我與科波特合夥,而是他一個人找來的。”
戈登一臉郁卒地說:“他還很有分寸,讓那些人控制場面且沒有傷到人,等坎迪店長報警後将犯人親自交接給了警方。”
如果不是為了維持公務形象,他都想大罵一句:什麼五好黑、幫市民,十佳混混楷模!
你們這個樣子,不怕在混混圈裡名聲掃地嗎?
“好了,該問的都問了,該交代的都交代了。戈登警長,我想我該走了。”
“這麼大的雨,不如等小點再離開。”
小櫻對戈登搖搖頭,笑得很禮貌,但戈登覺得有點意味深長。
“再等就趕不上好戲了。”
她轉頭看向塞奇幫,“我說過,那些人不是我找的。”
頭子神情一橫,“那又怎麼樣?!我們還不是關進這裡,我告訴你···”
“所以,”沒等他講完,春野櫻就打斷了他的話,“你在我的店裡鬧事這筆賬,我之後會親自跟你算。”
在頭子呆滞的目光中,她落下最後一句話。
“這事兒還沒完。”
戈登送她出警局。
“法律會給予他應有的裁決,希望你不要沖動。”
他還能說什麼呢?哥譚日複一日的鬥争循環,他能看到未來消極的可能,但不能憑一句威脅定罪,隻能輕飄飄地勸誡一句。
小櫻撐開傘走進雨中,這個體面的文化人對戈登說:“我當然是遵紀守法的哥譚好市民。”
晚上,店門口的鈴聲作響,科波特一擡頭,先看到了一把奇特的傘。
傘對他的吸引力一直比人高,尤其是這把傘繪着精緻的花紋,顔色自然,似乎是木質材料制成,撐開時傘面線條平整。
随着來人收傘的動作,他看清了從中心四散出來的密集條幅,那副精美的景觀繪畫逐漸收縮回傘中。
傘很特别,人也很特别。
科波特從沒見過這樣肅靜的人,他見過很多衣着整潔華貴的大人物,也見過很多衣衫褴褛的乞丐、着裝随意的小市民。
沒有人跟她一樣,她整個人都透着一種他沒見過的整潔幹淨,似乎是氣質裡帶的。
沒等他反應過來,坎迪店長的招呼已經響起。
“老闆,你終于來啦!”
十分鐘後,小櫻和同事們都圍坐在桌前。
她們把餐廳的小方桌拼成了一個大長條桌,餐廳裡挂滿了金色的彩帶和拉花。
科波特面前擺着一個大蛋糕,頭上帶着一頂生日帽,身邊是坎迪,對面坐着春野櫻。
他看起來幸福激動地眼含淚水,坎迪正對小櫻聲情并茂地講述今天早上發生的大事件。
“那些人三下五除二解決了塞奇幫的人,把他們捆到一起···”
“你能想象嗎?接下來,他們的老大直接走到科波特身邊握了他的手,我才知道他居然專門花錢雇人保護了我們。”
“今天多虧你了,”小櫻舉杯,“敬科波特。”
“敬科波特!”店員們齊齊将杯子湊過來。
科波特也湊上他的杯子,這個夜晚看起來如此圓滿。
直到春野櫻和科波特走在回家的路上時,他依舊這樣覺得。
“您不用特意送我回家,皇冠街不是适合您這種人的地方。”
“沒關系,我也住在那裡。”
這句話好像讓科波特打開了什麼開關。
一個出身皇冠街的餐廳老闆?
一個出身皇冠街的餐廳老闆!
天呐,他簡直看到了自己夢想的具象化體現。
“上帝呀···我不知道···我很早就出來工作,平時都住在外面,我媽媽一直住在那裡。”
“她對我非常好,以前我在後廚洗碗,她怕我的手凍裂,總是給我寄擦手的藥膏。我的腿總是容易不舒服,每次回去她都要讓我拿走一沓藥貼。”
“···後來我工作忙了起來,能回去的次數就更少了···”
“我知道,有一位宮廷風打扮的老人家總喜歡說起他聰明的兒子科波特。”
“真的嗎?您聽說過我!”
春野櫻帶着和煦的微笑,慢慢走路,科波特笑容激動地蹒跚跟着她。
“是的,她說她的兒子聰明又能幹,所以我想知道,你為什麼要把我的行蹤告訴塞奇幫。”
她們走入路燈的光亮之中,在春野櫻背後的陰影裡,另一個春野櫻正背對她站立在黑暗之中。
黑暗中的春野櫻向前走上一步,踏在餐廳後門巷子的地上,坎迪正站在她的面前。
而她開口道:“塞奇幫鬧事選在今天早晨,是因為科波特将我不會出現的消息透露給了他們。”
路燈的光影下,科波特的表情一瞬間就變得委屈巴巴。
“對不起···我錯了,我真的不想,但是他們逼我。”
科波特一把撸起自己的袖子,青紫的條狀傷疤趴在他蒼白的手臂上。
“他們打我,他們威脅我,我太害怕了。”
“但是,從我告訴他們消息以後,我用了所有積蓄雇人阻止他們。”
他眼中被燈光映出清晰的痛苦和哀求,就像在一個盛大的舞台上表演,每個細微的表情都誇張動人、毫無破綻。
黑暗一側的坎迪聽到小櫻的話很驚訝,她抿了一下嘴唇,“怎麼會···他會不會是被迫的,你看他那麼瘦弱。”
餐廳後巷幾乎透不進一絲燈光,陰雲在上,幽微的月光穿過雲層,将春野櫻的面孔映地朦胧。
“哼,”坎迪确信,這朦胧背後不是溫柔,而是貨真價實的冷酷。
她在黑暗中第一次看到了春野櫻的另一面。
“塞奇幫的人告訴我搶劫餐廳的主意是科波特和他們共同計劃的,他們還約定成功以後分贓。”
坎迪一點就炸,小櫻沒等她熱血上頭,直接言明:“他們說的不一定是對的。”
“到現在,警方和我都沒有查到他們的金錢交易痕迹。但是不排除他們隻是狼狽為奸,沒有買兇行為。”
“不過,塞奇幫知道沒有證據,所以告訴警方沒用。但他們可能想用真真假假的消息迷惑我。科波特給他們使絆子,他們也整整科波特。”
“況且,你們能保全還是靠科波特花錢消災。”
“所以我來問問他從昨天到今天的行為活動,你不能落下一絲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