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是從什麼時候熟悉起來的呢?
紅姑思來想去,大概是在開荒的時候。
開荒是個需要下苦力氣的活計。
村中富戶還能合起來租頭牛回來,她們卻隻能靠自己的一雙手。
當時,是于歡主動把力氣活都攬了過去。
為了節省時間,兩家要湊在一起吃飯。
慢慢的,就越來越熟悉。
一開始,兩家一起用飯是為了方便于歡。
到後來,糧食所剩無幾,于歡又開始不停往家裡帶獵物回來,便是她們娘倆占了人家的便宜了。
紅姑心裡明白,歡弟是想要接濟她們娘倆。
紅姑不是個愛占人便宜的。
她有心拒絕,但看到兒子消瘦的臉,卻終究開不了口,隻好在其他地方拼命找補。
飯要做的更好吃些,有空就多去山上割野菜,獵物每一寸都不能浪費、全都做成吃食,皮毛要收集起來做針線……
要不是于歡堅決反抗,衣服她都能幫着洗了。
人嗎,朝夕相處,總會有感情。
有道是“兩好嘎一好”。
于歡善良大方,紅姑也不是那等差事兒的人。
小石頭真心實意拿于歡當舅舅。
紅姑也漸漸把于歡當成了一個可以依靠的遠房表弟。
對于紅姑來說,這已經是極信任的表現了。
而,就在今天早上,當她們在西山遇到那隻大蟲時,紅姑原本是有些絕望的。
自從家裡男人失去音信後,紅姑先是經曆了娘家的疏遠,後又經曆了整整三年旱災。
她一女子帶着小兒,為了活着,期間經曆種種艱辛,如今想起都心神俱疲。
可以說,世态人心,紅姑見的多了。
人都惜命,于歡當時就算選擇獨自逃跑,本也無可厚非。
趁着那大蟲吃她娘倆的時候,于歡絕對跑的掉。
紅姑不曾奢望于歡能舍己救人。
生死面前,便是親兄弟姐妹也未必做的到。
她當時就隻有一個想法——哪怕拼了自己這條命,也要讓小石頭先爬上樹去。
但是,于歡沒有跑。
于歡輕聲讓她母子先上樹的那一刻,在紅姑心裡,這人簡直是在發光。
那個肌肉緊繃、手握柴刀的背影是那樣可靠,以至于紅姑第一次有了能夠依靠的、家人的感覺。
因此,即便是走在漆黑的曠野中,因為身邊有于歡跟着,紅姑仍然心中安定,半點不慌。
紅姑轉頭看到于歡擔着的糧食,又看了眼背簍裡呼呼大睡的小石頭,想到今日收獲,忍不住笑了起來。
這個冬天,好過了。
…………
兩人快步趕回家,于歡先把小石頭送回去,這才回家洗漱休息。
一夜無夢。
第二天一早,紅姑熬了一大鍋漿糊,帶着小石頭給兩家的房子糊窗縫。
小石頭負責在油紙上塗漿糊,紅姑就把塗滿漿糊的油紙小心貼上去。
紅姑之前在家用兔子皮拼了兩個厚厚的皮毛門簾,這會也一并挂了上去。
剛好兩家的主卧一家一個。
至于其他房間,她還沒倒出空閑做,暫且還得先忍忍。
紅姑母子忙的時候,于歡則去山裡割了許多捆稻草回來。
于歡之前在建築隊幹了三個月,已經學會如何修補屋頂。
于歡将割回來的稻草一绺一绺處理好,便順着梯子爬上去,給兩家的屋頂加厚。
一通操作下來,屋裡确實暖和不少。
但是因為門窗緊閉、光線不足,也黑了許多。
于歡在空間裡用充電寶和燈泡給自己做了個小台燈,還用廢品站裡的紙皮做了個簡易燈罩。
外表看上去醜了點,但也能用。
她手裡的充電寶不多,裡面的電用完就沒有了。
于歡用的很是節省,隻偶爾起夜時才用。
于歡現在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到天黑就開始犯困。
她晚上躺在床上,在空間做那盞小台燈時困的直打哈欠,都是強忍着做的。
于歡不是那種覺少的高效能人才。
她就算在現代,每天至少也要睡上八九個小時。
沒事的時候,睡上十幾個小時也是有的。
于歡還有一個優點——沾枕就着,不管多早都能睡得着。
來到這裡之後,于歡很快适應了本地的作息習慣。
是以,晚上需要照亮的時候也不多。
紅姑家的照明工具是一盞油燈。
她平日不舍得點,家裡也總是黑黑的一片。
好在她們這兒都是吃兩頓飯,下午那頓飯吃完天還是亮的,也不耽誤什麼。
于歡在城裡的雜貨店看見過蠟燭,要價很貴,一根幾乎是一頭豬的價格。
不是一般百姓能消費的起的。
她沒有買。
也暫時沒有自己研究制蠟的打算。
說到底,于歡現在隻想好好活着。不想引起任何不必要的麻煩和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