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看這個嗎?”知花裕樹低頭,發現禦守從風衣裡掉出來了,大概是他彎腰撿帽子的時候掉出來的,“你喜歡的話可以送你。”
“不用。”蘇格蘭慢慢說,他走到和知花裕樹并排的地方,兩人重新一道往園外走,蘇格蘭側頭看着身邊的人,輕聲問:“萊蒙,這種禦守似乎女孩子更喜歡戴在身上,莫非是你姐姐或妹妹的嗎?”
“欸?不是哦,我沒有姐妹,這是我自己的,不過我也不記得是什麼時候買的了。”知花裕樹捏起下巴冥思苦想,“想要鍊接的話是不可能的,蘇格蘭你喜歡的話我真的可以送給你,我們是朋友嘛。”
蘇格蘭笑了下,“不用,你留着就好。”
知花裕樹看了看他,“蘇格蘭你今天真的好怪。笑得也奇怪。”
天邊出現了悶悶的雷聲,一聲接着一聲。
蘇格蘭沉默地走在萊蒙身側,回憶和雨一起慢慢落下。
【諸伏景光第一次見到新搬來的鄰居家的小女孩的時候也是在一個連綿的雨天。接連下了三天的雨,他身上都差點長黴菌。爸爸媽媽叫他下樓,他噔噔噔跑下去,發現爸爸媽媽和哥哥都在沙發一側坐着。
另一側是一個頭發花白的婆婆牽着一個小女孩。
諸伏景光從沒見過那麼好看的女孩子,雪白的皮膚、紅潤的臉頰、櫻桃一樣的嘴唇,還有淡金色的長發。
媽媽捂着嘴偷笑,小聲和哥哥諸伏高明說:“看,小景臉紅了。”
諸伏景光同手同腳地走到了沙發邊,在哥哥身邊坐下,正對面就是那個漂亮到不可思議的女孩子。
婆婆介紹了她的名字,諸伏景光一直記得,直到很多年後也記得。
她叫知花裕樹。
後來他們一直叫她小樹。
小樹不是個難相處的人,但也不好相處。她才五歲,最喜歡的事情就是抱着一本書坐在那裡看,書名叫《伯恩斯新情緒療法》,也不知道能看懂多少。
諸伏景光就蹲她旁邊看她。
他經常和小樹分享趣事,隻要他說,她一定會客氣地回幾句“原來如此”“真有意思”“竟然這樣”“哈哈哈哈”。
諸伏景光覺得哪裡有點怪,但也不好說。
時間久了,小樹終于主動同他說話了。
“我懷疑你是依賴型人格障礙。”
她巴拉巴拉說了一堆,諸伏景光沒怎麼聽懂,但看她目光中隐含期待,他狠狠點頭。
然後小樹就拉着他的衣袖說要帶他出門買藥,“感謝你成為我的第一位臨床患者。哦對了,你叫什麼?”
諸伏景光的臉再次漲紅,小聲說:“景。叫我景吧。”
兩人還沒走出門口,就被小樹的外婆截住了。外婆輕輕給了小樹的腦袋一拳,小樹頓了足足三秒才抱住腦袋叫了聲“痛!”。
外婆判了小樹的非法行醫罪,并剝奪了她繼續看書的權利,然後柔聲拜托諸伏景光多帶她出去玩一玩。
“小樹沒什麼朋友,要麻煩小景多照顧一下了。”
小女孩面無表情反駁:“才不是,我有朋友,在我腦子裡住着呢。”
外婆:“胡說八道!”
得到旨意的諸伏景光時常帶着小樹去後山玩,和山村操一起捉甲蟲。當然,小樹一般是到了地方,自己找棵樹爬上去,然後就躺在樹杈上睡覺。
她說:“我來到這個世界是有使命的,我的身份非同一般,怎麼能和你們凡人一樣做這種事?我才不需要朋友。”
諸伏景光自己找了手工教程,熬了一個晚上,做出了一枚幸運禦守,送給小樹。
禦守的顔色同他的眼睛是一樣的,這樣就好像它能代替他一直陪在小樹身邊。
“這是送你的小學入學禮物,希望它可以幫你祈求到好運,喜歡嗎?”
小樹把它帶到了脖子上,點頭:“嗯,喜歡。”
諸伏景光和她說:“小樹,明年要來我的學校上學哦。”
他比小樹大兩歲,已經是上小學的年紀。而小樹,要明年才進入小學。
女孩子歎了口氣,“我知道了,景。一言既出,驷馬難追,我會去的。”】
萊蒙脖子上的禦守正是他當年送給小樹的那一枚。
雖然說幸運禦守到處都是,但諸伏景光不會認錯,那畢竟是他曾經親手制作的,針腳簡單粗陋,以他現在的眼光看,實在太過粗糙。
意識到這一點後,很多疑問豁然開朗。
之所以他會覺得萊蒙眼熟,是因為兒時他真的同他當過親密無間的夥伴,雖然隻有短短的兩個星期。
因為就在諸伏景光送小樹禦守後不久,諸伏家就發生了那起令他失去父母的案件。諸伏景光因此得了失語症,被東京的親戚接走照顧。
幾個月後,渾渾噩噩的他回到長野縣同哥哥見面,才知道隔壁的婆婆不久前出了車禍,已經過世,小樹也被其他親戚接走。沒有人知道他去了哪裡。
從此記憶就漸漸模糊,蘇格蘭才沒有第一時間認出萊蒙。
而且對方也和小時候比起來變化太大了。淡金色長發變成了銀色短發,甚至連性别都變了,他也是因此一直沒将兩個人聯系到一起,等等——
仔細說起來,那兩個星期的時候似乎從來沒有人說過小樹是個女孩子,而最初婆婆介紹他的時候,他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小樹身上,隻最後聽到婆婆說他的名字。
是因為小樹長得太好看了,所以他才下意識覺得對方是個女孩子。
這其實也不怪他,萊蒙本來就長得異于常人地好看,兒時男性特征不明顯,會被認成女孩子也再正常不過,但糟糕的是——
那時候他因為小樹更喜歡哥哥而非常郁悶,還跑去和哥哥信誓旦旦地說:“哥哥,就算小樹更喜歡你我也不會放棄。等我長大了,要讓小樹成為我的妻子!”
蘇格蘭痛苦面具。
難怪那時候哥哥面色古怪,還差點被水嗆到,一向沉穩睿智的少年竟有幾分不知所措,沉默許久才道:“勇氣可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