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婉喜這一案中,陸聽安是做出決策的主力軍,要是沒有他大膽判斷周金耀是兇手,重案一組在案件偵破中還要走一段彎路,說不準江采亭都沒機會救回來。
經過商量,重案一組一緻同意把功勞還給陸聽安,包括結案報告也交由他來寫。
下午,俞七茵拿着一份完成了一部分的結案報告來到後勤組,剛好看到陸聽安端坐在書桌前,認真地抄寫着什麼。
她十分熟絡地湊了過去,“陸少爺,這麼認真寫什麼呢?”
她好奇地低頭,正好看到紙上寫着——正面交鋒:盡量避免正面交鋒,但亦要有所準備,假若真的撞上正在逃離現場的匪徒,你應該準備的事:槍械戒備、利用掩護物以及保持警覺留意你周圍發生的事……
俞七茵嘴角一抽:“……顧sir罰你的?”
陸聽安手上動作一頓,淡淡地嗯了聲。
俞七茵有些尴尬地笑了下,但身為以前經常受罰的一員,她十分了解顧應州,便安慰道:“顧sir肯定有他的道理,他是警長,要對重案組的每一名成員負責的。陸少你習慣習慣就好了,警員手冊我抄了至少十遍,都快倒背如流了。”
陸聽安低頭謄寫,不置可否。要是俞七茵仔細觀察,就會發現他抄第三遍的時候已經基本不需要警員手冊原件了。
不過她現在一心都在結案報告上,畢竟一結案,他們就能放假了嘛。
“陸少……”
“叫我陸聽安吧。”
“行,聽安。”俞七茵把結案報告放在桌上,“手冊先放放,我跟你說一些第一案發現場的細節和法醫檢測報告,以及審訊周金耀的時候他的犯罪自述。阿海那裡應該還有其他結案報告的範例,你學習着寫一下?”
說這話的時候,俞七茵自己都有點氣虛。
結案報告雖然事關案件的功勞,但是寫起來真是非常麻煩,邏輯、用詞以及證詞上稍微有點不對,或者跟事實有點出入就得推翻重寫。上面領導對兇案尤其重視,每一份報告都要親自檢查。
陸聽安在港城的名聲誰不知道?沒讀過多少書,最讨厭的就是讀書,聽說他念初高中的時候就是學校有名的混混頭子,仗着家裡有錢什麼都幹,也從不把老師放在眼中。後來沒辦法,學校放棄高昂的捐款,讓陸沉戶去把人領回家了。
現在他們警署讓陸聽安學寫報告,這跟太歲頭上動土有什麼區别?
俞七茵覺得,付易榮那幾人把這個任務派給她,簡直就是居心叵測。
不過讓她意外的是,陸聽安竟然真的十分配合地挪開了抄寫紙,并且從抽屜裡拿出了一張稿紙,“你說吧,我先簡單記記。”
俞七茵松了口氣。
一到正式,她的語氣也正經起來,“303戶的頭顱黎法醫已經帶回法醫室了,頭顱上的傷和屍體上的傷相一緻,确認是同一個人。”
“經過走訪調查,303戶這段時間隻有周金耀和周婉喜進出過,我們也向房屋主人得到認證,他4号離開港城,出門将近一周,另外我們在兇手藏匿起來的垃圾裡面找到了幾個使用過的安全套,裡面的精子經檢驗是周金耀的,外面還有部分周婉喜脫落的皮膚組織,這些證據都指向周金耀一人,排除了團隊作案的可能性。一個小時前平南嶺有個叫老吳的前來指認,他說案發當晚看到過一個老頭在巷子徘徊,隻是當時他醉酒,沒有認出來那其實是背着屍體彎着腰的兇手。”
陸聽安記錄信息的筆停住,在紙上留下了一個黑點。他擡頭反問,“酒鬼的話能當做證詞?”
