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走了過來,站在他身邊,他就又不由自主地再次關注起她來。
那人張開雙臂,衣袖滑落,露出了精緻的滾邊,她輕聲詢問:“好看嗎?”
“嗯。”
他擡起頭,輕嗯一聲,他無法控制自己不看她。
在和她的含着笑意的明眸對視的一瞬間,他也勾起嘴角。
他無法控制自己不對她笑。
那人這才滿意,她竊喜了一下,翹起一邊的嘴角,頭微微前傾,做出傾聽的姿态,似乎還想要聽到某些令她滿意的聲音。
他于是又說:“很好看。”
但是她并未露出滿意的神情。
隻見她定定地、帶着幾分不甘地凝視了他兩秒,眼中有一抹失望飛快閃過。
身後有仙侍叫了她一聲,她就垂下眼眸,拖着長長的衣擺,哦了一聲,算作對他誇贊的回答,接着轉身離開了。
他的眼睫輕輕顫動,心底湧起一股難以名狀的感覺,随着她轉身而去的身影,快的來不及捕捉。
隻感覺視線像是灑落一層灰色,連帶着她漸漸走遠的身影,也變得灰蒙蒙的,黯淡起來。
在回憶結束的最後,他目光再落回到手中冊子上,上面的字被模糊成污漬一樣的色塊。
像是從未被正視過,擱置在角落裡,蒙上了灰塵的心事。
……
他斜倚在床邊,目光仍舊專注于手中的那枚掐絲銀簪,脖頸低垂,靜靜地,一語不發。
這段回憶,比起之前零星的幾個片段,要更加的完整。
倘若說之前朝玟多次隐瞞他下界,他所産生的感覺是失落的話,那麼這一次,在他想起的這一段片段時,他的感覺,則是一種很淡但卻很悠長的難過,就像是遇見了一場細雨,不知不覺讓整個回憶都染上了斑駁。
朝玟的确沒有撒謊。
可他也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點。
不相愛這個結果,是需要彼此互相确認的。
在這一段記憶恢複之前,他從沒思考過,在他和朝玟的這段關系中,是他先深陷其中的可能。
他們并不是不相愛。
隻是朝玟不愛他。
就像是那一隻被她戴在頭上的步搖,看上去是朝玟選擇了它,但其實她喜歡的是那一朵被她遺棄的絨花。
她永遠不會在他面前展露她真正的喜好,無論是物,還是人。
就像她選擇步搖而非絨花,她在他面前所做的每一個決定,都并非她真正的本意。
她雖然總是想要向他表達親近,但每一次靠近之後,緊随其後的,就是一種自然而然的疏離。
就像是回憶的最後,她對他的敷衍,以及毫不猶豫離去的背影。
沈修慈覺得,朝玟說得對,是該及時止損。
他自認為做出的決定是理智的,并非盲目之人,亦不會因一己之私,固執追逐,不顧他人感受。
可是他始終沒有放下那一根被他捏在手裡的銀簪,眼眸之中有黑沉沉的複雜情緒在此消彼長,彼此吞噬。
正當他下定決心,決定放下的時候,那令人目眩的錯覺再次浮現。
然而這一次,他眼前的景象并未出現劇烈的變動。
他的目光仍舊鎖定在自己的掌心之上,唯一的不同,是那原本銀亮的簪子竟染上了鮮豔的紅色,宛如血液緩緩滲透進銀質的簪身。
他怔忡松開手掌,簪子掉落在地上,發出啪嗒的一聲清脆的響聲,上面的血色随之褪去,而他的手心中,多出了幾根半透明的鮮紅的細絲。
它們從一根,變成了如今的一簇,猶如發絲一般,垂直的落下,緊緊纏繞那根銀簪,仿佛試圖通過這樣的方式,來重新烙印某人的氣息。
沈修慈這時才意識到,他剛剛竟然被這些東西給影響了。
