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宇文拉我陪他做核酸。
做完,他伸出手,我也伸出手回應,握在一起。
握了有兩三分鐘,我笑着唱道:“我怕我沒有機會,跟你說一句再見,因為也許後天就再見不到你。”
後天國慶,他回家七天。
他接着唱。我準備松手,他仍握着。我便笑着拉他回走:“走,送我一段路?”
他又握了一會兒,然後敬個禮,我揮了揮手朝他告别,轉身離去時,又轉過身揮了揮手——記得第一次跟他告别時,我很果斷地轉身,隻留他遲疑半秒,我害怕多一秒的不舍都會讓我陷入情感漩渦,于是在漩渦形成前,我便阻止它的發生。
剛剛看到“knowyourself”發了一段話:
“當人能夠感覺到‘與這個人在一起可以無拘無束’的時候,才能夠體會到愛。既沒有自卑感也不必炫耀優越性,能夠保持一種平靜而自然的狀态。真正的愛應該是這樣的。”——阿德勒
似乎我跟宇文在一起相處挺無拘無束的。
雲姐今天對我仍不滿意,我知道自己做得不夠好,沒能讓她滿意,她優秀的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我有時很佩服,讓我覺得我這三年書白讀了。
于是我給宇文機會,讓他測DNA濃度時,嘴裡自言自語道:“你看,明明自己淋着雨,還給别人撐傘。”
宇文認真地說了句“謝謝”。
他測濃度時,又說了幾句話,我見他動作慢,吐槽道:“好了,别廢話了。”
隻聽他噗嗤一聲笑出來。
宇文是一個跟我談起内心眼裡會泛淚光的人。我很喜歡他這種深情。可是,他有女朋友了,他很喜歡他的女朋友,他不喜歡男生。
他最近變得“過分”起來。
比如,當我誇雲姐,3個小時跑完兩輪WB時,他朝我不懷好意地笑道:“不像有人,封閉要1h。”
我朝他翻了個白眼。
我跟他的友誼,從一開始基調就定的很好,當我覺得他說話無聊時,并不會近乎谄媚般讨好地笑,隻是一臉冷漠。
我和他的距離也處理得還行。因為他女朋友過來,他一周沒叫我吃飯、甚至沒提前說一聲,就直接走了,等我問起,他才說回家吃飯。于是下一周,我沒主動叫他,一個人吃飯。起初,我很擔憂我們的友誼就此破裂。直到有天,熟悉的聲音走到正在做實驗的我的面前:“顧老闆,有空去吃飯嗎?”
于是,我們再次恢複往日的同行。
該吃飯時,他常常有這麼幾個句式:
我肚子餓了。
你有沒有空餘的時間一起吃個飯?(他是指實驗空當)
顧老闆,到飯點了。
幹飯——
因為跟他相處還算舒服,所以舍不得離開這個課題組。遇到一個投得來的人不容易——雖然我們倆沒什麼可聊的,興趣愛好也不大相同——更重要的事,重新花時間再去栽培一段新感情,總是太過浪費。
于力說:“感覺你沒有剛來的那種朝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