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同學,等一下!”
鹿聆停住腳步,摘下左耳的耳機,有些怔然地轉過身——一個短發女生正向她小跑而來。
女生卡其色紅色細條紋寬格襯衫内搭,外搭的深藍色夾克外套拉鍊敞開着,下身是一條深綠色的闊腿褲和銀色的運動鞋,手撐在膝蓋上,胸口起伏着,然後,擡起頭,黑框眼鏡後的,因為奔跑太快而生理性泛紅的眼睛上在夜色中顯得格外亮。
兩人幾乎同時開口:
“你是初曉?”
“同學,你是一中三班的吧?有興趣做我的主唱嗎?”
鹿聆怔住了,先先點了點頭,又忙搖頭。
初曉仍眼眸灼灼的望着她,别在她黑色帆布包系帶上的樂隊周邊徽章恰好在她肩頭的位置,莫名形成了一種呼應。
遠處的場館裡,樂隊的演唱會仍在繼續。
鹿聆下意識認為,她們是因為同樣的原因而提前結束了這場期待已久的演出——這個樂隊的歌,親自聽了現場,竟然沒有耳機裡的情緒濃烈。
這不是現場的意義,更不是鹿聆對于音樂的想象。
意識到對方也在看她後,鹿聆下意識将右手背到身後,藏起手腕上的尚未消散的青紫。
她知道初曉,從入學第一天便對這個名字印象深刻——高一分班的名冊按照入學名次排列,初曉是第一名。
軍訓時,兩個班級的隊列恰好又是相鄰,站在隊伍中的初曉與現在站在自己面前的初曉,不同于受歡迎的優等生形象,初曉是安靜的。
頂着烈日站軍姿時,也不會和身邊人有任何眼神交流,解散休息時也隻是一個默默在樹下喝着水——确實經常帶着耳機。
原來她那時不是在聽英文。
鹿聆重新看着初曉,個子比自己矮一個頭,黑框眼鏡占據了她半張臉;
風動,她摘下眼睛,撥弄起被睫毛勾住的頭發,被眼鏡擋住的五官毫無保留地暴露在了夜色中。
小小的臉上,全是五官。
精緻漂亮的像洋娃娃。
眼眸亮亮的,又像撒歡回來的小獅子。
“……演唱會的時候我坐在你正下方,你跟唱的時候我聽到了,”初曉望着她,聲音退去了一開始的興奮與雀躍,恢複了鹿聆過去七天對她的安靜内向的印象。
“你唱的特别好,我覺得要比舞台上的那個要好。”
“啊?”
鹿聆下意識想要擺手,四目相對,她意識到初曉并不是為了達成目的而恭維,她舉起的手又垂下了——
音樂,她是喜歡音樂的。
在颠沛流離的搬家路上,她和媽媽擠坐在貨車後座和行李箱充當鄰居的時候,司機播放的車載音樂,小小的鹿聆就這樣看着因為疲勞而面色不善的司機師傅,一點點在音樂中放松了下來,變回了本來和善輕松的模樣——音樂像是一種魔法。
那些沒有辦法同鹿晔訴說的苦惱,音樂總有辦法化解。
但,這些都不足以充當她答應初曉邀請的必要因素。
她那時十五歲,高中生,她那階段人生的首要任務是高考。
但——
“你的樂隊叫什麼?”
初曉站直,語調沉靜:“ROSE&GUN。”
“隻差主唱?”
初曉糾正:“是隻有主唱。”
“嗯?”
初曉并沒有覺得難為情,神情坦蕩地補充:“如果你答應。”
——那一瞬間,她想到了某人。
“嗯……”鹿聆猶豫了下,試探問:“如果我沒有答應呢?”
初曉沒什麼負擔地聳了聳肩,指了指自己,輕松道:“那就還是隻有一個鼓手,目前。”
“簌簌——”
晚風,輕輕掠過樹梢,降落了一場粉白色的櫻花雨。
風止,初曉搖了搖頭,抖落自己身上的花瓣,幾片粉白色的花瓣順着她的肩膀,偷溜進了她的帆布包中,其中一篇落在了包中露出一角的雜志模特的額前。
初曉順着鹿聆的視線看去,把雜志拿了出來:“你也喜歡看這個雜志?”
方才隻露出的一隻眼睛的模特,完全的展示在了鹿聆面前——是了,她沒有認錯人。
她怎麼會認錯她呢?
林卻。
她其實見過十五歲的林卻,在四月的春夜,在她最喜歡聽着音樂偷偷幻想過自己登上它封面時場景的音樂雜志封面上。
封面上,林卻的短發與初曉類似。
不同的是,她是更加大膽的眉上劉海。
鎖骨胸口處是仿曬傷的字母“NEVER MIND”,煙熏妝下黑亮的眼眸直直望着鏡頭,仿佛狩獵的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