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望:“這麼說,她倒是頗為敬業?”
婦人搖搖頭:“京城裡的人,很多夫子都說她是訟棍、惡訟師,颠倒黑白、危害甯國法律。”
衍望:“那旁的訟師也被叫做訟棍嗎?”
婦人:“啧啧,小丫頭,我哪裡認得别的訟師,就這麼一個出名的我才知道。”
宋玉:“今日原告黃思靜、被告蘭醒為具在,還請大人做主!”
縣官:“原告何在?”
黃思靜:“小人黃思靜在。”
縣官:“被告何在?”
蘭醒為:“小人在。”
縣官:“原告且說案情。”
黃思靜看了一眼宋玉,顫顫巍巍地說道:
“上月初一,小人按照祖制要去祭祀祖墳。可是組織了全家老小,去了才發現原來的黃家墓祭田,已經被人挖了墳,開始耕起地來,小人這才慌了,家中老人也氣急。
四處打聽,原來是一戶外來的人家耕的地,叫做莫喜年。小人上門與她對質,她卻說是有人賣給她的,契約具在。可小人仔細看了,卻發現是經手一個叫做蘭醒為的人去買賣的。小人并不認識這位蘭醒為,之前也無交易。
田地乃是黃家祖墳,雖然現在條令能買賣了,卻實在不是我家人口買賣的。請縣官奶奶做主!”
縣官手裡拿着令牌把玩摩挲,“被告——!可、确有此事?”
蘭醒為:“禀告大人,那田産是從前她家老人賣給我的。錢财,她家老人都收了,可不能賴賬!”
縣官:“哪一位老人?”
蘭醒為:“是她祖母,叫黃橋之的!”
縣官:“何時的事?”
蘭醒為:“三年前,大人您看,契約在這。”
說着便呈遞上了諸多契約紙張。
縣官拿遠了。眼睛眯縫着看。
黃思靜:“大人!大人那不是——!”
縣官:“沒召喚你呢!聒噪什麼!”
黃思靜被吓得不敢說話。
宋玉左右打量,仔細觀察着縣官的神情。
縣官:“原告——!這契約具在,你有何講?”
黃思靜:“祖母三年前已經去世,遺囑當中并未提及曾經将墓祭田賣出!何況墓祭田許賣,也是去年才有的條令。這怎麼可能!”
縣官:“未提及,也不代表沒有。”
宋玉:“大人,倘若這墓祭田早在三年前賣出,為何這三年内黃家一直祭祀無虞。她蘭醒為得到墓祭田後,為何一直不使用?也不買賣。單單等今年才買賣使用!”
蘭醒為:“大人明鑒!這用于不用,乃是小民的自由,何況去年才出了條令,這今年年初賣了,也不稀奇!”
黃思靜:“你——!”
縣官聽得頭疼,開始閉目養神揉起了太陽穴。
衍望看着這一幕,不禁在心裡啐了一口。雖然看不出兩邊誰是好東西,但這縣太奶一定不是好玩意。身為父母官,居然嫌煩,自然應該為民做主才是。現在做這個不耐煩的樣子,真是枉顧朝廷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