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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Savage daugh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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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age daughter

安達·林

夏洛克·福爾摩斯

某次案件之後,夏洛克·福爾摩斯陷入一場持久的、神經質的沉默。

麥考夫因此去221B檢查夏洛克違禁品的使用情況。

喝了一口紅茶後,麥考夫聽見夏洛克自言自語般的說:“……時至今日,我還沒有學會忘記安達……她的話正在我耳邊……仇恨帶來仇恨,它們在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難道我不知道,隻要我停手就可以終結這一切?難道我不能強迫自己相信警察和法律?難道我不能在遺忘所有的悲傷痛苦的死亡後開始新的生活?難道是我不甘心做個平凡人?不,你知道不是這樣的,夏洛克。在你了解曾經的我——就像你明白現在的我——之後,你應當知道那不是我的錯。”

“已經五年了。”麥考夫說。

“是的,”夏洛克回答,“馬上就是她的忌日。”

01.

安達,僅僅是提起那個名字,她的聲音就如同雨後的微風,夾雜青草和油漆的氣味,一點一滴,幽遠而沉重的滲入某人的心田;安達,僅僅是把她的名字寫下,那個略顯瘦弱的、纖長缥缈的身影就會在某人眼前浮現。

那是一雙棕到發黑的眼睛,兩條眉毛也同發絲一樣,是墨黑如黛。倫敦連日的陰雨使她本來黃色的皮膚映照使出一種營養不良的慘白,使她活躍樂觀的頭腦走向抑塞,使她的生命消隕,使她的骨骼和皮膚枯萎。

她的骨骼和皮膚,最為人稱道的,她有着傳統東方古典的骨骼和近代西方時尚的皮肉,柔順光滑的側臉曲線,使普拉克西特列斯、列奧納多·達·芬奇都倍感慚愧。仍懷有信仰的人在看到她時,都會驚呼:“除天使外,上帝竟然有這樣的傑作。”因她的額頭高尚的飽滿、嘴唇有一種天真的豐盈。

夏洛克隻有機會從舊相片和知情者的叙述中見到那樣的安達——即使被捕後她依然稱得上是美麗,疲憊而疏離的神情使她蒼老,遠超出她當時的年紀。

安達·林。

聽到夏洛克的呼喊,安達擡起頭。

她的牙齒整齊,閃亮如一顆顆潔白無瑕的珍珠。

她說:“我想我有等待律師的權利。”

“是的,”夏洛克說,“你誤會了我的意思,我隻是想說,我認識你很久了。”

艾迪·約翰遜,約有5英尺9英寸高,體重145磅。最近他剛升職,在蘇格蘭皇家銀行的數據與分析部門工作。艾迪不喜歡運動、社交,在公司少言寡語,沒有約會對象。但艾迪的家人和朋友不相信他會自殺或是離家出走。

夏洛克是跟着安達的腳步一同走進艾迪的房屋的。艾迪到底是出于什麼理由邀請或是允許這個美麗的女子進屋的,他們已經不得而知了;他們唯一知道的是,後來發生的事情絕對算不上羅曼蒂克——從那些噴射狀的血迹、還有煮鍋裡的骨肉殘渣就能分析出來。

但夏洛克知道,或是說,他的大腦中可以構建出那幅場景:安達用重物——如果警方能找到艾迪的頭骨,他可以分析出是雕像還是台燈,因為它們一并被帶走了——将艾迪砸暈,血液濺出,然後随着艾迪的倒地浸濕地闆;這個時候艾迪還沒有死去,于是安達用繩子一類是東西把他捆住了,等到艾迪醒來,他就會發現自己的嘴被堵住,四肢反綁——而安達,安達把清醒了的艾迪肢解。假使安達一次能提起65磅重的物體,而人死後會更沉,她至少要分三次帶走艾迪——還是在她烹饪并食用了一部分之後。

威廉·威廉姆斯,他在高中時是橄榄球隊的前鋒,雖然大學念了法律,他220磅的體重中仍有大量肌肉。威廉身高超過6英尺,金棕色頭發,經典的英國人長相。威廉從不缺少女人追求,也有許多前女友,但警方還是把他的“失蹤”和艾迪的案子聯系在一起,不僅是因為他們是高中同學,有同樣的案底,在案發前,都有人在他們身邊見到過安達。

同樣的手法,夏洛克注視着安達冷靜的、一絲不苟的處理他,像處理一隻慘死的惡犬。但這次,安達用了油煎,她故意把凝結了油花的平底鍋放在餐桌上——她沒有用盤子,就是在那裡面吃掉肉的。

