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江甯離開後,“于霁塵”三個字便沒在霍大人的生活裡繼續出現過,無論是她自己的文牒戶冊,還是在奉鹿軍衙上任的朝廷告身,上面的名字俨然都是“霍讓”。
霍讓是她真姓名,大家喚她“千山”也喚得習慣,喚“霍将軍”“霍大人”的更比比皆是,可是——
“霍大人,那個看起來好吃,買一份嘗嘗嘛。”
“霍大人,那邊好像有好玩的,我們過去看看。”
“霍大人……”
霍大人答應賠償人家,隔天便被水圖南拉在大邑京的街頭逛着耍,那口口聲聲的“霍大人”,像是什麼咒術生效的口令,讓霍大人會鈔時嘴角也是往上翹着。
盯梢的人親眼見到霍大人笑把自己樂成朵花,事出反常必有妖,遂紛紛忍着驚詫,把這般稀罕的情況報回給各自主人知——大家暗中盯霍讓三載,三載春秋逝,何曾見過霍讓如此開懷的一面。
消息傳到後,季太後淡淡表示己知;皇帝身邊的人把消息過濾一遍,覺得這不是要緊事,幹脆沒報上天聽;隻有于冠庵在收到消息後,回家同霍君行說起。
“霍讓被禁在大邑,耳目閉塞,我主動讓偃兒告訴她,水德音來了大邑,這下可好,她竟還要提防我弄死水德音,還拜托持岸盯着我,這叫什麼,好心當成驢肝肺?”
卧房裡,于冠庵站在西洋鐘前,感覺越說越疑惑不解。
霍君行近來閑下許多,難得到點就能放衙回家。
他站在床前換掉官袍,常年嚴肅的臉上照舊沒什麼活躍的表情:“我讓人打聽了,讓兒困于大邑,幽北這幾年在政策上還算老實聽話,互市開得比較順利,上位對讓兒這個‘人質’,如今已不怎麼上心。”
——昔日東宮憑借互市開放之功順利繼承大位,幽北的楊嚴齊還算聽他的話,被軟禁在大邑的幽北小财神自然也沒了挾持價值。
他系着腰帶走過來:“退一步講,便算是讓兒和楊嗣王聯手演的戲,三載至今,她們也算是成功的,成功讓大邑放下提防心。抛開這些,再說句私心話,讓兒回奉鹿,對我們而言是有益無害的。”
于冠庵拿着工具,認真調撥總是走慢一刻鐘的老鐘,語氣生硬道:“她愛回奉鹿就回,我也不稀得要挽留那個冤家,我隻是氣她連何時走都要暗中安排,不欲我知去分毫,還有!”
造型精緻的純金小撥針被啪地拍在條案上,于冠庵餘光偷偷往側後方掃過去,故意提高點聲音:“既然那個水圖南來大邑了,霍讓為何就不能把人領來讓我見見?就這麼打算一輩子瞞着昧着?到底是水圖南見不得我,還是我見不得水圖南?我又不曾反對過什麼,霍讓藏那麼緊實幹啥!”
霍君行倒杯茶遞過來:“莫生氣嘛,等讓兒晚些時候回來,讓會會幫忙探探口風,看讓兒究竟是什麼想法,至于她那個姓水的朋友——眼線隻是說她們重逢,又沒說别的,你不要聽風就是雨……”
霍君行忽然消音,因為于冠庵接茶杯時,轉過身來盯着他看。
“怎麼,幹嘛這樣看着我?”霍君行疑惑,不禁挑眉瞪大眼睛。
于冠庵放低聲音,誠心實意問:“讓會會去向霍讓打探口風,你是不是看會會這幾日病情好轉了?”
霍君行:“……”
心思并不細膩的男人,竟然忘了自己親女兒這茬事,懊惱地抿起嘴不說話。
于冠庵端着茶杯,往後靠在及腰高的條案上,沉默須臾,道:“世上再沒誰比你更希望會會過得好,你千挑萬選給她挑中個夫家,可是,你覺得會會這幾年過得好?”
