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之而來的是和洛恩私聊界面的截圖,顯示對方正在輸入中。
暴風雪:【那又怎樣?】
暴風雪:【以我對洛的了解,你一定會失望。】
邁爾斯逐漸失望的同時,洛恩接到了私聊消息,正是來自他的好朋友大白貓。
暴風雪:【洛,這周末有什麼安排嗎?】
暴風雪:【需要推薦的話:花園街在辦年度書市,我想你應該會喜歡。】
暴風雪:【我是很想去的,如果你有别的安排的話也沒關系。】
洛恩望着屏幕笑出了聲,某館貓剛剛還在強調自己很忙,果然是在找借口。他自然很樂意和暴風雪出去玩,去哪裡都可以,暴風雪總是能給他帶來快樂。洛恩希望自己的朋友也這麼覺得。
暴風雪:【哼哼,不好意思,洛有别的安排啦。】
邁爾斯:【雪雪,說實話,你真的很像個小學生。】
暴風雪無情地拉黑了邁爾斯,心情愉快地開始為逛書市做準備。
這是一場他每年必會參加的活動,今年能和有着同樣興趣和熱情的洛恩一起參加,暴風雪非常滿意,甚至有點小興奮。東奔西跑調查了解過有代表性的攤位之後,勤奮的貓貓随手寫了一篇科普介紹短文發在博客上。暴風雪每次搜索博客記錄的時候都會感到震驚:這麼基礎的東西他居然沒有寫過,真是對不起那些關注他的同好們。因此,他博客的内容永遠在緩慢增加、拓寬、完善,這也是很多人持續關注他的原因之一。
另一邊,洛恩也在做準備。
他不是經驗豐富的網民,調查的始發地當然是他最熟悉最信任的地方——伊利斯知名博主棉花糖的博客。還不等洛恩找到搜索界面,最近更新裡就出現了花園街書市的條目,發布時間是半小時前。
多麼神奇的巧合。洛恩懷着驚喜疑惑的心情看完全文,目光掃過博主的用戶名時,又有種古怪的感覺。棉花糖,白色,毛茸茸軟綿綿的一大朵。棉花糖的頭像也是一朵普通的白色棉花糖,乍一看有點像他的某位好朋友。應該…不會吧?洛恩回顧了一下棉花糖對暴風雪以及圖書館的深刻了解和贊不絕口的态度,意識到自己好像發現了十分不得了的事。
幾天後,洛恩和暴風雪在圖書館碰頭,準備開啟新的旅程。
洛恩決定試探他一下:“搬家到伊利斯之後,我一直關注着一位叫‘鸢尾城棉花糖’的博主,從他那裡得到了很多有用的信息…”
大白貓眼睛亮晶晶地望着他,抖了抖胡須,一副很高興的樣子。
“就是我!”暴風雪絲毫沒有隐瞞,以最驕傲的語氣直白道,“能幫到你,我很高興。”
“原來是這樣。”洛恩裝出驚喜的樣子,但是他笨拙的表演一下就被館貓給識破了。
“你是怎麼知道的?”暴風雪好奇道。
“…有很多原因,你的昵稱和頭像,還有之前的博文展示出的知識之類的。”洛恩想了想說,“主要還是那篇有關書市的文章,時機太巧了。”
“原來是這樣。”暴風雪學着他的語氣說,然後故作神秘,“我是一隻有很多秘密的館貓,我無處不在!”
洛恩對館貓孩子氣的吹噓表示贊同,暴風雪的秘密遠不止于此,而且他的确在洛恩的人生中無處不在。洛恩最關注的甚至是他最無心保守的秘密。
一人一貓有說有笑地從圖書館出發,現在還沒到旅遊旺季,街上人不多,尤其是洛恩和暴風雪偏愛的隐秘小巷子。洛恩已經很久沒去過雕塑花園那邊了,上次是什麼時候來着?好像就是發現暴風雪秘密的不久之後。
書市裡倒是人頭攢動。
伊利斯是一座愛書、愛文字、愛閱讀的文藝城市,從圖書館的規模就可見一斑。花園街書市是和圖書館問卷齊名的重要活動——至少是據暴風雪本貓所說,每年都會吸引大量讀者、作者、出版商還有遊客的注意。暴風雪知道洛恩個不喜歡熱鬧和擁擠的人,他對此的态度是:無論如何,依舊不可錯過。洛恩也這樣認為。而且跟着館貓讓他很有安全感。
暴風雪喜歡新書,更喜歡舊書,比起“計劃充分”的新書,舊書更充滿驚喜,更有淘寶的意思,洛恩也是同樣的感覺。于是,一人一貓默契地直奔二手書區。
暴風雪本想變成人類,弗洛斯蒂的小說家身份很切題,又擔心被熟人認出來,再加上館貓體型行動更方便,在衆多帳篷頂上飛檐走壁輕輕松松,于是他還是選擇以貓的形态不遠不近地陪伴洛恩。暴風雪不是不喜歡和書友閑聊,隻是他這次不是獨自前來,帶着一位不喜歡被關注的朋友,他不想讓洛恩難堪或是無意間冷落對方。
新書區有很多活動,包括作者訪談簽售之類,格外擁堵。舊書區就像普通的集市,生意紅火,甚至更加嘈雜,但大家互不認識,步履匆匆,更适合洛恩的性格。
暴風雪很快就發現了好東西,用眼神示意洛恩跟過去。
然而,在他想出辦法買走目标之前,另一隻手率先伸了出去。
“女士,這本多少錢?”一名衣着普通、相貌平平的青年人朗聲問道。
暴風雪眼神中的狐疑很快變成了輕微的警惕。
對方是個懂行的人,而且直覺告訴他,這位年輕人不是普通的古書收藏者。
暴風雪悄悄放出神術探測青年的資質。比洛恩還高一些,有後天加成的痕迹,明顯是非自然世界的人,但是非常面生,暴風雪确信自己沒見過他。
他是誰?是敵是友?
暴風雪用神術緊急聯絡洛恩讓他不要靠近。館貓閣下要親自出手揭穿對方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