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回:帝後大婚恩罰重修曆,封王大禮青冠已絕塵。(十六)
唐王性情耿直純良。
不管幾歲,她都是這個性格。
她不喜歡狐媚獻寵、陰謀争寵的人。不論是前朝臣子,還是後府的公子們,她都是這個标準,一視同仁!
所以,她也不喜歡春行君那種人情練達、擅長玩弄女人心理而無真情的人。
不喜歡。
說不喜歡,就不喜歡。
他長得再像衡雲,可神情與衡雲大相徑庭。那一次見他,細細觀賞時,那妩媚樣子,隻會一遍又一遍地提醒她——他不是衡雲。衡雲已經故去了。
女子穿了一身浮光錦的胡服。腰上的蹀躞帶墜了一串水晶珠子,還有一把鑰匙拴在上頭。門口的小厮見了她的裝束,立馬躬身獻媚,邀請她進去享樂。
小厮雖才十四歲年紀,卻也知道要在女人面前邀寵。又何況,這樣年輕貌美又多金富貴的女子。任誰見了,不得往上面貼呢。
莳花館的老闆教得好。
這條長長的花柳街,論總起管理來,真真是莳花館的紅老闆最厲害。早在沒有花柳街時,紅老闆就看準了時機,開設了男子跳舞唱曲兒的教坊。後來加入了賣身這一項,不過她似乎很懂得女人的心理。她這裡,不賣身的清倌兒陪酒,價格比紅倌兒賣身還昂貴。
她覺得,得不到的才是最貴的。
而且,她的分别方式,就是沒什麼技藝、沒有足夠驚豔的皮囊的哥兒才去賣身。那些歌舞奇絕的,當然要出來憑借奇銀技巧,以悅客官。
看一眼,一兩;陪說話,十兩;陪酒,一百兩。
而那些沒名氣的,陪夜,可叫不上十兩。
紅老闆是樂師出身,很懂歌舞,也做多了生意,便經營出了獨樹一幟的莳花館。她知道,有點女人來花柳街,是求歡洩【玉】。而有的女人,是喜歡虛榮,是喜歡心靈寂寞的陪伴。那個人人傾慕渴望的豔舞少年,進了自己的雅間兒,可是值得炫耀一年的。再美貌的男兒,即便得到了,也是那樣而已。若過了二十五,身上也不剩什麼力氣了。
春行君不僅僅被調教得歌舞兩絕,還很懂得與女人交談。
這幾年來,他作陪說話兒喝酒,什麼樣子的女人他都應付得來。什麼女人,看一眼他便傾心不已,與他交談後,更會死生相許。在莳花館裡,為了他豪擲千金。也有的,被他迷得在莳花館門口徘徊,隻想在為他虧空了身家後,再見一見那個昨夜還與自己柔情無限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