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奪是每個草原人生下來就有的本能。同樣的年紀,在林昭昭伏案品茗,和同窗友人高談闊論的時候,旭烈格爾已經帶着族人們過起了流浪逃亡的日子。
強鄰環伺,居無定處。
想要喝酒,想要吃肉,隻能靠手裡的彎刀去搶,用敵人的鮮血去換。
旭烈格爾就是活在這樣殘酷原始的世界裡。雖然他已經盡力在林昭昭面前掩飾了,但那些刻在骨子裡的東西是無法抹去。
什麼謙遜有禮,什麼純良溫厚,什麼清靜自守,就像這些隻存在書本裡的君子品質,永遠不可能存在一個靠殺伐才能吃飽肚子的人身上。
因為想都想不出來,所以連裝都裝不出來。
旭烈格爾不得不接受。
他無法成為與洛初相配的那一種人。
“你在哭什麼?”
青絲散亂如瀑,細白的手臂遮蔽住了眼睛,但旭烈格爾還是能瞧見那面龐上滾落的淚水:“你為何要哭?”
他低下頭,湊了上去,像野獸舔舐傷處一樣,一下一下吻掉那些淚痕。這是他一直想做的事。
他喜歡洛初身上的氣味。
他不知道那是從哪裡散發出來的,一種沒有被血腥玷污過的一塵不染的幽香,隔着一層布料似有似無地貼着他,勾着他的魂兒。
香,真的很香。
恨不得将整個人埋進去嗅聞。
林昭昭一隻手抵着男人的胸膛,可無濟于事。兩人懸殊太大,他無力得就像隻被狼爪摁住的兔子,随時都要面臨被啃食的命運。
林昭昭嘴唇微動,聲音如喘|息:“碰了我,你會後悔……”
心跳得愈發快,血也像是被什麼點燃了。桌上的人偏過頭,梗着脖子,微仰着下巴,好像誓死也不願看他一眼的樣子。
猶如墜落溝渠裡的受傷鶴鳥,即使被卑劣的獵人囚困于繩網之中,也要高昂着自己的頭顱,發出一聲清啼。
旭烈格爾眼神深邃,嗓子幹癢,他真的愛極了林昭昭無意間流露出的風情。
脆弱的,又驕氣的美,讓人心甘情願地為之臣服。
所以,他會想将眼前的人捧着、供着,讓他永遠高高在上。
也會想将眼前的人一層層殘忍地剝開,看看裡面更加綿軟誘人的模樣。
粗粝的手在白皙的脖子上來回撫過,旭烈格爾的手心熱得像火,他沙啞開口:“能得了洛初,我就是死了也無怨無悔……”
“你……個禽|獸。”林昭昭羞憤擡手。
“當初喚我來接你的時候,洛初就該明白。”旭烈格爾将林昭昭手摁回桌上,“你嫁給的是個什麼樣的人。”
他能感受到底下的人戰栗得厲害。
好像做得有些太過了,旭烈格爾心裡想着。
他當然舍不得真的傷了林昭昭,隻不過是被那一番找侍妾生孩子的言論給氣到了,忍不住想懲罰一下眼前的人,讓對方自己撕開那層“賢惠端莊”的假面。
旭烈格爾剛想松開鉗制,就見林昭昭忽然轉過了頭,紅着眼惡狠狠地瞪着自己。
“你把我當什麼了?”林昭昭從牙縫裡擠出狠話,“蠻子,你聽着。今天你要是敢強迫我,明天你就别想再見到我。”
“你說什麼?”男人沉聲問。
“你敢強要了我,我就敢……”
“你敢!”旭烈格爾的臉色忽然變了,眼中狠厲得吓人。手裡的力氣也不由重了,像是怕林昭昭消失不見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