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見這個人之前,她隻覺得這個人年少成名,擁有無數年輕人做夢也夢不到的名和利,是很遙遠很單薄的一個人。
但接觸得越深,她就越發覺得這個人很奇妙——每半個月跑一次馬拉松,系鞋帶的時候會謹慎小心地檢查兩遍,會在吹完薩克斯後很害羞地讓在場人不要談論,會很單純地相信别人,會在偷看她時覺得不好意思,焦慮糾結的時候喜歡撕手上的倒刺,甚至很會養魚……
連邱一燃養的魚都可以活很久。
其實不能算“乖”,也很難被單個詞輕易概括。
但印象中邱一燃就是這樣一個人,明明最不應該是被苦難擊垮的一個人,卻還是在她眼皮子底下,因為被痛苦擊垮,活生生變成另一個人。
以至于黎無回至今都無法相信,也無法接受這件事。
她甚至不止一次在深夜裡想過——
如果能讓邱一燃重新回到巴黎,她甯願斷腿離開的那一個是自己。
-
馮魚離開前,黎無回接到國内打來的一通電話。
是茫市酒店的工作人員——詢問她是否有物品遺留在了酒店。
經過提醒,黎無回這才想起,自己的酒壺的确忘在了酒店。
工作人員詢問是否需要給她寄送過來。
黎無回思考片刻,當着馮魚的面說,“還是我過去拿吧。”
工作人員像是有些意外,再次向她強調,“女士,我們完全可以提供寄送服務……”
“嗯,我知道。”黎無回說,“但我接下來的行程還沒有定,所以我不知道要寄送到哪個住址。”
工作人員明白了她的意思,沒有再強調,隻跟她約定了時間,就挂斷了電話。
之後黎無回訂了張回國的機票,把手機扔到沙發上,便看到馮魚雙眼瞪大的表情。
“你還不回去?”她問馮魚。
“這個酒壺,”馮魚沒理她,“該不會是你自己故意留在那裡的吧?”
“沒有。”黎無回很利落地否認,“我很需要我的酒壺,從來不會輕易丢棄它。”
馮魚直勾勾地盯着她。
黎無回低了下眼,輕聲補了一句,
“所以我必須親自将它找回來。”
-
再次來到茫市,已經是二零二五年的事情。但這次令人出乎意料,因為黎無回從高鐵站内走出來,就看見了邱一燃——
這天陽光充足,邱一燃穿了件沙漠棕色外套,長度到腳踝,看起來很厚重,戴一條和她們初次見面那天很像的綠格紋圍巾。
她很瘦,骨架很輕,所以看起來很像要被這件外套壓垮。
但她手裡還牽着個三四歲的小孩。
像是走失孩童。
因為邱一燃正在很焦急,也很茫然地,帶這位走失孩童尋找家長。
年初的高鐵站人來人往,嘈雜得像螞蟻啃食巨木。
邱一燃十分艱難地從這些人群中擠過去,走進高鐵站,護着自己手中緊緊牽着的小孩,詢問了一個又一個人。
最後像是沒有辦法,隻能蹲下來——
和哭鬧着的走失小孩平視,然後從自己口袋中掏出顆棒棒糖,軟言軟語地哄着。
等哄好了。
哭聲小了。
邱一燃如釋重負,找出手帕來給小孩擦了擦臉,擤了擤鼻涕,費力地撐着腿站起來。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
人群中沖出來個面露急切的家長,跑到邱一燃面前連忙鞠躬。
确認過幾句後,走失孩童被家長牽走,笑嘻嘻地咬着棒棒糖,回頭沖邱一燃揮手。
重重人影中陡然隻剩邱一燃自己。
高鐵站外人聲鼎沸,面孔茂密。無數人經過她,穿過她。
邱一燃站在原地。
仰頭,去看高鐵站外屏幕上的紅色熒光字體,那裡有好幾個會經過省内機場城市的班次。
但她很久都沒有移動,連背影都很薄,像是随時會被折斷。
她自己變成下一個走失掉的人。
因為她不知道黎無回就站在她身後。
直到黎無回決定朝她走過去。
因為黎無回有着某種确定的預感——
她之所以徘徊在這裡,是因為在等她,為了她們離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