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彥僵住,艱難地咽了口口水。
“那你怎麼不告訴一聲?”
賀聽瀾聳聳肩,“你也沒問我啊。”
傅彥理虧,啞火了。
“那看來,我隻遇到一隻狼還算幸運。”他此刻後怕極了,聲音都有點飄忽。
“你遇到狼了?!”賀聽瀾頓時來了興趣。
“在哪?長什麼樣子?”
傅彥不理解他這副很期待的樣子是個什麼心态,但還是說了:“好幾個時辰前遇到的,就在這裡。當時天色太暗看不清,但應該是灰色的,很大隻。”
賀聽瀾:“是不是眼神十分清澈,還有點憨?”
傅彥很是不理解,“沒有吧……”
“應該是大灰回來了!”賀聽瀾激動道。
“大灰?”
“我的狼兄弟。”賀聽瀾說,“上次見它還是三個月前,這個完蛋玩意兒,見色忘義,有了媳婦就忘了兄弟。”
傅彥剛想說你怎麼會有狼兄弟,但是轉念一想,一個能把一窩玉雕兔子當寵物養的人,跟狼稱兄道弟也不奇怪了。
于是他隻能幹巴巴地說:“你這也算廣交天下英豪啊。”
賀聽瀾“撲哧”一聲笑了,“英豪?大灰?”
“那你可就想多了,這家夥沒事一般不來找我,如果來找我了,那就是來蹭吃蹭喝的。”
賀聽瀾憤憤道:“而且還連吃帶拿,上次叼了一整隻羊回去給他老婆獻殷勤!他老婆要是知道他騙狼,肯定會揍他!”
傅彥被他逗樂了,說:“那你還和它稱兄道弟,它肯定對你有特殊的意義吧?”
“嗯,”賀聽瀾斂了斂笑容,“我十一二歲那會吧,吃不飽,餓得不行了就搶了大灰的獵物。”
“當時他追了我幾十裡地,好家夥,我差點把鞋底闆跑出火星子。”
“後來也是覺得過意不去吧,再次見到他的時候我就把自己的獵物分了他一些。”
“再後來呢,我們都漸漸發現,我的弓箭配合上大灰的聽覺和嗅覺,捕獵時基本不會失手,就經常在一塊合作了。”
傅彥皺皺眉:“怎會吃不飽?我大梁近些年并無饑荒,而且如果家中有困難,是可以帶着憑證去縣級官府領救濟糧的。”
“陛下賢明,一直都實行仁政,怎可能讓百姓連飯都吃不飽?”
賀聽瀾聽傅彥這番話,露出驚訝的神情。
他盯着傅彥看了一會,感覺對方并沒有開玩笑,而是很認真地在說。
于是賀聽瀾嗤笑一聲,“看來你對自己國家的現狀不甚了解啊。算了,不說這些,我要去打獵了。”
說罷他把箭簍子往背上一甩,大步流星地往樹林深處走去。
“哎,你等等我!”傅彥手忙腳亂地拿上自己的行囊,小跑幾步跟了上去。
“你還沒回答我呢。”傅彥拉住賀聽瀾的胳膊,“為什麼會這麼說?”
“噓。”賀聽瀾一把捂住傅彥的嘴,“小點聲,一會獵物都讓你吓跑了。”
“哦。”
傅彥覺得賀聽瀾肯定有什麼不想讓别人知道的過往,便不再追問。
山匪們在打獵這一塊實行的是自薦制,每天早上都會有一波人出寨去打獵。
至于誰來承擔這個任務,其實也比較靈活。
打獵更加賺錢的同時,風險也更高,萬一遇到打不過的野獸連小命都不保。
擅長打獵的人大多也願意富貴險中求,而體力較差的人則更願意做一些沒什麼風險的安穩工作。
例如買菜做飯、洗衣裁衣、打掃衛生、整理内務之類的。
總之在分工這方面,大家很少有争議。
當然,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對于無名寨裡的人來說,亂世逢生已經是極大的幸運,對于其他事就不那麼挑剔了。
賀聽瀾每天早上都會出來打獵。
一是因為他本來就喜歡打獵,更喜歡這種充滿未知和刺激的體驗。
就像賀聽瀾自己說的,人生就該充滿意想不到和猝不及防,按部就班多無聊。
二是因為他的狩獵技巧最好,無名寨本就是靠着做野獸皮毛生意起家的,賀聽瀾作為大當家,當然要保持住自己“獵到野獸最多”的名号,這樣才能坐穩位置。
這段時間傅彥觀察到,無名寨不講究論資排輩這套說法,反而更信奉弱肉強食——
誰能力強,誰就能受到尊崇。
這大概就是為什麼他們會認一個十幾歲的少年做老大。
“呐,這個你幫我拿一下。”賀聽瀾把一個背簍塞給傅彥,“有野兔的蹤迹,我去前面探探。”
傅彥接過背簍,發現裡面是幾個長得奇形怪狀、帶着泥土的東西。
他好奇地伸手去拿,“這是什麼,長須子的地瓜?”
“那是天麻,很珍貴的。”
“你們還做草藥生意?”傅彥詫異,這業務範圍還挺廣的。
“看到就挖回去咯,反正都有人收。”賀聽瀾說。
“我去抓幾隻兔子,你在此地不要走動。”
“好。”傅彥有些好奇地問道:“你不怕我跑了?”
“你要是能跑,昨晚就跑了。”賀聽瀾笑得明媚又得意,“迷路了吧?放心,這片樹林的布局是我精心設計過的,你就算跟我走過幾百次,自己一個人也繞不出去。”
說罷他像模像樣地拍了拍傅彥的腦瓜頂,“乖。”
然後腳底抹油似的轉身溜了。
傅彥:……
好欠揍。
他彎腰把背簍放在地上,目光卻瞥見裡頭有張紙。
這是什麼?
傅彥撿起來,展開紙張一看——
上頭畫了一個又大又圓的瓜,旁邊寫着一串歪七扭八的字:
郁文嘉,大沙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