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那會,姜頓特别喜歡聽陶喆的歌,最近播放的首位,永遠是陶喆的《你愛我還是他》。後來朋友告訴她,陶喆的音樂風格是R&B,所以她喜歡的應該是R&B。
窗外,天空暗淡,雨水打在窗台上,留下一條條的痕迹。
木書桌上的鵝黃色的玫瑰嬌豔欲滴,旁邊擺有一小瓶的綠色唇膏。姜頓嘴唇撕裂發幹,又有些痛癢,她小心的舔着撕裂的傷口。食指一下又一下的扣着大拇指甲的邊緣。未開燈的房間裡,聲響放大。
天色灰朦,姜頓聽到了自己聲勢浩大的心跳聲,耳膜處的跳動,讓她恍然如世。
周寅的半截的手臂裸露在雨傘之外,他的手逾越了界限,伸到了她的面前。
“擦一下,你的嘴唇太幹了。”
心跳的轟鳴聲幾乎要将她整個人吞噬,眼前的人,在用行動告訴他,他在關注着她。
他在關心她。
這是微小的細節,這是超出朋友外的注意,這對她而言,過于重要。
姜頓望着他的眸子,那眸子裡,倒映着她的面龐,有些挫敗,有些不安,有些神傷的自己。
還好,他并不沒有隻将自己當做朋友。還好,對他而言,自己是重要的人。
于是她深思,有些迷惘。
高中以後,她不再依靠于音樂解悶。無意間翻開以前的播放列表,卻發現全是陶喆的歌。她才懂得,她哪是喜歡什麼R&B。
她隻不過是單純喜歡陶喆而已。
當這樣的問題又堆在眼前,坐在窗前的她,一遍遍回憶着站在人流中的周寅。到底是喜歡陶喆,還是喜歡R&B。
内心的自己,到底是選擇了他那份與生俱來的優越面龐,美術天賦,還是選擇了他那份獨一無二的個體。
這個問題,棘手到讓她不知從何處解決起。
她用牙齒輕輕地摸着嘴唇處裂開的傷口,然後拿起那小瓶唇膏,将瓶蓋子扭開,用唇刷刷上薄薄的一層,往嘴唇的傷口處塗。
很快,刺痛與冰涼感就相交襲來,教室裡那道與銀杏融為一體的背影,草坪上那抹驚鴻一瞥,那口汁水飽滿的酸青蘋果,湧入她的腦海裡。
她不得不承認,世界裡早已滿是他的身影。
她想,這個是這個還是那個的的問題,她早就已給出了答案。
早上剛來,就被墨霄拉着下棋,下完後,姜頓趁熱将寫了初稿給了墨霄看。
“您幫忙看看?”
“你這棋還沒赢我,就想把我肚子裡的這點墨弄走了。”雖然叨唠,還是将稿紙接過。
他仔細掃着上面的内容,姜頓字迹清秀,很有個人的特色。他出身農民,兒時父母費心費力籌錢給他上了個小學,父母對他期望高,即使沒什麼文化,也希望兒子能通過讀書幹出點事業。
可他酷愛看書,尤其沉迷古代小說。《三國演義》、《紅樓夢》..總是瞞着父母,逮着機會就看。對小說的感興趣度可比學教科書上枯燥的内容多的多。
後面給父親發現,痛打了好幾次。後面小學成績不好,書也不打算讓他讀了。
機緣巧合下,在小升初的考試中,竟然也靠着半點小聰明,那點幹癟的知識,成功考上了鎮裡的初中。
于是成績在,有書讀,幹累活的次數少了,又能看書了。
接着,書的類型就變成了金庸的小說,曆史小說,各種各樣的文學,隻有在那裡,他才能找到自己的一片天地。
早些年看的書多,加上世界觀的形成,多少對一個作者會不會寫作,能不能寫好作,有了自己的定義。
墨霄看了看,又笑了笑,不修邊幅的他下巴處冒出了胡茬,他将稿紙遞給她。
“寫的好嗎?”
“給不出答案,我沒看完。”墨霄從煙盒裡抽出煙,他叼着煙,昂頭,示意姜頓幫他點火。
姜頓将火機移到煙下,“啪嗒”一聲,火光在陽光下急速燃燒,染上煙草,散出味道。
姜頓聽着有些煩躁不安。她向來對自己的文筆有很大的信心:“到底是什麼意思?”
墨霄沒再接她的話,他輕輕呼一口煙,将煙灰撣入發黑的煙灰缸,又将煙橫着放。拿起一旁橙色的橘子,單手,有些吃力,又仔仔細細的将其掰開,然後送進嘴裡。
“你現在就寫一段我剛才的動作。”
姜頓有些雲裡霧裡,這麼話題跳脫的那麼快,就忽然轉到吃橘子上面了。
沒有猶豫,姜頓跑着起身,從店鋪裡拿出白紙,開始寫。
她一定要讓墨霄刮目相看。于是秉着這股勁,姜頓開始動筆。
幾分鐘後,墨霄看起了她剛才寫的東西。
“橘子肉金黃,在陽光的折射下泛出晶瑩剔透的光來。掰開橘子肉往嘴裡送,酸甜的滋味随即蔓延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