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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校園裡的癡漢炮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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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明堯認真解釋的份上,沈瑞好心提點幾句。

這附近不是什麼高檔小區,魚龍混雜,明堯這張臉,即便是男生,也并不安全。

“我知道了。”明堯低着頭,與沈瑞錯開,加快腳步離開巷子。

今天怎麼回事?沈瑞以前都沒有發現的!明堯心慌慌的,不知道沈瑞有沒有猜出來。

可看沈瑞的表現,不像。

01安慰他:【沒事的,我們可以慢慢來,剛剛宿主的反應很快,他還不知道我們就是給他送情書還懷有不軌心思跟蹤他的變态。】

謝謝,心更塞了。

走了好一會兒,明堯在較為明亮的地方撥通司機的電話。

司機一聽自家少爺到不知名的地方,趕緊加快速度開車過來。

“少爺,你怎麼來這種地方。”司機皺着眉頭“哎喲”一聲。

在他看來,乖乖的少爺肯定是被壞學生哄騙才來這種地方的。他們少爺不會被人欺負了吧?

“一個人不要來這種地方,你看周邊的環境,髒亂差,多不安全。”司機苦口婆心。

“天快黑了,您要是出了意外,我可怎麼向夫人交代。”

明堯乖乖地說:“我知道了,隻是一個同學在這住,我來送送他。”

司機歎了一口氣:“下次提前告訴我一聲,等我來了,我把您的同學一起送來。”

“好的。”

沈瑞目送在明堯上車,才轉身離開。

來接明堯的低調豪車沈瑞認識,費用非常昂貴,上千萬。

他可能要花許多年才買得起。

人與人的差距,真是大呢。

有的人備受寵愛,有的人光活着就用盡全部力氣了。

沈瑞收下思緒,轉身走入狹窄髒亂的巷子。

“回來了?”劉姐坐在一樓的收銀台前扇着扇子,不舍得開風扇。

一樓是劉姐開的便利店,她一邊看店一邊嗑着瓜子,看到沈瑞回來後眼睛一斜:“我記得你不是上周成年了?”

記得沈瑞上個月成年,當然不是因為劉姐關心沈瑞。

沈瑞沒成年時願意付兩倍的房租,這下成年了,沈瑞總不能不給雙倍價錢了吧?而且,沈瑞成年後就可以去打工了,她還想趁機提一提房租。

看在她以前願意租房子給他的份上,沈瑞怎麼也得給。

沒錯,劉姐就是沖着錢開口的。

“對。”沈瑞扔下一句話,他早就猜到劉姐這句話的深意了,言簡意赅,“我很快就會搬走。”

沈瑞轉身上樓。

隻剩下劉姐罵罵咧咧,嗓門大到附近幾戶都能聽到。

“真是沒教養的兔崽子,老娘以前看你可憐給你地方住,以前查那麼緊其他地兒誰敢收你,還總有人上門問,要不是我怕房子有個好歹,我才不會租給你呢,現在倒好,翅膀硬了成年了,不願意給錢了,想搬走了。”

劉姐嗓門太大,甚至有人隔空跟劉姐對話:“你是好心麼!你是看上了他的雙倍價錢,要是你不願意,讓他找我,我隻需要他給1.5倍!”

劉姐是附近遠近聞名的碎嘴子,性子潑辣,各種各樣的男女在她嘴下都沒能占上風。

對面的男人一說話,沈瑞和對面都被罵了個狗血淋頭。

沈瑞回到他租的小房子,一室一廳一衛,空間狹窄,房間放一張合身高的大床都費勁,客廳裡能放書桌,環境簡陋。

沈瑞對這沒什麼感情,值錢點的電腦從不會放在這,交給老師保管。學校不能寄宿,他要快點找下一個房子住了。

沈瑞當初選擇這兒的原因,是因為以前年齡小,正經商店不收未成年。這兒管不到未成年兼職,兼職工資雖然少,但還有錢賺能攢下來交學費。

權衡利弊下,他16周歲後才沒有選擇搬走。

沈瑞假期期間通過家教兼職,加上學習筆記攢了一筆錢。現在家教停了,他在一家待遇不錯的高檔餐廳裡做兼職,周末就去掙點錢。

他上個月成年了,早就預料到劉姐會刁難他,早就做好不在這長住的準備了。

可惜還沒找到合适的房子。

學校的地段昂貴,附近的房租也是價格不菲,沈瑞攢了好久的錢,經常兼職,才擁有了一筆支撐到高中結束到大學學費的存款。

沈瑞從背包拿出作業時,一封精緻帶有格調的粉色情書掉落。

這封情書泛着清香,幹淨,在黑暗狹窄的出租屋格格不入。

沈瑞撿起來。

今早塞進書裡,忘記扔了。

平常沈瑞極少會好奇裡面寫了什麼,從來不會看。

啧,男生送的情書。

也許是今天跟蹤他的少爺,也許是情書的味道并不刺鼻,反而有一股好聞的淡香,沈瑞靜靜地打開了情書。

真想知道,喜歡他的人知道他住在這種地方,會不會避之不及呢?

畢竟喜歡上一無所有空有其表的人,真是倒黴。

想到今天下午放學後跟在他後面的小尾巴,沈瑞指尖一凝。

不知道那位少爺跟在他後面一個月,到底想幹什麼。

這邊環境髒亂差,他就算與人做了什麼過分的賭約,也不該來的。

好在他還算聰明,沒徹底踏入這片紅燈區區域。

沈瑞打開情書,送情書的人寫了整整五頁,端正的字體在信封上煞是好看。

透過情書的字迹,似乎能看到情書主人在燈下的影子。

不過,裡面夾雜着少數令人不适的言論,類似“想把你藏起來”“好喜歡好喜歡你”“你隻屬于我”。

對方似乎是個小孩子,沈瑞面不改色地看完,心裡想。

操場?教室?飯堂?

對于提到好幾個地方,沈瑞一頁頁看了下來,不由得沉默。

看得出來,寫情書的人确實對他觀察細微,似乎每天都在身邊觀察他。

情書最後面還夾着一張照片,是他在校門口檢查校牌的樣子,多久以前了?大概是上一周的事情。

沈瑞忍不住發呆。

回過神來,沈瑞滿臉懊惱。他也是昏了頭,才會把情書拿出來看。

沈瑞想,太蠢了。

沈瑞把情書放到一邊,猶豫再三還是沒有扔進垃圾桶。

算了。

反正也要搬家了,這封情書到時候跟丢棄的東西一起扔掉就好了。

送情書的主人公明堯,還在絞盡腦汁批發接下來一周的情書。

送情書比寫作業還難,作業可以抄,他一癡漢人設,要是抄别人的情書,就顯得一點誠意都沒有了。

還好明堯對沈瑞觀察入微,他原本打算把今天拍到的照片洗出來,夾在情書中,送給沈瑞,猝不及防被抓包。

今天的肯定不能用了。

還好明堯有其他的照片。

明堯把沈瑞在榮譽牆上的照片拍下來,打印好放兩張夾在情書中,向沈瑞表達他的“愛慕”之情。

順帶還寫了一句話:我不想讓别人看到你閃閃發光的樣子,你隻屬于我才對,真想把你藏起來。好喜歡你,好喜歡好喜歡你。

寫完,都不得不感歎一句。

感覺好變态。

既變态又中二病,而類似的言論明堯總要在情書上寫上幾句。

明堯寫完直接塞進去信封裡,不敢多看一眼。

當癡漢需要超強的信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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