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熙攘攘的人流潮起潮落,百老彙的燈光經久不衰。馮清筠被人群湧向前,努力從嘈雜的叫賣聲中分辨出自我,終于在百老彙前站住腳。他看到那個燈紅酒綠的洋場外,一張大海報,用最誇張最絢麗的線條宣傳那個自己再熟悉不過的人。她終于穿了件有些顔色的衣服,整個人都更明媚,她化着精緻的妝,頭上簪滿金銀,如此榮華,如此張揚。但還是和那些高飽和度的線條不搭,她的眉眼是素淨的,怎麼都化不出楊玉環似的多嬌。馮清筠覺得她應該是天上的神仙,不知怎麼就流落到凡間來,不覺癡了。
大抵情人眼裡出西施,桂小姐是怎麼看都好看的。但總感覺翡翠金銀同她不搭,好像她還是适合星星點點的桂花,素白的旗袍。馮清筠盯着那張海報看了好久,好久,久到人潮确是退了三番。
他終于看出來,那沉甸甸的珠寶,原來像枷鎖那樣同自己的心上人不搭。
他邁步走進百老彙。這個開在自己學校附近許久卻從未來過的地方,這個脂粉味重到快嗅覺失靈的地方,這個男人的笑聲和着女人的歌夜夜不休的地方。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進來,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對這樣煙花之地不介懷。
他隻想帶他的桂小姐走,就這樣。
他仔細想過了,雖然外頭的海報上叫她黃鹂,她本名叫周林,但自己再見她還是要叫她桂小姐的。好像這已經是他對她獨一無二的昵稱,叫名字太疏離,叫别稱又似乎不太尊重。他還是要叫她桂小姐的,他要告訴她他來帶她走了,苦日子就要結束了。他要帶她上學堂去,和其他女學生一起坐在學堂裡,學寫字,寫詩,看風花雪月。
他穿過流着油汗的粗俗闊人,穿過甜膩膩的劣質香水味,穿過一杯杯久久舉起的酒,見了一把把蕾絲扇,本能性朝舞台擠去,還沒到就被一隻手抓住了肩。
回頭,原來是常常逃課來逛百老彙的同窗李醇。他同其他人一樣是流着油汗的,沾着令人作嘔的庸俗脂粉,不知因為什麼将自己畫得油頭粉面。他倒好像不在乎臉上這些東西,自顧自笑起來:“喲,沒想到還能在這遇見你。怎麼還穿着一身長袍,落了老套了!”
李醇一面和他說話,一手摟着一個稍矮一些的姑娘。那姑娘穿了一身正紅的旗袍,豔麗麗的,手裡拿着把粉色蕾絲扇,頭戴絹花,全是最明豔的顔色,同她的紅唇一樣,像桌上無人有心欣賞的紅玫瑰。
“對了,來找相好的吧,找誰?”李醇端了一杯酒,不為敬自己,隻遞給那姑娘。那姑娘用扇子擋了擋,沒說話。
“我來找桂……不是,我來找周林,就是你們說的……黃鹂。”馮清筠覺得很不自在,他叫不慣周林的名字,更叫不習慣她的别号。
“黃鹂?”李醇把酒往桌上一放,“你?黃鹂可是一般人碰不着的,一夜都是天價。整個上海能碰得着她的也就那麼幾家,你竟然認識她?”
馮清筠沒說話。他聽說李醇早瘋了的,現在看來這個說法不大準确,至少現在同他聊天時還像個正常人。
“也算你來得巧,不算白來。今夜黃鹂有場歌會的,所有人都能看,至少能見一面不是?”見姑娘沒喝酒,李醇就自己喝起來,摟着姑娘腰的手還是沒放下。
馮清筠的神色很嚴肅,和燈紅酒綠的氛圍全然不同:“我不是來見她的,我是來帶她走的。”
“帶她走?得了吧。你家砸鍋賣鐵供你讀了這個學堂,就指望你考個什麼官回來光宗耀祖,哪有閑錢去贖個歌女。再說她這樣高的身價,一般人還真贖不起,整個上海有這等财力的怕也隻有秦家。況且,你有這心,人家也未必願意。”李醇的手從姑娘的腰慢慢向下摸去,從旗袍開衩的側面伸進去,摩挲着紅衣姑娘細膩的皮膚,一寸又一寸。
馮清筠看在眼裡,隻覺惡心。
“也就是我們李家世世代代與你們馮家為鄰,我點你兩句。這姑娘,莺子,跟我好兩年了,我要贖她她還不願呢,跟着我才幾個錢,嫁為人婦後就老得快了。先前做這個的,又讨不到什麼正妻名分,平白還得受人排擠。趁現在年輕,趕緊多幹兩年,也算給自己掙個棺材本了。你可别嫌這錢髒啊,到底是自己掙的,不偷不搶,幹淨得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