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之前和朋友聊天,我們各自分析了對方從小說、動漫到遊戲裡各自喜歡的角色屬性,最後得到了朋友如是評價道:“原來你喜歡笨蛋帥哥。”
我不禁恍然,下意識地重複道:“哦!原來我喜歡笨蛋帥哥!”
身後傳來有些郁悶的聲音:“……劉小别可不是笨蛋。”
我回過頭來,隻見本來在打遊戲的少年不知道什麼時候摘下了耳機,正神情無奈地看着我呢。見我看他,劉小别不高興地說道:“你最好解釋一下,不然傳出去,會有誤會的!”
“誤會什麼呀?”我眨了眨眼睛,一臉無辜。
“誤會你覺得我是笨蛋才喜歡我。”劉小别說道。
“笨蛋後面不是還有個‘帥哥’嗎?”我提醒他。
劉小别沒說話,他隻是看着我,态度難得有些強硬,一副我非得給他一個說法的樣子。
我隻好舉手投降:“好吧好吧,我是喜歡笨蛋帥哥……”
“果然——”
我真的從來都沒把劉小别當過笨蛋,因為他一看就很聰明的樣子。而且我往常的取向都是笨蛋帥哥這種類型,最後我卻跟劉小别談戀愛,這恰恰說明他是最獨一無二的嘛。
“至于别人,就是純欣賞你懂嗎……就是如果,我是說如果有可愛的漂亮女孩路過你身邊,你也會多看幾眼的。”我試圖給自己找借口,用了個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招數。
劉小别沉思了片刻,然後笑了一聲:“你這話有點道理。”
是吧,有點道理。
嗯?等等——
“你還真看路過的漂亮女孩了!”我睜大了眼睛,一邊控訴他,一邊抄起了一個抱枕要跟他決鬥,“什麼時候看的,說!你還笑,不要再笑啦!”
“遇見你的時候。”劉小别接過抱枕,順手把我拉過去,“我不就是這麼認識你的麼。”
2.
我單方面認識劉小别。
住在同一個校區,每天上下學騎自行車,難免會眼熟對方,甚至偶爾會互相點個頭。某次出校門的時候我聽到别人喊他名字,鑒于他名字很特别,我迅速地記了下來。
不認識一個人的時候,就算是擦肩而過無數次也不會有印象,但一旦認識了這個人,會發現人生何處不相逢,對方會經常出現在你生活的各個角落,非常巧合。
同堂的體育課、每周的值日、活動,還有停車的地方。
但我依然隻是單方面認識他,因為沒有需要我去自我介紹的場合。貿然過去跟人家說我是誰,這未免太奇怪了。
在高一暑假的時候,雖然是烈日炎炎,但因為被爸媽看不慣假期太閑,我被打包送到了興趣班。又不是沒這樣消磨過假期,我坦然面對了這個現實,結果我在興趣班裡遇到了初中同學,關系很不好的那種。
“喲,你今天也直接回家嗎,不出去玩玩?”
“……玩什麼。”我有些茫然。
他噗嗤一笑:“果然,你還是一如既往地沒人喜歡啊。”
我反應了過來,哦,是七夕節,我對這個節日的不敏感暴露了我單身的情況。
可惡,不能就這麼認輸!
也是蠻巧的——我擡頭就看到劉小别拿了罐可樂正往這邊走,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出現在這裡,總之是個救星,于是我立刻舉起手喊他:“劉小别——”
少年怔了一瞬,似乎沒想到有人會叫他。在看到是我之後,他指了指自己,見我努力地眨了眨眼睛,于是劉小别困惑地走了過來。
搶在他開口之前,我搶占了主動權:“都說了你不用來了,我等會去找你就好,沒想到你還是來接我啦。”
劉小别:?
哥!拜托了,幫幫我!!
“這人誰啊?”初中同學語氣不善地問道。
少年挑了挑眉,看都沒看那人一眼,隻是看向我:“是啊,我一聽就知道你忘了今天是什麼日子,所以就來接你了。”他順手把可樂遞給我,然後接過我手裡的自行車車把,把車推了出來,“我們走吧。”
酷!!
所以我說劉小别真的很聰明,他不僅及時地順着我的話去講了,而且也并沒有直說我們是什麼關系,留足了進退的餘地,太棒了!
留下目瞪口呆的同學,我側身坐上車後座,風一樣的,他帶着我向前疾行,我們奔向廣闊的馬路,揚長而去。
其實剛過拐角,我就很不好意思地表示,如果劉小别還有事,他可以放下我,我自己騎車回家,畢竟他剛才隻是幫我演戲,沒有義務送我回去。
“順路嘛,我也打算回家。”劉小别說道。
“謝謝謝謝,您真是個好人。”我感動地說道。
劉小别急刹車了一下,吓得我下意識地抓住了他的衣角。
“紅燈。”少年咳嗽了一聲,脊背挺得筆直,“我有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