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說,我來說。”
“我知道,讓我來說,大爺,是這麼回事。”
“都起開,你們能有我知道的清楚?這銀子非我莫屬。”
“閉嘴。”餘何意喝了一聲,煞氣逼人,震得這幫七嘴八舌都啞巴了,餘何意才信手指了一個,說道:“你來說。”
被指中的正是陳老,别的行老因此都羨慕嫉妒的看着他,但也都不敢插嘴,而那陳老,也是洋洋自得的走上前來,接過銀子,先拿牙啃了一口,确信足斤足兩,不是銅包銀、鐵包銀,這才着急忙慌得往兜裡一揣,既而嘿嘿兩聲,慢慢地說:“大爺,你是真不知情還是裝不知情?”
餘何意眉頭一皺,冷冷地問:“怎麼回事?”
那陳老湊近兩步,附到餘何意耳側,小聲說道:“大爺,你……”
餘何意習武之人,怎麼能容他近身,他話還未落,已被餘何意使陰力推将出去,陳老一把老骨頭被橫推出去一丈遠近,也不覺疼痛,心裡知道這是個厲害腳色,忖道,嘿,既然不要老兒為你遮掩,那我可就直說啦。
“昨天給你駕車的老漢兒,夜裡屋子就被燒了,難道不是你毀屍滅迹?”
餘何意聽得一頭霧水,問他:“他的屋子被燒了,跟我有什麼關系?”
幾個行老對視一眼,面色都是冷浸浸的,還是陳老膽兒大,繼續說:“聽說那老漢出了城就沒回來,到晚上是你駕了他的車回來的,老漢人呢?難道不是你殺了他?”
餘何意冷笑一聲,問道:“好極了,這猜測是誰傳出來的?你們有人見過老漢的屍首?”
衆人搖了搖頭。
“那麼是老漢夜裡像你們托夢,說是殺他者我?”
衆人又搖了搖頭。
“既然沒有屍首,又沒人報案,哪來的兇犯?你們這幫行老,竟敢在此嚼舌生事,好哇,我這就告你們一個诽謗誣陷的罪過,教你們都去償命。”
本朝律法嚴明,《王律疏議·民訟》卷二十三中規定:凡人有嫌,遂相誣告者,準誣罪輕重,反坐告人,如民告官,加所誣罪二等。
這一條的意思就是,如果有人因為誣告他人被反告的,那麼誣告人何罪,則反坐何罪,如是像此等行老誣告餘何意殺人,讓餘何意告上去,這幾人就得按殺人罪處刑。
且是誣告殺人,加罪更重,餘何意說讓他們償命,倒真不是假話,而餘何意能對大齊王朝律法如此熟稔,也是受柳歲耳濡目染。畢竟他兩個狼狽為奸,當年在京城不知謀害了多少人家,如是沒有些手段,在能人輩出的京城當中,任你武功再高,也活不到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