俞七茵也頓了下,對他的敏銳感到驚訝。
“酒精會導緻證人的感知、記憶和表達能力下降,從而影響證詞的可靠性,一般我們不把酒鬼的話當做有效證詞。”俞七茵解釋說:“不過有警員對老吳的話進行了審查,他所說的時間與抛屍時間對得上,所以他看到的就是兇手沒錯。”
陸聽安點了下頭,“既然早就看到過,為什麼之前沒有向警方提供線索?”
說到這個,俞七茵無語地撇嘴,“怕我們警方覺得他說謊,把他抓起來。”
其實就是個馬後炮而已,當時他喝醉酒,看到的抛屍情景并不非常真切,他擔心說出這件事警方會頻繁找他。再加上兇手沒有抓到,要是被兇手知道他在向警方彙報消息,他怕遭到報複。
後來周金耀落網,老吳對了下時間,發現他看到老頭的時候還真是抛屍時,這才前來作證順便邀個功。
俞七茵很慶幸他沒有及時報案,不然按照他的證詞,他們判斷兇手年齡時又是一個大絆腳石。
最後,俞七茵簡述了周金耀在審訊室時交代的犯罪過程。
他說周婉喜是看到胡走南跟江采亭約會,心情低落才跟他到猴四家喝酒的,當時她一直在哭,他卻很開心,隻要胡走南沒有娶走她,他就還有機會。起初他并不想殺了她的,隻是他表白後她用厭惡不解的眼神看他,狠狠傷害了他,所以他也沒能壓制住自己的怒火。他是失手殺人。
殺了人以後他也很後悔,可仔細一想,周婉喜不過是換了一種形式陪伴在他身邊。再說身體死了,她就再也不會屬于别人了,于是他不知悔改,還想着再把江采亭也殺了。
至于最後為什麼會把無頭屍體抛棄在公廁,那是因為周金耀覺得周婉喜髒。
她的身體陪過那麼多個男人,一想到這點他就覺得無比惡心,這才想到廁所。
俞七茵覺得自己永遠都不會忘記周金耀那副嘴臉,驕傲的、死不悔改的。他生活中很大一部分保障都來自于周婉喜,要是沒有周婉喜的照顧,他在很小的時候就可能因為周大慶照顧不周病死了。
而他最後不僅不忏悔,還覺得自己的行為是結束了周婉喜肮髒的一生……
這樣的畜生,根本不配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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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把總結好的結案報告放到重案組辦公室後,陸聽安依舊是按時下班。
不過今天他沒能順利走出警署大門,薛梅梅發揮出她的潑婦本色,憑借一己之力把所有警員都攔在了署裡。
“放了我兒子,你們一定是搞錯了,我兒子怎麼可能是殺人兇手!我最了解他,從小到大他都很老實的,連隻雞都不敢殺,你們再好好查查,他是冤枉的啊!”
薛梅梅被一名女警員扶着,隻要有人想要從警署裡面出來,她就推開女警員撲過去一陣嚎,就好像她喊的大聲一點,周金耀就能無罪釋放一樣。
要不是警署有明确規定,女警員都想把她摔在地上再狠狠踩兩腳。
殺人兇手就是這個蠻不講理的女人培養出來的,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家才能教養出那種白眼狼,連自己的親姑姑都敢殺害。
女警員拽着她的手臂,捏着鼻子解釋,“女士,您的兒子已經供認不諱,就是他殺害了周婉喜,并且對她屍體不敬。”
薛梅梅狠狠地抹了一把眼淚,“一定是那個女人勾引他!你們都知道她是幹什麼工作的吧?我兒子沒有跟人拍拖過,還很單純的,肯定是周婉喜勾引他他才會做出那樣的事情。”
女警員冷着臉,“女士,說話要講證據,周小姐也是您的妹妹,您這番話已經構成诽謗了。”
女警員這番話是為了警告她,沒想到薛梅梅聽到“妹妹”這兩個字後,竟一下子抓到了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