“大夫說會會身體弱,是因為被紅花之類的藥物傷到本元,以後再不可能有孩子,老霍,我知你不同意會會和……”
“偃兒”二字說到嘴邊,又被于冠庵咽回肚子,那些隐晦的,無法放到明面上的東西,還不到攤開講的時候。
“可我們做親長的,除去妥協,還能有什麼辦法?”于冠庵望着霍君行黑沉的眼睛,輕輕搖頭,“我們不答應也好,不承認也罷,可終歸是往後的人生裡,陪她們走到最後的不是我們。”
“那也不能是霍偃,”霍君行執拗地反對着,“她記在霍家的家譜上,和會會是‘兄妹’,若是答應,豈非颠倒倫常。”
霍君行是平靜的,他情緒越平靜,松口允許的希望就越是渺茫:“霍偃親生父母的案子一日不得翻,她就一日不能認祖歸宗,她就得繼續做咱們家的孩子,若是我答應下來,她們照舊得躲在暗地裡見不得光,”
“冠庵,”霍君行問:“見不得光的關系,你覺得能走多遠?”說罷,又輕歎着補充:“即便熬到改元,我觀上位的态度,也是不會為霍偃的親生父母翻案,霍偃這輩子,除去姓霍,别無路可走。”
會會和霍偃,和霍讓的情況完全不同,無法相提并論。
“你也太小看偃兒了,”于冠庵觑着霍君行隐約露出不忍的神色,道:“無論她能否為當年的冤屈找回清白,她都有本事護住我們這個家。”
霍君行擺下手,不欲繼續這個話題:“還是先把霍讓的事解決,再說會會吧。”
孰料于冠庵一改方才的态度,彎彎的眉高高挑起:“那冤家有什麼可說的,她愛怎麼着就怎麼着喽,我無所謂,反正都是有了媳婦忘了娘的德行,沒差别。”
“啧,”提起這個,霍君行也忍不住啧嘴,十根手指插.進頭發裡,“你倒是提醒了我,持岸帶回來的那個姑娘,也是有些不好處理。”
提起首徒的闖禍本事,霍君行牙癢癢得,恨不能把李持岸當沙袋吊起來揍:“那麼大一張飯桌,桌前坐那麼多她的同僚,你說她用誰的碗筷不行,偏偏拿了人家本地姑娘的用!”
交趾本地有個習俗,誰和未出閣姑娘同吃一碗飯,或者看了人姑娘的閨房,便要把人娶回家,如果不娶,便代表那姑娘人不行,姑娘這輩子會再也嫁不出去。
若是尋常的女子誤闖别人的閨房,倒也不礙事,但壞就壞在李持岸那個不講究的狗東西,她吃了人家吃過的飯。
交趾那邊的人認為,隻有一家人才會吃同一碗飯,那姑娘的父親也不是個好人,要靠嫁女兒的禮錢給兒子娶媳婦,對大邑高官吃了他女兒碗裡飯的事不依不饒,鬧到衙門口,鬧得過往百姓人人皆知,鬧得他的女兒再沒臉留在交趾。
李持岸那個狗東西,除去辦案緝兇時精明能幹,其餘時候腦子就沒清楚過,被那姑娘的父親撒潑打滾幾番逼迫,便給付八十兩禮錢,把那姑娘從交趾帶回了大邑來。
現下就安置在狗東西自己的小宅子裡。
“哎呦!”想到這些,霍君行隻覺得眼前發黑,頭大如鬥:“别人家都是長徒穩重頂事,上幫師父師娘分擔庶務,下照顧師妹師弟,咱們家可好,出了李持岸那麼個闖禍精,她還跑來問我該怎麼辦,我真是上輩子沒積德,這輩子遭報應,頭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