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厄索斯大陸的賓客關系文化與維斯特洛大陸不盡相同,但是賓客權利同樣被視為一種神聖的權利。一旦賓客接受了主人提供的食物和庇護,雙方之間就形成了一種不可侵犯的契約。
在多斯拉克遊牧民族裡面,他們的賓客關系更多體現在對卡拉薩内部成員的忠誠和保護上。雖然他們沒有固定的居所,但在卡拉薩内部,賓客關系是維系部落團結的重要紐帶。
在自由貿易城邦和奴隸灣,這些城市通常以貿易和商業為主,賓客關系不僅是個人之間的互動,還涉及到商業合作和經濟利益。完成一次商業交易,在城市裡接受主人的食物和庇護,便是賓客關系的成立。
主人有責任保護賓客的安全和尊嚴,不得對其造成傷害或不敬。同樣的,賓客也應尊重主人的款待,不得背叛或傷害主人。
等達瑪和奴隸販子對于無垢者的交易達成之後,便是默認雙方之間有賓客關系的建立,若是和劇中丹妮莉絲一樣,完成交易之後,立馬讓龍燒死奴隸主,便是違背了賓客權利。
在厄索斯大陸,賓客權利作為一種基本的道德準則,違背這一準則會被視為極度不道德的行為,會受到社會的強烈譴責和唾棄,會失去名譽和信譽,被其他貴族和城邦排斥,失去盟友和合作夥伴。
也就是說,一旦達瑪如劇中丹妮莉絲的做法,那麼她将在整個世界失去支持,别人和她合作時,總會心留疑惑,認為她是一個不可信任之人,是一個背棄誓言之人,這對她後期計劃的開展将是一個巨大的打擊。
按照慣例,要想否認或者結束賓客權利,有兩種方法,一種是領主将出鞘的劍橫放在膝蓋上,在一開始便不給予不接受面包與鹽,意為他否認賓客權利。
第二種便是當賓客離開,主人會送給對方“賓客禮物”,這意味着神聖的賓客權利到此結束。同時,賓客也會向主人贈送“賓客禮物”以表達對對方提供食物和住所的感激之情與賓客權利的結束。
所以,達瑪不能效仿劇中丹妮莉絲的行為,在交易完成之後,命令龍立馬龍焰燒死奴隸主。
她若想不留人口舌的得到這座城市,就要先正常完成貿易,之後送給主人禮物,離開這座城市,以表示賓客權利的結束。
之後,才能率軍攻打這座城市。這才是這個世界正常的,被人認可的做法。
而她不打算一開始便标新立異,她的力量還很小,她不需要很多敵人。多多的盟友,少少的敵人,這才是長久之計。
所以,面對這幾個奴隸商人要求一條龍的想法,達瑪做不到将龍交給奴隸商人,即使是立馬率兵打回來,這中間也需要時間,她不能保證這期間龍不會受到傷害。
她站起來,面向奴隸主笑笑,“既然這樣,那就算了。龍之母不會出賣她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