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王将荷包放在桌子上,從懷裡摸出了一個一樣的荷包放在旁邊。
兩個荷包一對比,兩個荷包從顔色樣式到布料都一模一樣,就是孟之自己繡的那個醜得是相當突出。
“我的在這裡。”賢王指了指荷包,看向孟之,“所以這兩個都是你繡的?”
“……”答案已經很明了了。
“呀!這麼一瞧是有些眼熟呢。”孟之裝作才發覺的樣子,拿起翠萍繡的那個,“這個的确是我的。”
“咦?這不是我當初丢掉的那個嗎?怎麼會在王爺這裡?”孟之又看着自己繡的那個,裝作很吃驚的樣子。
她将手中的那個荷包放進自己的袖子裡,不動聲色地伸手去拿自己繡的那個醜的,想毀屍滅迹。
“你丢的?”賢王率先一步将它拿了起來。
賢王的語氣聽不出來任何情緒,孟之拿不準他是單純的吃驚還是自己戴過的荷包竟是沒人要的垃圾的憤怒。
“是。”孟之硬着頭皮應了下來。
“這東西我記得明明是丢掉了的,又醜又髒的,還是還給奴才,讓我将它丢了吧。”孟之伸手去拿。
賢王輕笑一聲,眉眼都少見的溫和了許多。
“既然是我撿的,便是我的東西了,你若想拿走,便重新給本王做一個。”在孟之碰到荷包的瞬間,賢王的手往後一移,使得孟之撲了個空。
這人應當還在醉着,不然腦回路也不能這麼清奇離譜。
“你可知女子給男子繡荷包意味着什麼?”孟之反問。
“……”
“王爺别取笑奴才了,您也看到了,奴才笨手笨腳的,手藝是在上不得台面,繡的荷包除了給人添堵奴才實在是想不到王爺要這個還能幹什麼。”
“辟邪。”賢王一開口,孟之立馬垮了臉。
不帶這麼侮辱人的!你行你自己繡啊!
“我可以付錢的。”醉意使賢王看不清孟之的表情,但是能感覺到孟之的不滿,他補充道。
“其實……繡一個也不是不可以。”孟之聽到錢,眼睛一亮。
誰會跟錢過不去?這什麼古代的封建思想滾一邊去吧。
“那王爺打算出幾兩?”孟之眨巴着眼睛問賢王。
“你說呢?”賢王好脾氣地征求孟之的意見。
“二……三兩?”這賢王是何許人也,那可是當今聖上的親弟弟,百八十兩對他來說才九牛一毛,區區三兩,對他來說幾乎就是白送的。
孟之深知這些貴人們揮金如土,定是不會在意這幾兩銀子的。
“好。”賢王爽快地應下,孟之有些後悔自己要的少了,畢竟自己白給他跳了那麼多舞蹈,也沒個打賞。
孟之生怕這賢王隻是醉意上頭,醒來全部不記得也翻臉不認賬,也怕他醒來吐槽孟之的繡工根本分文不值,便找來了紙筆,立起字據來。
“王爺,敢問您尊姓大名?”孟之正要下筆才發覺自己竟不知賢王的名字,還是嚴謹些為好。
“晏箫。”賢王看着孟之回答道。
晏歲和逸,夢有箫音。
好名字!孟之提筆就開始寫。
[立契人晏箫,因心悅幽桐所繡荷包一枚,兩相商定,立此契約為憑:
一、幽桐自願将所繡之黑蛇紋樣荷包一枚,售予晏箫。
二、晏箫應于三月内支付幽桐白銀三兩整,作為荷包之購價。
三、自契約成立之日起,三月之内銀貨既訖,荷包即為晏箫之所有,幽桐不得再有異言。
四、若晏箫逾期不付,幽桐有權追讨,晏箫不得有辭。
五、此契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其一,以此為證,永無更變。
買家
賣家
中保
錦國宣豐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孟之下筆飛快,寫得極為認真,絲毫沒有注意到晏箫那看向自己的目光。
寫完之後,孟之在下方賣家處簽上自己的名字,滿意地放下筆,讓晏箫簽字。
晏箫掃了一眼,拿起筆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筆法遒勁有力,蒼厚郁茂。
還差個手印,孟之起身去晏箫的書桌上找印泥,沒有找到,隻好拿起毛筆将自己的大拇指肚塗上薄薄一層黑然後印在名字旁邊。
印好後她示意晏箫讓他也這樣做。
晏箫看着孟之手上的墨迹,遲遲沒有動作。
“這是必要的流程,王爺且忍耐一下。”孟之一手拿着毛筆一手拉起晏箫的手将他的拇指給塗黑。
“王爺…”
莫塵推門而進,手裡還提着小黑蛇晏白,他看見屋裡兩人的動作,驚得直愣愣地站在門口。他的手一松,晏白被摔在地上,待清醒過後往自己的蛇架上爬去。
孟之看了一眼莫塵,将正在按着晏箫手指印指紋的手收了回來。
孟之起初還覺得有些尴尬,後又想到什麼便殷切地開口:“莫侍衛,我與王爺做了個小小的交易,還缺個中保,你要當嗎?”
莫塵看着正擦拭自己拇指上墨痕的晏箫,見他沒有反駁孟之的話,便應了下來。待簽完了名字印了指印莫塵還是覺得不真切。
這倆人是在搞哪出?他隻給王爺拿了一壺酒王爺就醉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