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那少女正被幾人拖走,我一狠心想沖上去,但理智拉住我,告訴我說你要見機行事。
我就感覺耳邊出現了兩個小人,一個說:“辰柒啊,辰柒,君子動口不動手,孔聖人的核心思想可是‘仁’……”
我遲疑了:“這……”
“去你的!”另一個小人發話了:“仁有什麼用?你那面對衆刺客還能挑眉冷笑,敢一腳踹開白老頭家大門的勇氣哪去了?送你個字,二人同心!”
兩個小人消失了,二人同心?
我用爪子沾着雨水在地上寫,赫然是一個“慫”。
我……(口吐芬芳)
眼看那些人越來越遠,我顧不得那麼多了,找出眼鏡戴好恢複身形,自然是那個年輕一輩狼族第一刺客——白辰柒!
風衣還在,我抽出腰帶,将傷口附近的褲子用寶石劃開,心想下次拿把小刀。
借着模糊的微光,我看清傷口已經呈現出黑紫色,說時遲那時快,我手起刀落,紫黑色的血液流出,與屋檐下的流過的雨水混在一起。
我皺了皺眉,倒不是心疼自己,畢竟出了那麼多次任務,哪次沒有多少挂點彩回來,曾經還有一次帶着三根被打斷的肋骨回來,雖說任務完成,但多多少少還是有些PTSD。
白老頭說得對,我的确每次都是負傷回來的,所以才換了一身黑色,黑色重,隻要離得遠,别人就看不見我身上屬于自己的血迹,我依舊是别人口中無所不能的第一刺客。
我心疼地是這得喝多少酒才能補回來啊?
即使如此,我也沒有放慢手上的動作,很快便用腰帶包紮好,手法利落、熟練。
我從寶石中取出一瓶水,沖開了那攤血水,然後便向那群人追去。
在我離開後,一個人緩緩走出,他看着那攤已被稀釋的血水,笑了笑。
我找出地圖,很快便定位到了少女現在所在的位置,又加快了速度向他們追去。
這次出門肯定沒看黃曆,以後看完《周易》再出來。罷了罷了,宰相肚裡能撐船,誰讓我心胸寬廣呢?
可是在追逐過程中,我心中有一股火氣始終壓不下去,是到嘴的鴨子飛了嗎?還是一群陌生人帶走了她?
我覺得是前者,應該是吧。
《刺客守則》中提:“情感,是刺客的第一大忌。”
我畢竟是刺客,殺人還是要不眨眼的,萬屍橫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柒”。
我試着壓下火氣,讓雨水把我澆透。冷靜理智,這才應該是出任務的我。
但——那個少女?我有些好笑地問自己:“這難不成就是人族中說的一見鐘情?”
這種情感怎麼能出現在我身上?
我用力地甩甩頭,右腿隐隐發軟作痛。
我最後還是追上了,見少女雙眼雙手都被綁住,我攥緊拳,一個飛身便沖上去,一腳踹在正拽着少女離開那人的胸膛上。
隻見他在空中旋轉着落地,咳出一口鮮血。
我護在少女身前,趁他們沒反應過來,趕緊解了少女蒙眼的布條與綁住手腕的繩子,然後調轉身形,冷喝:“我的人也敢動!”
少女聽到這話一下愣住了,然後思考該不該用雷電連帶我一并解決了。
我選擇性忽略電弧的“噼啪聲”,又喚:“銀月菱槍!”
提槍橫掃,又一人被我抽飛,在他慶幸自己活下來時,一支冷色的長槍洞穿了他的身體,鮮血從洞口湧出。
長槍收回,我傲然而立,少女瞪大眼:那家夥,殺人了?
我看了眼傷口,不偏不倚,剛好在胸口處。對啊,我的确殺人了,守則第四條已經說的很明白了:“除其,其餘全滅不留。”
況且我本來也不是手軟的人,我既然以刺客為職業,本來就不該心慈手軟,哪次任務不是銀槍進去血槍出來?
如果像我平時對待小八那樣,那我早就不知道死上多少次了。
那群人在愣了幾秒之後一股腦全沖了上去,我将少女護好,持槍上前一步,再次以同樣的方式洞穿他們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