過去隻要他忽視,這血線便會如不滿的潛流,在他血液中激蕩,卻從未真正撼動他的心志。
然而,自從他尋得靈骨,辨認出朝玟之後,他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失控。
他再也無法像以往那樣,對自己體内新增的那股莫名的、毀滅性的情緒保持冷漠的旁觀。
随着他無法再對這份情感置身事外,他的記憶亦如被喚醒的睡獅,逐漸複蘇。
沈修慈眼神複雜地收斂心緒,同時将體外蔓延的紅線一一收入體内。
以往他能夠輕松做到,但此刻卻緩慢又艱難,直至身體再無任何異常迹象,他的額角也布滿了細密的冷汗。
隻盡管外表看似與往常無二,但他内心那種空洞的感覺并未得到絲毫減輕。
相反,它像是被火燒穿的紙張,那燃燒的火點不斷向四周擴張,蔓延成一片難以言喻的荒蕪。
……
京城這幾日沒什麼變化,由于中秋臨近,還更熱鬧了些。
船隻一靠近碼頭,朝玟就輕快的跳下了船,迫不及待的沿着碼頭一路小跑,穿過熙熙攘攘的人群,耳邊是各種早飯的香氣和攤販的叫賣聲,她雀躍地穿過熟悉的街巷,回到了千裡記行。
一進門,她就直接攤在了鄭舒用來接待客人的茶桌前,四周的一切都讓她感到無比的舒适和親切,從擺放整齊的茶具,到那散發着淡淡木香的桌椅,每一處細節都讓她心生暖意。
朝玟放松又舒适的謂歎了一聲。
她一晚上沒睡,從驿站離開後,直到現在安生的坐在這裡,她都不敢相信沈修慈竟然真的就這樣讓她走了。
也不知道沈修慈提到關曦給的那碗湯,是不是她想的那個意思。
關曦這個隊友,果然靠譜。
無緣無故,送什麼湯啊,那碗湯肯定不一般。
沈修慈沒喝,還敞着門,肯定是在等關曦。
等她幹嘛?以他的性格,怎麼能夠忍受被關曦絆住手腳?他也厭倦了被當傻子對待。
所以,等到關曦再來,肯定是和她攤牌呀,可沈修慈先退婚在先,這一次對峙的結果,很有可能是他被關曦勸說成功,帶回去。
但不論是什麼結果,沈修慈既然要和關曦對峙,肯定一時半會兒無法脫身,正是千載難逢的時刻。
無論沈修慈是不是真的那一瞬間想通了,但既然肯當大漏勺給她放水,不走她才是那個大傻子。
朝玟躺了一會兒,想着得快點離開京城,換一處安生,臨走之前,得跟鄭舒告個别,便對着隔間的門叫了兩聲。
“閣主?閣主主主主——”
一位青衣男子從裡屋信步走出,鄭舒的氣質清雅,宛若一位俊秀的書生,面上帶着幾分不耐,看見朝玟,語氣極差道:“叫叫嚷嚷的幹什麼?”
“我回來啦,”朝玟臭屁道:“看到是我,滿意嗎?”
鄭舒冷哼:“不滿意。”
朝玟:“你對别的客人也這樣不耐煩?”
鄭舒反問:“你是客人嗎?”
“那你怎麼一出來就臭臉?你可要當心,像你這樣老了以後很容易長皺紋的。”
鄭舒嗤笑:“除了你,還有誰這麼沒規矩敢躺我的椅子,還發出這樣的死動靜?”
“在外面别叫我閣主,丢臉。”他臉挂着上真切的嫌棄。
朝玟從他的躺椅上溜達下來,雙腳落到地上,眼睛巴巴的看着他:“我好不容易從霜瀾城那樣危險的地方回來了,你都沒什麼話跟我說?”
“有。”鄭舒:“給你墊的路費,你自己報一下。”
朝玟垮下臉。
鄭舒無所謂的說完,便又要轉身進去,對朝玟說:“我在接待貴客,可沒功夫管你,你有什麼事,稍坐一會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