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灼一出城門便被徐啟峰的一支分隊緊緊咬住。若在平時,三人還能合力一戰,但如今蕭六郎重傷,秦灼的情況也不容樂觀,隻能先走為上。
滿天大雪紛紛揚揚,陳子元喝馬喝得滿口血腥氣,扭頭一瞧,破口大罵道:“這群王八孫子咬得真他媽緊!殿下,咱們往哪裡去?”
秦灼蹙眉回望,反倒是蕭六郎接口:“白龍山。”
白龍山山勢險峻,又多僻路,二人又沒少來過。為今之計隻得如此。
秦灼沖陳子元點了點頭。
如今到底立春,卻降此鵝毛大雪,天氣反常得怪異。白龍山難行,但幸虧蕭六郎認路,三人苦行許久才到了娘娘廟。
陳子元回頭再瞧,那批人馬已不見蹤影,忙問:“趁現在甩脫他們,要不要加緊趕路?”
秦灼看了眼蕭六郎,“歇一晚吧。”
陳子元欲言又止,見秦灼也傷得不輕,到底沒再阻攔,把他們安置去廟裡,自己守着前門去放哨。
到底怕引來追兵,他們也沒敢生火。娘娘廟多年失修,門窗俱破,北風卷雪,砭人肌骨。二人也顧不得什麼,相對寬解衣裳借月光包紮傷口。
蕭六郎這副身軀秦灼見過許多次,可輪到自己寬衣解帶倒是頭一回。背部血迹粘連在衣裳上,秦灼咬牙将那件圓領袍子并中衣一齊剝落,将上身完全袒露出來。
他身上傷口不少,但所幸皮肉傷居多,自己橫七豎八得裹了幾道,餘光瞥見蕭六郎一直看向這裡。
他在看自己。
秦灼咬咬牙,擡頭迎上他的視線。而蕭六郎卻毫無躲閃,坦然與他對視。
秦灼心中劇烈一跳,在蕭六郎那近似無情的目光裡,一時竟雜念全空,隻這麼呆呆看他。他們隻是雙目交接,便傳遞出一種靜水深流的湧動,無關人欲,卻能有薲草一般食以忘憂的博大力量。
月濃如漿,雪光輝映,廟中方寸世界無比澄明。兩人目光相交,靜靜望了片刻,卻不知什麼意思。直到秦灼冷得打了個哆嗦,這才回過神,忙将衣裳穿好,見蕭六郎渾身血口,忙說:“你坐好,我幫你料理。”
蕭六郎也收回目光,“我自己來。”
“别逞強。”秦灼看着他。
蕭六郎沒有再拒絕。
此情此景太過熟稔,秦灼坐在他背後,雙手穿過他腋下來系結,像個擁抱。蕭六郎身上沒有汗氣,是鐵鏽和血腥凍裂的氣味,他整個人凍得就像塊冰。
秦灼忍不住問:“冷嗎?”
蕭六郎搖搖頭。
秦灼敷好瘡藥,藥粉卻被大股血液不斷沖落。他深吸口氣,又撕了塊衣角将那傷口按實,隻覺蕭六郎背肌瞬間繃緊,忙又問:“疼?”
蕭六郎隻道:“不疼。”
秦灼滿手鮮血,在腿邊擦了一把,說:“還糊弄我呢。”
蕭六郎頓了頓,終于說:“一點。”
秦灼原本一條腿撐着,給他包紮完傷口,力竭般癱坐在地上。他靜靜看着蕭六郎的鮮血洇透布條,隻覺胸中一窒,輕輕呼吸片刻,終于問:“為什麼不跟我說?”
蕭六郎沒有回頭,語氣也淡漠如常:“弑君是死罪,和你沒關系。”
“和我沒關系——那我問你,你是不是拿這個做條件找長樂保我?”秦灼沒聽到他回複,苦笑一聲,“現在你還說與我無關嗎?”
蕭六郎默然片刻,“我是短命之人,不該連累你。這回……若不是宮門能開,你已經叫我害死了。”
一時靜默,蕭六郎似乎聽見牙關打戰的聲音,在他背後,秦灼低聲叫道:“是我害死你啊。”
蕭六郎嘴唇微動,沒能說出什麼。
少頃,秦灼呢喃般追問一句:“事到如今,還不能告訴我你真的名字嗎?”
那人靜了一瞬,說:“姓蕭,行六,叫恒。”又補了一句:“長久的那個恒。”
秦灼深深呼吸,柔聲叫道:“蕭恒。”
面前,蕭恒點頭答道:“是。”
這一聲後,又是片刻無話。蕭恒從一旁拾起外衣套上,正要打衣帶時,忽然聽秦灼在身後叫道:“我有一件事要問你。”
他這樣孤注一擲的口吻,下一刻卻立即換了一副佻然輕快的語氣,似乎是一時興起,問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你要我教你吹《鳳求凰》,到底是宮宴所用,還是要學了去求姑娘?”
蕭恒說:“都不是。”
秦灼戲谑道:“都不是,那你借這事來找我,難不成是沖我來的?難不成,你是别有用心?”
蕭恒擡首看他,目光又沉又靜。
他說:“我是别有用心。”
……
月光明鏡般嘩地大亮,那些不能為道的心意,在這一瞬驟然纖毫畢現起來。秦灼腦中嗡地一響,不敢确定他言中之意,剛想張口說什麼,蕭恒猛地揮臂劈在他頸邊,伸手将他接在懷裡。
那隻手僵硬許久,終于與秦灼十指交扣。
這不是蕭恒距離他最近的時刻,但很可能是蕭恒最後一次觸碰。
人活一世,各有使命。重光有重光的使命,阮道生有阮道生的使命,蕭恒也有他自己的使命。
天底下,最尊最貴的人姓蕭,最低最賤的人姓蕭。
最尊最貴的是大梁的國姓。
最低最賤的是燕地的賤流。
這是一個悖論,蕭恒是姓蕭的梁人,那他本該是最尊最貴的人。但天底下一度找不出比他更低更賤的人。
因為蕭恒原本不姓蕭。
蕭恒不知道自己姓什麼,在遇到養母之前,他隻是元和大荒年流落并州的衆多乞兒之一,穿百家衣、吃百家飯過活。是歲人食人,的确有人想拆了他吃肉,也的确有人喂他一口冷粥。草根樹皮已被挖盡,他吃了一肚子土,一頭栽倒在一家人戶跟前。迷蒙中,兩個女子将他擡進屋子。
女人成了他的養母,女孩成了他的阿姊。
他的養母給了他姓氏,他的阿姊給了他名字。
養母是販入大梁低賤的蕭氏燕妓,那他就成為大梁妓女的兒子。蕭氏在梁人裡是高貴的,但再高貴的姓氏都拔不高他。
可那些貌似低賤的日子,卻是他活到現在最快活的日子。
好夢從來易散。
元和七年,鐵蹄在雷雨裡動地而來。
他從并州屠殺的血海裡幸存,那身人皮就被他自己親手扒扯下來。影子撿回了他,馴獸一樣地馴養他、鍛劍一樣地打磨他,他開始學習如何成為一把趁手的兵器,為了活。為了複仇,他必須活。
為此,他開始學習殺人,精于殺人,無休無止、孜孜不倦地殺人。如同最上好的武器,暗殺、刑殺乃至虐殺他統統做得得心應手。卓越的殺人技能,這是他從影子裡活下去的保命本事。
但記憶深處,暴雨夜裡的舔血長刀,他越看越像自己的形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