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歡後來去城裡又給自己買了支毛筆。
不光學生們要練字,她自己也要練起來。
畢竟是當“先生”的,總不能學生練好了,她自家還是一手醜到誰都認不出的毛筆字。
于歡畢竟從前練過硬筆書法,練軟筆字的時候心裡多少有點譜,上手也快些。
隊員們此前都是自己拿着毛筆蘸了水,在石闆上瞎劃拉。
寫出來的字主打一個能看懂就行,毫無美感可言。
這原也怪不得他們——畢竟教字“先生”自己就是拿塊石頭在闆子上劃拉出來的。
這個情況一直持續了很久。
于歡一開始還沒什麼想法,看的多了,深覺這樣教下去實屬誤人子弟。
還是要在學字的同時,讓大家把字體也練好才行。
不然大夥兒以後出去,遇到需要寫字的場合,一擡筆滿紙的小狗刨,那多難看呢。
于歡後來讓大家懸腕練字,也跟這個有關。
打算練字之後,于歡在空間裡找到了好些本楷書字帖,最終選了一本她覺得不錯的作為“教案”。
然後,于歡痛下決心,“斥巨資”在書肆買了好些紙跟墨。
鎮紙還是沒有買,于歡至今仍覺得用石頭就很好。
之後,于歡在家埋頭苦練,練了許久,才終于覺得能勉強“蒙混過關”。
時間有限,以她現在的水平,提筆就寫好還是有些難度。
但是她可以讨巧。
一張寫不好,就寫十張、二十張……裡面總有一張是能見人的。
每天晚上,于歡先在紙上寫個數遍,在裡面挑出一張能看的。
第二天,就拿去挂到“黑闆”上,讓大家照着描畫。
有了努力的方向,學生們的字漸漸有了些形狀。
因為足夠認真,進步還挺明顯。
然後,連過年的楹聯也是于歡帶人進城買了紅紙,讓大家自己寫的。
楹聯的内容則由于歡友情提供。為此,她沒少翻書。
學生們也不嫌自家的字醜。
能寫出來、認得出是什麼,大夥兒就已經很高興啦。
寫好的楹聯帶回去,家人們見了,更是笑的合不攏嘴,都說自家孩子出息了。
村人們見了,就有人過來求字。
大夥兒正是對“寫字”這件事熱情滿滿的時候,隻要來求的,來者不懼,都給寫了。
是以,年前那段時間,大家很是忙了一陣。
…………
過了年,于歡天天在家教人寫字。
練字這東西,也不好一刻不停的寫。
總要中途休息一下,換換腦子歇歇手腕。
哪怕現世裡高三的學生,還有幾分鐘課間休息呢。
于歡她們學這個也不趕時間,自然更要“勞逸結合”。
冬日天冷,休息的時間,一群人坐在暖和的房間裡不想出去,難免些無聊。
于歡也不贊成他們趁那幾分鐘出去頑,忽冷忽熱的,沒的折騰感冒了。
既然無聊,總有人想着搞些娛樂。
有人從家裡揣了“嘎拉哈”、并一個自家縫的口袋,幾個人坐在炕沿邊上玩兒。
“嘎拉哈”就是羊拐,是羊身上的一塊特别的骨頭,有好幾個面。
豬、牛、狍子之類身上也有。
玩的時候将口袋高高抛起,趁着口袋落地的瞬間,用手去翻那“嘎拉哈”,成功翻到想要的面,并且接住口袋,便算成功了。反之就是失敗。
這東西多是手眼靈活的人擅長。
墨春、瘦猴、小林哥幾人玩的都很好。
錢娘子早年也愛玩。如今家裡孩子多了,整日忙着生計,倒是手生了。
墨春幾人玩的時候,就有不少人圍在一旁看。
時不時發出一兩聲驚呼:“這一下翻的好!”
“哎呀,可惜了,就差那麼一點兒!”
大家玩兒的開心,于歡沒有制止,還跟着圍觀了一回。
見到小林哥沒接到口袋,她也跟着可惜的歎氣。
看到墨春拿了首勝,于歡帶頭啪啪鼓掌,還拿了糖塊過來,笑說要給勝利者發獎品。
…………
既然“先生”不管課間玩什麼,第二天,又有人帶了圍棋過來。
于歡小時候不曾參加任何“興趣班”,從沒接觸過這東西。
二妞妞剛把棋盤擺在桌上,她就好奇的湊了過去。
隊員們也大多一臉新奇。
被人圍觀,二妞妞的耳朵悄悄紅了,輕聲問:“你們有人玩嗎?”
這少年性子腼腆,不想還是個棋癡。為了找人下棋,竟然突破了自己害羞的天性。
問了一圈,隻有小林哥會。
兩人你來我往下了一會,二妞妞的眼睛越來越亮。
一開始下棋,他便全然忽略了周圍人的目光,一副心思全都在面前的棋局上。
于歡跟着看了一會兒,雖然半懂不懂,仍然看的津津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