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看煙花嗎?”秦霁淵拉着鄭時朗走到窗邊,連重明都跳到窗台上趴着,“我小時候特别喜歡看,每年生日都一定要看一場。所以今夜,它們也為你而開。”
一個個火星竄上寂靜的夜空,綻放出不同色彩,一朵又一朵,足足響了二十七響。本以為重明會驚慌逃竄,沒想到它看得還津津有味,剛到秦家幾個時辰就把這裡當自己家了,完全沒有一點怕生的樣子。
“你知道嗎,因為這場煙火,很多孩子會特地從家中跑出來,大人也會停下手頭的事,所有人一起擡頭享受這場短暫的絢爛,一起駐足為你的生日送上一點美好的希冀。所以我希望,我的鄭主編在新的一歲也可以帶着大家的祝願,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秦霁淵吻了吻他的唇,“當然,如果鄭主編的人生規劃裡有我,那就再好不過。”
“如果沒有,秦少爺打算怎麼辦?”鄭時朗發覺自己多了一個習慣,已經習慣打趣秦霁淵,等待秦霁淵的反應。
“不怎麼辦,讓你重新再規劃一次。”煙花燃盡,秦霁淵順手拉上窗簾,“難道鄭主編現在的計劃裡沒有我嗎?”
“有。”
而且一直延續到我生命的盡頭。
“霁淵,過兩天我要到江南去一趟,約了一個江南的作家訪談。”
秦霁淵才不信:“真的假的?”
鄭時朗猶豫一刻,秦霁淵就已經心知肚明。
“把手上這個傷的來曆說明白了,我就當你說的是真的吧。”
秦霁淵已經動手去拆他纏在手上的繃帶,鄭時朗沒轍,隻能說點真話:“我自己紮的。”
“你這是把手捅了個對穿啊,鄭時朗,你是瘋了還是傻了?捅的還是右手,是打算以後不寫稿了全職陪我嗎?”秦霁淵看他那從手心直通手背的傷口,隻覺得觸目驚心。
“全職陪你還不要?”其實紮哪邊手鄭時朗還是考慮過的,雖說平時寫字确實多用右手,但自下了前線後,他左手能做的事就已經比右手多太多了。哪怕是寫字,左手寫的也已經比秦霁淵那龍飛鳳舞的字好得多。
“我當然想要,但鄭主編哪裡是輕易放棄自我價值的人,這沒辦法,世界上總有很多用錢解決不了的事,比如鄭主編不會心甘情願被我包養。所以,給我個理由,為什麼捅?”
“因為我确實瘋了。”鄭時朗沒說一句假話,他把自己這種不定期發作的強烈精神反應定義為瘋,就算不是,也離瘋不遠了,“秦家雖好,非久居之鄉,我大概還是要找個精神病院度過餘生。”
秦霁淵的目光釘在鄭時朗手臂的針孔上:“他到底給你打了什麼?”
“不知道。”
真不知道,知道了也沒什麼用。
“那就沒有一點辦法了嗎,他要你瘋有什麼用,肯定有所企圖。他要什麼,假若答應他呢……總會有辦法的,總會有辦法的。”秦霁淵驚訝于鄭時朗過分的鎮靜,他在自己的二十七歲平靜地接受自己的結局,甚至可以說是,宣布自己的死訊。
要鄭時朗接受自己必須死得瘋瘋癫癫已經夠難熬,夠沒面子,但要他為了苟活而對别人搖尾乞憐,那更不如讓他去死。所以他說:“霁淵,不自由,毋甯死。”
秦霁淵知道,他怎麼能不知道呢?
“霁淵,沒關系的,别哭好不好。”鄭時朗輕輕為他擦去眼角的淚,“又不是真死了,這不是還活着嗎,再給我一點時間就好。”
秦霁淵被拴在門前時沒哭,碼頭上臨死時沒哭,火并裡殺進殺出,被敵人俘虜時沒哭,被人當做棄子時也沒哭,怎麼也想不到居然會在這時候落下兩滴淚來。才發現自己從來不是怕死,他害怕分離,很怕很怕。
他終于深刻地體會到什麼叫同床異夢。鄭時朗的神經已經撐到極限,那麼長時間的不眠,無論是什麼藥都該失效了,沾到枕頭沒多久便睡了過去。秦霁淵翻來覆去卻總是無眠,想牽鄭時朗的手又怕厚厚的繃帶阻隔不了痛意。掙紮着爬起來從床邊拉出那個金手铐,拷在了鄭時朗的左手腕上。
就算死,也讓我看到你最後一眼,好不好?
第二天叫醒他的卻是重明,重明焦灼地在鄭時朗本該在的床位上走來走去,試圖叫醒秦霁淵。秦霁淵下意識去撈人時隻撈到一隻小貓,重明咬着他的衣角要拽他下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