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組會上,鄭源彙報了事情的原委:當時根據院辦公室的初步核查統計,臨江縣法院共有三十七名幹警沒有住房。以鄭源為主任的分房委員會在審查無房戶情況時,認為路南人民法庭助理審判員梁萬兵與在農村務農的妻子趙紅紅在路南鎮上有一棟自建的樓房,不屬于無房戶。經公示後取消了梁萬兵的分房資格。這樣,全院無房戶就隻有三十六戶。法院便以此數向縣房地産管理局下屬房地産開發公司購買了三十六套單元房,根據無房戶同住的家庭人口數,這批單元房的面積從四十平方米至八十平方米不等。現在的矛盾有兩個:一,梁萬兵向分房委員會提出,分房委員會主任鄭源家裡有住房,不應該再分配住房。二,民事審判庭助理審判員劉三河老家也有房子,也不應該享有分房資格。
“那你們分房委員會的調查結果是什麼?”皇甫新城問道。
“根據我們分房委員會的調查,關于鄭源同志家庭住房問題,情況是這樣的:一,鄭源同志家裡的住房是其妻子單位所分配,房子位于本市環水區環水東路。鄭源同志在江濱市中級法院工作時,曾經有一次分房機會,但鄭源同志發揚風格,把分房機會讓給了其他同志。現在鄭源同志在臨江縣法院擔任領導工作,每天往返家庭和單位之間不方便工作。院分房委員會認為鄭源同志以前的工作單位是市中級法院,和臨江縣法院屬于上下級法院關系,現在臨江縣法院分房,理應考慮鄭源同志在市中級法院的分房情況,而且這樣也方便鄭源同志的工作。所以院分房委員會決定給鄭源同志分配一套住房。二,關于民事審判庭助理審判員劉三河的住房問題,情況是這樣的:劉三河以前在老家是和父母同住在父母建造的農村住房内,三年前,劉三河同志領證結婚了,妻子是臨江縣紡織廠工人,兩人已經與父母分戶,劉三河與妻子現在尚遠鎮泥塘村一農戶家租房居住,按照國家的相關分房規定,劉三河屬于無房戶,應該可以分房。”院分房委員會副主任、辦公室主任路成解釋道。
皇甫新城知道了,這梁萬兵實際上是對鄭源參與院裡分房有意見,之所以把劉三河拉出來,是讓大家不要認為他隻是針對鄭源副院長,鄭源畢竟是現任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他梁萬兵也不想得罪得太狠。
想到這裡,皇甫新城點點頭:“根據你們調查的情況,劉三河确實屬于無房戶,這沒有問題。鄭源同志在城裡雖然有一套住房,但是他作為院裡的領導,每天往返城裡、縣城确實不方便工作,院裡給他分配一套住房主要是從工作角度考慮,這是能擡到桌面上說的。我們這次分房分的是房屋的居住權,并不是房産所有權,等哪天鄭源同志升職調離了臨江縣法院,再把這套房子使用權收回。鄭院長,你看這樣行不行?”皇甫新城知道,鄭源在這次分房問題上是有私心的,因為根據他的分房理由,皇甫新城是不是也要分一套住房呢? 所以現在隻有想出一個辦法來堵住梁萬兵的嘴了。畢竟副院長的威信還是要維護的,皇甫新城也想借機和鄭源緩和關系,而且以照顧鄭源同志的工作為由在道理上也能說得過去。
“行,當時我也是考慮到工作方便,才同意要這套住房的,就按照皇甫院長的意見辦。”鄭源原本的想法是自己到臨江縣法院院長沒有當上,現在趁着院裡分房,還是拿一套房子彌補一下吧。因為梁萬兵的攪和,自己分房的問題給弄得騎虎難下了,現在皇甫新城給自己一個梯子,還不就手接住?
“那就這樣辦,會議結束後,讓梁萬兵來見我。我來和他談。”皇甫新城說道。
“皇甫院長,你住在城裡,來往上下班不方便吧,是不是調劑一套房子出來分給你一套?”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彭偉成提議道。
“我就算了,我住得比較近,上下班方便。散會。”皇甫新城想,人家還說你彭偉成有小聰明,你聰明個屁啊,這個時候你提這樣的問題,這不是明擺着給鄭源上眼藥嗎? 鄭源不恨你一個洞才怪呢!其實皇甫新城在城裡的住房位于城中地帶,到臨江縣法院上下班比鄭源可是遠得多。
果然,鄭源聽到彭偉成的建議,意味深長地看了彭偉成一眼。拿起桌上的筆記本離開了會議室。
當天下午皇甫新城就把路南人民法庭的梁萬兵喊到自己的辦公室,梁萬兵也是個聰明人,一見皇甫新城就首先聲明:“皇甫院長,我可不是針對你和院裡其他領導的,你為人正派,不占小便宜,我們大家都知道,不像個别領導,那是什麼風格? 噢,一把手沒有當上就什麼臉面都不要了?”