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強在學校文體兼優,能言善道。工作後是社牛,底層與上層社會都混得開。男人中稱兄道弟,女人更是老少通吃。所以今晚邵艾還是頭回見他如此窘迫地站在人前。
很快,邵艾就後悔把他推上台了。剛強選的歌曲是齊秦的《狼》,在他吼出第一嗓子的時候,全場震驚——這、這唱得也太難聽了啊!何止是五音不全,跑調都跑到西班牙去了。也品不出任何感情,可圈可點的就剩一條“底氣充沛”了。
邵艾偷偷觀察席間坐的鎮政府同僚們。大部分像她那樣痛苦地繃着個臉,不讓自己笑出來。也有少數幾位資深馬屁精,要麼微閉雙目做陶醉狀,要麼豎着大拇指不斷點頭。最出格的是個二十八九歲的胖子,褲腰上的皮帶裡能裝進三個邵艾。胖子在音樂聲響起時便已離席,站到桌子和牆之間的空隙處,兩隻手舉過頭頂拍巴掌,碩大的屁股随着音樂的節奏左搖右擺,委實辣眼睛。
邵艾忍不住又一次想起同方熠定情的那個平安夜,巧合嗎?那晚方熠在衆人的注視下彈唱的也是齊秦的一首歌。優雅的嗓音與淵靜的身影,讓繁華的時代廣場購物中心瞬變為遙遠又古老的城堡。
然而,她卻最終選擇了面前這個毫無音樂素養的男人,一個與她在出身背景和生活習慣上天差地别的異類。為什麼呢?是因為差異引起的神秘感?又或者她和剛強本質上是同一類人,在迷惑人的表象之下有着相似的野性與人生理念。雖然她時常感歎“不明白那家夥的腦子在想些什麼”,其實,她是了解他的。
比如他正在唱的這首《狼》,調子不準,路子卻是對的。缺乏感情,因為剛強自己就是一隻從寒冷北方走來的孤狼。他願意展現給人們的是強敵環伺下的堅忍與等待獵物時的耐心。軟弱與傷痕藏在皮毛之下,not for show。
邵艾記得生平第一次見到狼這種動物是小學畢業後的那個暑假。那天動物園裡的人不多,她站在一長溜的台階中央,台階下方的盡頭是欄杆圍起來的狼園。當時隻有一匹暗黃色皮毛的狼趴在園子中央,擡着頭朝她的方向望過來。
按說狼與她相聚至少有二十米,她甚至無法辨清狼的眼睛是黃褐色還是藍綠色。然而四目相對的那一刻,天地為之變色,似乎狼随時都可以取她的性命,欄杆與距離都無法削弱那種近在咫尺的威脅。在那之前邵艾也見過老虎和獅子,雖然驚歎于它們的威武,卻從未像與狼對視那樣被懾魂。
“我隻有咬着冷冷的牙,
“報以兩聲長嘯。”
如果說方熠是古堡中黯然神傷的王子,那剛強就是一旁山巅上迎風而立、對月長嘯的猛獸。為了生存,也許會在特定的場合下乖順如家犬,甚至搖尾乞憐。但他的本性無疑是抵制馴化、拒絕臣服的。“咬着冷冷的牙”,披着一身華貴的皮毛在寒風和冰雨中穿梭。即便置身狼群中成為被同類認可的一員或領袖,内心的某個角落永遠是孤寂的。或者說,他的精神從未離開過月色下的那座山巅。融入的同時,他在俯瞰。
“不為别的,
“隻為那傳說中美麗的草原。”
因為隻有站在山巅,才能望見遠方美麗的草原。而無論剛強希冀的草原在何方,邵艾并不希望自己成為那片草原或草原上的獵物。她要做另一隻狼,做他勢均力敵的同伴,與他不遠不近地并駕齊驅。也許這種想法就注定了他倆的關系永遠都不可能太親密,但在他遇上強敵或跌入陷阱時,她能助他一臂之力……
音樂聲停,剛強在熱烈的掌聲中坐回邵艾身邊。
“要麼說,牛人恒牛呢!”一位同事豎着拇指,稱贊道,“甭管哪行哪業,随手拿起來那麼一搗鼓,就是世界一流水平。讓咱們這些幹啥啥不行的平庸之輩,情何以堪呀!”
“亞裡士多德說過,”另一個同事接過話來,“優秀,對優秀的人來說,就是一種習慣。要不是知道鎮長平時日理萬機,真想組織個聲樂班,咱們大家跟鎮長學唱歌那多美呢!”
邵艾斜眼偷看剛強,見他半低着頭,臉上的神色像偷了人家五保戶兩袋大米。嗯,還沒昏頭哈,有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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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今晚的宴席是成功的,令人難忘的。出了酒樓,衆人又在陰冷的夜色中被卡車拉回上陵鎮,好在個個酒酣耳熱,倒也沒凍着。邵艾則被剛強塞進副駕駛座。要麼說酒桌能增進感情呢?來的路上沒人說話,回程可都談興高漲。從簡書記的小姨子聊到縣長的外甥,當中還夾雜着些“堂客不宜”的内容。
卡車半小時後停到黑漆漆的政府樓門口。邵艾肩挎小手袋,懷裡抱着裝衣服的大旅行包,下車後站在路旁,不知自己是個什麼安排。見同事們一個個從兜裡掏出手電筒,騎單車或者步行回家。嗯,上陵鎮不說别的,治安那是相當地好,誰沒事兒跑這麼個窮地方來劫道啊?翻山越嶺走半天才能碰上個活人,身上也不會有幾個錢。
鎮招待所離此步行十分鐘,剛強讓小雷領卡車司機去招待所入住。他自己走去辦公樓後院,把停在那裡的單車推出來,對邵艾說:“走吧,我帶你回家。看天色像是要下大雨,還好一刻鐘就到了。”
她眨了眨眼睛,“去你家?”
“那當然了,”他理所當然地說,接過她肩上的手袋擱到他自己肩上,“上回我去珠海就住你姑媽家,你也沒把我送去招待所不是?”
邵艾直覺這兩件事的性質不是很一樣,心口處像是有隻上了發條的玩具企鵝在左搖右擺地走動。還在愣神,見剛強已經擡腿跨上車。邵艾小時候學過單車,還從沒坐過别人單車的後座。當下抱緊旅行包,站到後座的右側,側着屁股坐上去,又發現沒地方擱腳。
“我的腳應該放哪裡?”她問。
“想放哪裡就放哪裡,”他背對着她,望着前方說,“擱我腦袋上都成。”
她擡起手,想要拍一下他的腦袋,車已啟動,急忙扶好,兩隻手分别揪住他腰部左右側的衣服。快下雨了,頭頂厚密的雲層如新婚床的帳子一樣将星月擋在外面。整個兒“市區”隻有上陵街附近是有路燈的,沒蹬幾下四周便一片漆黑,僅剩單車前方一團柔和的亮光在移動。邵艾這才意識到,他是一隻手扶着車把,另隻手握手電筒。
“我來給你照明吧,”她提議。
“不用。”
她噘起嘴,信不過她麼?她還不至于連支手電筒都拿不穩。當下松開左手,繞到他腹前,“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