巴倫·布朗,他是三個人之中最重的,就像他父親養豬場裡的那些豬一樣,走幾步似乎就會哼哼起來——在青少年時期還沒完全顯現出來的那種令人厭煩的、嫌惡的感覺,現在已經和他的肥肉一樣、用寬大的衣服也掩藏不住了。

警察在他養的狗的食盆裡找到他的部分肉。夏洛克似乎能看見安達一邊摸着獵犬一邊誘哄它們吃下沒有加調料的烹熟了的它們主人的肉。

“我在腦海裡見證了你作案經過的全部。”夏洛克說,“但我有一點不明白,為什麼要吃肉。”

“我的天才,”安達用一句話搪塞他,“‘去尋找,你就會發現’。”

02.

夏洛克又不是第一個問安達為什麼的人。

“為什麼?”警長問安達。

“為什麼?”安達反問。

還有人記得那件普通、無聊、沒有新意的案子嗎?關于一個華人男孩的失蹤。

當地警署的回應是否定的。他們說:“每年有太多青少年離家出走。”他們不會為此投入不必要的警力;更何況,失蹤的人是黃皮膚。

小安達清晰的記得聽筒那邊警察略帶嘲弄和不屑的聲音:“夫人,如果你的兒子超過30天還沒有回家,再來報案吧。”

是因為某天父親醉酒後誤撥了報警電話而使他們讨厭?還是因為不同人種之間至今存在歧視和偏見?安達發問,可是沒人回答她——沒人知道原因。

也沒人去找她的哥哥,除了她的父母。

她的哥哥,安東尼,他即将去往哈佛大學攻讀經濟學,但他絕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書呆子,他喜歡打網球,也會帶着安達一起晨跑。

“安達,”安東尼見安達遠遠落後于他時總會折返回來,确保自己妹妹在視線範圍内,“我已經放慢速度了,跟上我。”

安東尼把保護妹妹做為第一要務;安達還活着——雖然好似行屍走肉,隻有一個目标驅使着她呼吸和進食——安東尼卻永遠回不來了。

安東尼失蹤的前一夜去參加了男生派對——他把那看作自己大學前最後的瘋狂,盡管他短短不到二十年的人生中并沒有過幾次瘋狂。

林爸爸林媽媽一遍遍給别墅的主人打電話,得到的卻都是安東尼提前離開的回答。

“也許他去哪裡喝第二場了。”

可安達清楚安東尼不會那麼做的,他會直接回家,他答應給安達修CD機,還會在隔天指導她的數學作業,像他一直會做的那樣。

因此在和父母一起張貼尋人啟事外,安達去到那晚參加派對的每個人的家中。

終于,一個瘦瘦小小的男孩對她吐露了一點實情:“……他們給安東尼灌了不少酒……加了點料,隻是很少量的,我發誓……然後……然後艾迪他們就把他帶走了,說是會載他回家……其他的我真的不知道了,安達,不要向别人透露是我告訴你的……”

“艾迪?哪個艾迪?‘他們’還有誰?”安達追問。

“艾迪·約翰遜,和安東尼競争哈佛名額的那個;還有威廉·威廉姆斯,巴倫·布朗沒喝太多酒,他開着他那輛綠色雪佛蘭。”

安達把這個消息告訴地方署警,希望他們能夠順着這條線索查下去。他們是怎麼做的呢?随便找那三個英國男孩閑談了兩句,就草草的排除了他們的嫌疑。

安東尼失蹤一周後,林爸爸向市警局報了案。沒查出什麼新線索的情況下,他們注意到林家的洗衣店曾有偷漏稅的情況,于是在電台廣播中,市警局給出了一樣的結論:安東尼的失蹤實際上是離家出走事件;林家不僅知道安東尼的去向,而且知道他很安全。

三個月後的一場暴雨,把安東尼的衣物從土坡中沖了出來——正是他失蹤時穿的那一身。衣物被發現的位置,也是紅林連環殺人案的受害者們被發現的位置。

警局終于重視起來安東尼的失蹤,因為紅林連環殺人案的受害者都是少數族裔。

安達的父母接受了這種推論——對于他們來說,能找到兒子的屍骨就是最後的祈求。安達并不這麼想,她始終堅信,是艾迪一行人謀害了自己的哥哥。在對所有與案件相關的負責人的死纏爛打中,安達不停的複述自己掌握的線索,“……他們既有作案動機,也有作案時間……”

得到的回答驚人的相似,很難想象它們出自不同人之口:“……小姑娘,你不是警察,也不是私家偵探,你讀過的偵探小說還沒有随便一個警署的案件卷宗後,把這件事交給警察吧,不要再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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